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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入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工作指引全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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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3-22 04:09:36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480
核心提示: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入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工作指引全文解读。

一、工作指引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发布了《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进一步规范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活动,依法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为深入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2023年第6号),细化广告监管容错纠错标准,激发广告市场主体活力,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出台了本指引。

二、工作指引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工作指引制定的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规〔2022〕2号)等。

三、工作指引出台的意义是什么?

工作指引是实施包容监管的重要举措,有助于解决社会关切的广告绝对化用语“一刀切”“机械化”等问题,助力广告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四、工作指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工作指引分为五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从初次违法、后果轻微、后果轻微例外情形、及时改正等四个方面,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适用条件进行细化。第二部分明确了不予行政处罚的其他情形。第三部分明确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四种情形。第四部分明确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四种情形。第五部分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调取涉及当事人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的证据材料,符合本工作指引的情形,应采取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处理方式。

五、工作指引的创新亮点体现在哪里?

一是实现执法标准区域协同。结合监管执法实际,细化了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中从轻、减轻、不予行政处罚的具体内容,统一了监管执法标准,便于监管执法人员在工作中使用。

二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社会关切的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尺度不一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形成工作指引,指导绝对化用语广告监管执法,切实解决企业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回应社会关切,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是体现监管执法温度。工作指引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维护广告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市场监管部门在处理涉及绝对化用语广告的投诉举报、案件查办过程中,符合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规定的情形,依法采取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处理方式。

附件: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入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工作指引全文解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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