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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农牧局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农牧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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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4-10 15:19:17  来源:呼和浩特市农牧局  浏览次数:299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贯彻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加强对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规范农牧业系统日常监管行为,现依据《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印发呼和浩特市农牧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呼和浩特市农牧局
呼和浩特市农牧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4-04-09 生效日期 2024-04-0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呼和浩特市农牧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各旗县区农牧局、局属各相关科室、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贯彻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加强对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规范农牧业系统日常监管行为,现依据《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印发呼和浩特市农牧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限

2024年4月1日至11月30日为监督检查阶段,请各相关业务科室开展检查前与局政策法规科对接抽查名单,由双随机系统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列入随机抽查名单的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进行现场检查。

二、检查表打印

请被系统抽中的执法检查人员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协同监管平台,在用户名一栏输入自己的手机号,密码一栏输入“Abcd1234”进行登录,选择“检查表打印”打印出检查表后,按照检查表内容对相关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三、结果录入

按照“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请各执法人员于检查结束后20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完毕。执法人员以同样的方法登录协同监管平台,点击“随机检查结果录入”按钮,按要求将检查结果如实录入。

四、反馈结果

请相关科室将检查对象应查数量、实查数量、检查内容、检查结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处理意见和建议等情况形成书面文字材料,并汇总检查人员填写的执法检查表,于11月30日前交局政策法规科。

五、相关要求

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检查人员应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并告知行政检查的依据、内容、期限、要求等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线索,移交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处理,对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所有被检查对象均须在执法检查表上签字盖章。所有检查人员要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确保全市农牧业领域违法问题整治到位、处罚到位、移交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请各旗县区农牧局履行农牧业经营主体监督管理职责,制定区域内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组织执法人员做好抽查工作。

附件:呼和浩特市农牧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呼和浩特市农牧局

2024年3月26日

(联系人:楚琳璐 联系电话:0471-4369568)

附件

呼和浩特市农牧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序号

抽查事项名称

检查对象

检查方式

检查类别

抽查比例

抽查频次

起止时间

是否联合检查

责任部门

1

对奶畜饲养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检查

生鲜乳生产、收购主体

 

现场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不低于10%

1次/年

4-11月

畜牧科、执法队

2

对畜牧业的行政监督检查

畜牧企业

现场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不低于10%

1次/年

4-11月

畜牧科、执法队

3

对生猪屠宰活动的行政监督检查

生猪屠宰厂(场)

 

现场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不低于10%

1次/年

4-11月

畜牧科、执法队

4

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主体及农药产品质量的行政监督检查

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门店

 

现场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生产企业全覆盖;经营门店不低于3%

1次/年

4-11月

种植业管理科、执法队

5

对行政区域内采集、经营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活动的行政监督检查

采集、经营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活动

 

现场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不低于10%

1次/年

4-11月

种植业管理科、执法队

6

对肥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行政监督检查

肥料生产、经营企业

 

现场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生产企业全覆盖;经营门店不低于3%

1次/年

4月底前

种植业管理科、执法队

7

对调运农业植物及其产品的行政监督检查

调运农业植物及其产品的主体

 

现场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不低于10%

1次/年

4-11月

种植业管理科、执法队

8

对国(境)外引进农业种子、苗木检疫的行政监督检

国(境)外引进农业种子、苗木的主体

 

现场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不低于10%

1次/年

4-11月

种植业管理科、执法队

9

对动物诊疗机构的行政监督检查

动物诊疗机构

 

现场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不低于10%

1次/年

4-11月

兽医科、执法队

10

对执业兽医的行政监督检查

执业兽医

 

现场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不低于10%

1次/年

4-11月

兽医科、执法队

11

对乡村兽医的行政检查

乡村兽医

 

现场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不低于10%

1次/年

4-11月

兽医科、执法队

12

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相关实验活动的行政监督检查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现场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不低于10%

1次/年

4-11月

兽医科、执法队

13

对兽药研制、生产、经营、进出口和使用的行政监督检查

兽药研制企业;兽药生产企业;兽药经营门店

 

现场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生产企业全覆盖;经营门店不低于3%

1次/年

4-11月

兽医科、执法队

14

对渔业的行政监督检查

渔业生产经营活动

 

现场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不低于10%

1次/年

4-11月

渔业渔政科、执法队

15

对渔业船舶的证件、渔船、渔具、渔获物和捕捞方法的行政监督检查

渔业生产主体

 

现场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不低于10%

1次/年

4-11月

渔业渔政科、执法队

16

对渔业船舶登记的行政监督检查

渔业生产主体

 

现场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不低于10%

1次/年

4-11月

渔业渔政科、执法队

17

对渔业捕捞许可证书的行政监督检查

渔业生产主体

 

现场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不低于10%

1次/年

4-11月

渔业渔政科、执法队

18

对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等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活动的行政监督检查

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经营主体

 

现场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不低于10%

1次/年

4-11月

渔业渔政科、执法队

19

对进口水产苗种的行政监督检查

水产苗种经营主体

 

现场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不低于10%

1次/年

4-11月

渔业渔政科、执法队

20

对水产种质资源和水产苗种的行政监督检查

水产苗种经营主体

 

现场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不低于10%

1次/年

4-11月

渔业渔政科、执法队

21

对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的行政监督检查

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

 

现场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不低于10%

1次/年

4-11月

农机机械化管理科、执法队

22

对农业机械安全的行政监督检查

农民、农业机械作业组织

 

现场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不低于10%

1次/年

4-11月

农机机械化管理科、执法队

23

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及其操作人员的行政监督检查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人

 

现场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不低于10%

1次/年

4-11月

农机机械化管理科、执法队

24

对绿色食品标志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的行政监督检查

绿色食品生产主体;农产品生产主体

 

现场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不低于10%

1次/年

4-11月

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执法队

25

对生产中的农产品的行政监督检查

农产品生产主体

 

现场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不低于10%

1次/年

4-11月

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执法队

26

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行政监督检查

转基因加工企业

 

现场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不低于10%

1次/年

4-11月

科技教育科、执法队

27

对农用薄膜使用、回收的行政监督检查

农用薄膜使用、回收主体

 

现场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不低于10%

1次/年

4-11月

科技教育科、执法队

28

对外来入侵物种的行政监督检查

种子生产经营主体;渔业生产主体

 

现场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不低于10%

1次/年

4-11月

科技教育科、执法队

29

对农作物种子(种苗)质量、生产、销售相关行为的行政监督检查

种子生产、经营主体

 

现场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不低于10%

1次/年

4月底前

种业管理科、执法队

30

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进行行政监督检查

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场所;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单位

 

现场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不低于10%

1次/年

4-11月

兽医科、执法队

31

对种畜禽(蜂种、蚕种)品种质量、生产、销售、使用相关行为的行政监督检查

种畜禽生产经营单位

 

现场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不低于10%

1次/年

4-11月

种业管理科、执法队

32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的行政监督检查

饲料生产、经营企业

 

现场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生产企业全覆盖;经营门店不低于3%

1次/年

4-11月

饲料饲草科、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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