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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 (武农办〔202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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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3-27 10:40:16  来源: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119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以及省市工作部署,推进实施全市农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结合我市农业工作实际,现就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安排如下:
发布单位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文号 武农办〔2024〕8号
发布日期 2024-03-21 生效日期 2024-03-2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区农业农村局(涉农工作主管部门),局机关相关处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以及省市工作部署,推进实施全市农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结合我市农业工作实际,现就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安排如下:

一、2024年度市级农业随机抽查计划见附件1,请局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抽查比例、频次、时间要求如期完成抽查任务,并同步将抽查结果录入省双随机抽查监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涉及市场主体的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向社会公示。各区也要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区级农业随机抽查年度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示,认真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二、按照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为农药、肥料、种子、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动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5项,采取区级发起、区级联合抽查方式,各区要统筹制定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并认真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抽查工作。

   附件:

1.2024年市级农业随机抽查计划表

2.2024年部门联合抽查计划表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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