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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7部门关于印发全面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的通知 (银市监发〔2024〕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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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3-19 10:44:55  来源: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13
核心提示:为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依据市场监管总局等18部委《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方案(2022—2025年)》(国市监质发〔2022〕95号)、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等18厅局《关于印发全面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宁市监发【2023】10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发布单位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共产党银川市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银川市科学技术局,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银川市民政局,银川市财政局,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银川市交通运输局,银川市农业农村局,银川市商务局,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银川市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银川市金融工作局,银川市工商业联合会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共产党银川市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银川市科学技术局,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银川市民政局,银川市财政局,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银川市交通运输局,银川市农业农村局,银川市商务局,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银川市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银川市金融工作局,银川市工商业联合会
发布文号 银市监发〔2024〕13号
发布日期 2024-03-04 生效日期 2024-03-0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全面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已经银川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共银川市委网信办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银川市科学技术局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银川市民政局

银川市财政局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银川市商务局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银川市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银川市金融工作局

银川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4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面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

为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依据市场监管总局等18部委《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方案(2022—2025年)》(国市监质发〔2022〕95号)、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等18厅局《关于印发全面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宁市监发【2023】10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银川市委十五届九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高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坚持一个一个行业抓、一类一类产品抓,着力解决市场需求和群众关切的质量突出问题,着力打通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堵点,着力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领域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着力推动“十四五”规划和全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目标任务落地、落实、落细。

到2025年,质量供给与需求更加适配,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和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化学药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地产中药饮片抽检合格率达到92%以上;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4%,工程质量抽查符合率不断提高;消费品质量合格率有效支撑高品质生活需要;服务质量满意度全面提升。(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民政局、商务局、文旅广电局、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负责落实,以下各项工作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单列)

二、大力推动民生消费提质升级

(一)提高农产品食品优质供给。以“六特”产业为重点,加大生物、有机肥等绿色投入品和绿色防控技术产品推广应用,实施绿色农资升级行动,打造“一站式”农资保障服务,推动绿色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50%,主要粮食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5%以上。完善农业地方标准体系,强化米面油和蔬菜、果品等质量保障。加快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绿色优质农产品产量占全部农产品比重提升到20%。建成一批标准化绿色示范方,开展优质高产基地评选。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行动,开展产品品质评价,打造一批知名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品牌,培育名特优新、绿色、有机、地理标志、良好农业规范(GAP)等农产品总数达到300个以上。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严防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等安全风险。加强食品农产品疫情疫病监测,筑牢食品安全屏障。强化乳制品生产基地建设,着力提高乳制品质量安全水平。巩固国家食品示范城市创建成果,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压紧压实食品安全监管各方责任,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粮储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葡萄酒产业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增强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用品适用性。围绕特殊群体消费需求,积极宣贯人体工效研发设计标准,鼓励企业开展产品标准和技术创新,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支持企业开发、推广应用衣、食、住、行以及文化娱乐等健康辅具、文旅用品、服装服饰和适老化产品。持续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积极创建老年友好型社区,推广社区、养老机构老年人康复辅具租赁,探索建立养老机构和服务场所购买使用老年人康复辅具补贴制度,支持养老领域企业发展智慧养老模式。鼓励和培育全市养老服务品牌,打造一批集养老、养生、康复、护理等一体的专业化、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健康养老机构。(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促进日用消费品品质提升。加大消费品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宣贯力度,推动消费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引导企业提升产品档次和附加值,扩大新型优质消费品供给,促进消费品质量从生产端符合型向消费端适配型转变。支持纺织企业发展功能性纤维纱线和面料品种,拓展多组份纱线、差异化纱线生产,提高服装、鞋类、羊绒制品等有关产品质量。加强口罩、消毒产品等防疫用品和应急物资监管,加强家用电器及电器附件、家具及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服装鞋帽等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规范生产经营行为。配合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做好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深入挖掘地方历史文化内涵,积极培育打造旅游商品和文创产品,提升旅游商品企业研发设计水平,支持企业参加自治区、全国性文创产品设计大赛,推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鲜明银川特色的文创品牌。积极推广普及智能健身器材,加大智能化健身器材配置引导支持,提高健身器材、运动产品等供给质量。(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市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建筑工程质量筑基。推进绿色建材及超低能耗建筑技术与产品推广应用,提高建设工程节能、无障碍、适老化性能。探索建立建筑工程质量评价制度,完善建筑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全面加强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加强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规模以上项目“智慧工地”覆盖率达到90%以上。开展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专项检查,鼓励企业对标“鲁班奖”“西夏杯”等开展优质工程创建。完善水利工程实名制现场管理系统,全面落实参建各方质量终身责任。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积极推广应用“宁夏交通建设工程智慧工地一体化监管平台”,强化交通运输建设工程质量全过程监管。(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努力提高产业发展基础质量

