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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促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3年修订版(武政规〔202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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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12-03 10:18:19  来源:武汉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89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树立大食物观,加快现代都市农业和餐饮业转型升级,促进我市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措施。
发布单位
武汉市人民政府
武汉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武政规〔2022〕22号
发布日期 2022-12-02 生效日期 2022-12-0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2025-12-31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修订公告: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集中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武政规〔2024〕4号)

( 2022年12月2日 武政规〔2022〕22号施行根据2024年3月22日施行的《市人民政府关于集中修改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武政规〔2024〕4号)修订,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武汉市促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4日

武汉市促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树立大食物观,加快现代都市农业和餐饮业转型升级,促进我市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措施。

一、大力推进预制菜研发创新。鼓励预制菜食品生产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共同建设预制菜“产学研”基地,研发预制菜生产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和包装等新材料新技术,推进新品种、新装备、新技术就地转化。优先支持产品营养健康、冷链物流等产业化关键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鼓励预制菜食品生产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以及奖补政策落地。(责任单位:市科创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长江新区管委会,下同〉)

二、培育预制菜龙头示范企业。积极开展预制菜全产业链示范试点,对实现全产业链整合、年销售额突破1亿元、依法依规经营、市场知名度较高的预制菜食品生产企业,可认定为“预制菜食品生产龙头示范企业”。鼓励预制菜食品生产企业参加各类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并按照规定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创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局,各区人民政府)

三、构建预制菜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拓展预制菜质量安全监管覆盖面,加大预制菜生产、流通和销售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力度,规范预制菜生产、流通行为。督促预制菜食品生产企业、预制菜“中央厨房”经营企业根据生产规模、产品定位、销售渠道等因素申请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积极推进预制菜生产数字化转型,督促预制菜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如实记录并保存进货查验、出厂检验、食品销售等信息,完善标签标志,如实展示产品信息。鼓励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采用预制菜食品生产标准,对主持制修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并融合预制菜必要专利的预制菜食品生产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10万元奖补。(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

四、推进预制菜产业园区建设。布局建设预制菜食品产业园区,并将其纳入我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和食品加工园建设范畴。预制菜食品加工项目入园的投资强度、税收贡献程度可低于其他工业项目。鼓励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发展预制菜业务。采取“外引内培”的形式,鼓励农业生产主体与预制菜食品生产龙头示范企业开展紧密合作,创建预制菜产业联合体和共享工厂。规范预制菜“中央厨房”建设标准,对生产性基本建设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新建项目、200万元以上的扩(改)建项目,建成投产后按照其总投资额的8%给予相应奖补,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各区人民政府)

五、完善预制菜冷链物流体系。鼓励预制菜食品生产企业构建覆盖原材料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全程冷链物流体系,保障预制菜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的品质安全。鼓励预制菜食品生产企业新建低温(恒温)净化生产车间、冷藏(冷冻)库,配备冷藏运输车辆和终端销售冷藏设备,其新(改、扩)建的冷链设施可享受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资金扶持,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人民政府)

六、大力推进汉味预制菜品牌建设。组建预制菜行业协会(联盟),支持举办预制菜产业博览会;本地预制菜食品生产企业参加副省级以上城市政府主导的预制菜展会的,单个企业年度可按照标准展位申请获得不超过2次的展位费奖补。推进预制菜产品品牌与武汉传统美食产业协同发展,以市场化方式开展汉味预制菜“新品”“名品”“最受欢迎预制菜”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品牌产品优先授权其使用我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江城百臻”,并在全国主要媒体进行重点宣传。对被认定为中国精品、湖北精品或者武汉名品的预制菜品牌,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各区人民政府)

七、加快预制菜人才引进与培养。实施预制菜产业人才培养工程,依托有关高校院所培养预制菜菜品研发、全产业链技术创新与应用、装备研制、管理和服务人才。鼓励企业引进预制菜产业技术人才和领军人才,对入选“武汉英才”培育支持专项现代农业领域的人才,给予6万元资金资助,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重大人才培养工程项目。对在我市预制菜领域创业的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给予连续2年总额不超过8万元的创业补贴。评选武汉预制菜行业代表人物,开展预制菜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各区人民政府)

八、高水平建设预制菜原材料基地。坚持以销定产、按需生产,推动预制菜食品生产企业与我市优质农产品产业布局相结合,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推进全市“菜篮子”生产向规模化、标准化、定制化升级。鼓励“菜篮子”基地建设初加工设施,推进畜禽、水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建设畜禽集中屠宰、水产品暂养等基础设施,确保原产地优质食材可持续供应。对在本市自建或者联合建立预制菜原材料生产基地的,在生产设施设备提档升级、数字化转型等方面优先给予财政支农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区人民政府)

九、积极营造发展预制菜文化氛围。推进预制菜与消费风尚、休闲旅游、健康文化、饮食文化等深度融合,举办汉味预制菜厨艺创新和厨艺大赛等活动。创新宣传方式,重点推广汉味预制菜品牌、文化、功能、营养。推进预制菜产业文化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支持预制菜食品生产企业在休闲农业示范区、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社区、传统文化和特色旅游线路设立预制菜体验区(点),支持预制菜食品产业园区建设农文旅深度融合示范区,培育一批预制菜网红打卡地,并给予一定的市场推广费用奖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科创局、市文旅局、市经信局,各区人民政府)

十、健全预制菜产业发展保障机制。建立市促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召集人,市农业农村、商务、发改、市场监管、科技创新、财政、金融、交通运输、人社、经信、文旅、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研究预制菜产业发展重大问题,指导协调预制菜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企业发展,督促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各区、各相关部门将预制菜发展纳入本区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实化具体支持措施。财政部门统筹安排资金支持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各区、发改、经信、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优先保障预制菜产业园区建设和重点项目用地指标需求。金融机构加大对预制菜产业重点企业专项融资支持。市场监管部门加强预制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创局、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各区人民政府)

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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