(五)加强基础件通用件质量攻关。支持企业和高校院所等组建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承担科技项目、开展技术合作。加快突破制约我市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每年征集一批“卡脖子”关键技术,组织企业揭榜攻关,攻克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形成一批达到国内乃至国际先进水平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支持重点装备制造企业在高端精密轴承、减速器等核心基础零部件产业化方面开展升级改造。围绕轴承、泵阀、模具等核心基础零部件性能提升,实施一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培育一批创新型示范企业。加大工业软件开发应用,提升高端仪器仪表研发水平。(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高材料质量性能。聚焦全市优势特色产业,鼓励企业研发制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加快冶金、化工、纺织、建材、林产工业等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引领推动新材料向高纯度、高强度、高精度、高性能方向发展,在航空航天、轨道交通、汽车、军工等领域和化工新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电池与电子材料等方面,加强新技术应用和前沿新材料技术引进转化。支持高端煤基树脂等高分子材料,新型储能电池用电子材料,专用化学品,增材制造用碳化硅材料以及高端石墨产品等研发,实施一批市级新型材料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易燃危险性工业原材料符合质量安全标准。(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动装备产品迭代升级。充分发挥首台(套)技术装备保险补偿和销售奖励政策引导作用,支持企业开展首台(套)技术装备研发和推广应用。支持数控机床、仪器仪表、精密轴承、电工电气、节能环保装备、智能农机、高端关键基础零部件等质量攻关,推广普及精益制造、柔性生产、增材制造和智能生产装备。支持我市农业生产装备关键技术研发,加强高端、复式、智能农机产品的推广应用。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和安全发展,加快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积极引导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优质发展

(八)提高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质量。加大传输网、5G网络和千兆光网建设力度,打造智能化综合性数字信息基础设施,提高通信终端等数字产品应用水平,5G基站数达到8000个,5G用户普及率达到56%。(市网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快新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鼓励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5G等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赋能,支持一批典型应用场景,打造5G重点行业应用场景10个。持续优化“企业级+行业级+区域级”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推广体系,打造70个以上企业级、10个以上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试点示范,提升工业互联网共性技术供给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助力产业链供应链、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支持服务业领域数字化转型项目建设,助推服务业拓展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依托光伏、石墨烯、锂电池等新材料重点产业集群,加大前沿关键技术标准的研制力度。(市网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提升平台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深入实施“数商兴农年”“电商直播季”等电商助农、电商消费促进活动,发展直播电商、社群电商等电商新业态新模式,组织企业申报全区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基地)评选,积极争创自治区和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推动网约车平台公司规范发展,指导网约车平台公司优化约车软件,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便捷出行需求。指导平台企业强化平台销售和直播带货产品的质量管控和追溯,依法承担商品和服务质量保证、食品安全保障等责任。压实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责任,推动电商等信息化平台提升安全防护能力,切实维护用户个人信息权益及隐私权。(市商务局、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促进服务品质全面提高

(十一)推动生活性服务提质扩容。丰富生活性服务供给,加快推进生活性服务业向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升级。推进完整社区试点建设,围绕“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生活环境、推进智能化服务、健全社区治理机制”等方面,推进“一社区一方案”。建立健全家政服务业标准体系,加强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提升。发挥“家政兴农”积极作用,推进家政服务规范化、职业化建设,培育一批具有区域引领和示范效应的养老、育幼、家政服务品牌。提升社区物业服务质量水平,推进社区治理与物业服务互促双强。加快智慧住宅、智能家居和智能社区建设,完善宁夏“互联网+智慧房产服务”平台,提升服务效能。引导企业优化完善寄递服务末端网络和设施布局,完善寄递物流配送体系,推动村级寄递物流设施建设,提升快递“最后一公里”投递服务能力。提振餐饮消费,鼓励餐饮企业丰富菜品,提高服务水平,创新经营模式,制止餐饮浪费。加快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推动生态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研学旅行、康养旅游、休闲度假等新业态发展。发展多样化、优质化旅游产品和服务,大力整治“不合理低价游”。聚力打造全市旅游品牌,引领旅游景区度假区创新升级,推进文旅融合,持续完善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网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文旅广电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促进生产性服务专业化融合化发展。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市场化、专业化、集聚化发展,促进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延伸。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供应链金融、普惠金融,基本形成多层次、广覆盖、差异化的金融服务体系。加大涉农金融服务供给,推进建设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加强数字技术在普惠金融领域中的依法合规和标准化应用。支持企业开展标准化、智能化、绿色化城乡配送和冷链物流项目建设。全力推动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巩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创建成果。支持大宗商品物流“散改集”,推广应用集装技术和托盘化单元装载技术等机械化作业。借助中国(宁夏)国际葡萄酒文化旅游博览会、国际葡萄酒大赛等平台加强银川葡萄酒业、枸杞产业宣传推广。深入推进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工程。加强制造服务业智能标准生产、技术研发转化、职业技能培训等产业服务平台培育建设。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立综合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机构,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工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葡萄酒产业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提高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扩大适度普惠公共服务供给,丰富多层次多样化生活性服务供给,切实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对标对表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和区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促进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实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发挥试点社区示范效应,促进社区综合服务功能不断提升。深入推进全国首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聚焦“一老一小”重点人群,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引入社会力量,提供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的普惠性生活服务。支持养老机构护理功能改造提升,加快养老机构对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照护能力建设。每年在全市遴选2-3个县(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医养结合能力提升示范点。规范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落实登记备案制度,开展幼儿园增设托育服务试点,鼓励用人单位提供托育服务,探索建立家庭托育点,提升托育机构管理水平。加快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提高托育服务、学前教育等领域服务水平。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活动。完善全区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总体设计,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管理、集成化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5%。做好便民热线运行、服务评估评价等标准的制定、实施和宣传。压实水气暖行业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强化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持续开展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监测评价,推进服务质量满意度不断提升。(市发改委、市审批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住建局、市审批局、市市政管理局、市智慧城市中心、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不断激发质量创新内生动力

(十四)强化科技创新对质量提升的引领。统筹推进共性技术研发、核心技术攻关、前沿技术研究,推动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和服务型制造领域的科技创新,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机理模型研发应用,培育一批科技创新团队,打造一批科技创新平台。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同工业、农业、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培育产业融合、产网融合、产教融合、跨界融合的产业新形态,形成新的增长点。引导企业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标准研究和专利创造,加速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向其他行业领域渗透融合。推进企业家创新精神培育行动,举办20期以上企业家创新精神培训活动,培训企业家及骨干人员3万人次,引导企业增强创新意识、开展科技合作。(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推动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支持重点产业链“链主”围绕重点产业链上下游,通过并购重组、资本运作、战略合作等方式整合产业资源。鼓励“链主”企业牵头或参与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链主”企业将相关企业纳入共同的供应链和质量管理体系,推进延链、补链、强链。组织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加强对产业链核心企业的激励引导,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着力解决产品性能和品质档次“瓶颈”问题。实施标准化助力重点产业稳链工程,加强跨部门、跨领域合作,促进设计、材料、工艺、检测、应用等产业链上下游标准衔接。强化食品农产品追溯码、物品编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应用,推动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为监管和消费提供有力支撑。加快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建设。鼓励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新建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质量水平。(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加快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质量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品牌培育,为企业提升质量水平、保障质量安全、促进质量创新提供有效服务。拓宽科技成果标准化渠道,将标准制定融入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任务。优化国际、国内和各类地方标准咨询、查询服务手段,更加便捷服务市场主体获得标准信息资源。深入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行动”“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不断提升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措施,加强对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支持帮扶。鼓励企业开展境外产品认证、境外专利认证、境外商标注册。加强质量管理培训、质量技术创新交流等活动,开展科技型企业培育行动,培育全市各类科技型企业总数不少于1800家。(市市场监管局、市审批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工商联、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引导支持企业积极参与中国品牌日、全国农博会、中国品牌消费节和宁夏优品全国行等活动,扩大宁夏自主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强品牌培育,引导市场主体通过品牌注册、拓展、保护等多种方式,创建自主品牌,实施品牌战略。实施商标品牌培育和地理标志保护工程,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大力发展传承“宁夏老字号”品牌。以葡萄酒、枸杞精深加工等产业为重点,集中打造银川市核心品牌,建设国内国际知名品牌,培育品牌“头雁”。着力构建具有供销特色的品牌发展体系。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潜力,促进品牌消费、品质消费。支持外贸企业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产品业务,对标国际先进标准生产内销产品,鼓励引导企业通过自我声明或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发展“三同”产品。探索设立银川品牌建设专项资金,组织开展品牌培育认定、价值评价和发布推介活动,持续扩大宣传影响,不断提升我市品牌知名度和竞争力。(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提升劳动者质量素养。发挥各级工会和群团组织作用,大力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质量管理创新、质量改进提升等活动,以赛促训、以赛强技、以赛提质,提高劳动者质量管理意识和技能水平。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企业培训中心等,支持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扩大招生规模,强化家政服务、社区养老等领域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切实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市总工会、市团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工作保障

(十九)加大财政金融保障。按照财政支出事权与责任划分原则,统筹安排质量工作财政资金,加大质量提升行动经费支持力度,纳入同级财政部门预算。鼓励银行机构依据市场化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质量提升提供信贷资金支持。对企业质量提升活动中研发费用支出,符合相关规定的依法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加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力度,更好实现政府采购优质优价。支持企业运用保险手段强化产品质量保障、服务承诺兑现和消费争议解决,鼓励企业积极投保平行进口车“三包”责任相关保险、工程质量保险。(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统计局、市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强化质量安全监管。科学运用生产与流通、线下与线上一体化监管模式,提升区、市、县三级联动质量监管效能。制定全市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加大重点产品监督抽查力度,强化结果运用,全面防范消除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强化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网络市场等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加大部门联合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加强重点出口产品和出口法定检验目录外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提升风险预警和反应能力。推进部门间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共享,探索建立产品质量安全动态监管指挥调度体系,推动各级监管效能提升。支持行业协会、商会推动行业质量诚信自律,引导诚信守法经营,鼓励新闻媒体加强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粮储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兴庆海关、工商联、各行业协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质量追溯体系,落实首席质量官制度,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严格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制度规定,督促生产和销售单位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依法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深入开展房屋与市政工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压实企业工程质量主体责任。鼓励企业对产品和服务质量实施公开承诺,严格履行缺陷召回、质量担保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定义务。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和团体标准“领先者”活动,深入推进对标达标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提高企业对标准的执行能力。将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纳入全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评选活动内容,设立职工创新成果补助资金,助力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提高指导服务效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产业布局和发展实际,配套出台政策措施,全方位多角度激励质量提升和质量创新。加大培育和指导帮扶力度,支持企业参评银川市市长质量管理奖、自治区和中国质量奖。加强企业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宣传,引导企业广泛开展质量管理小组、信得过班组等群众性质量活动,营造大抓质量的浓厚氛围。强化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和督查,强化正面激励与负面约束,适时通报督查检查暗访情况,推动质量提升工作深入实施。(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广电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对于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实施。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分工,压实各层级责任,组织各行业、各企业持续强化工作推进,全面提升质量总体水平。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积极争取支持,将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和质量奖励、示范、督查激励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任务分工表

   附件:全面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2024-2025)任务分工表.wps

 地区: 银川市 
 标签: 市场监管 市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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