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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新规重磅发布:规范经营行为,引领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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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5-19 15:18:26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63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餐饮业促进和经营管理办法》(商务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令 2025 年第 3 号)正式出台。

为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餐饮业促进和经营管理办法》(商务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令 2025 年第 3 号)正式出台。该办法于2024年12月26日经商务部第17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自2025年6月15日起正式施行,同时废止 2014 年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

一、明确管理职责,构建统筹协调的监管体系

办法清晰界定了各层级部门的管理职责:

国家级层面:商务部全面统筹全国餐饮行业管理,负责制定政策规划、完善标准体系、开展行业监测分析,协同相关部门引导经营者制止餐饮浪费,并配合做好安全生产管理,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牵头组织协调全国反食品浪费工作,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每年分析评估食品浪费情况,系统性部署反浪费工作。

地方层面:县级以上地方商务、发展改革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对本地餐饮行业实施管理。

二、鼓励多元创新,推动产业融合与数字化升级

办法从多维度为餐饮业发展指明方向:

支持业态多元化:鼓励经营者发展大众化餐饮、社区餐饮、绿色健康餐饮,通过提升服务品质、创新消费场景、丰富餐饮供给,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

强化文化传承与产业联动:支持挖掘传承传统餐饮文化,推动餐饮业与农业生产、食品加工、旅游休闲等产业深度融合;鼓励有条件的经营者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弘扬中华优秀餐饮文化。

加速数字化转型:鼓励经营者进行数字化升级改造,提升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能力;推动餐饮外卖平台与中小经营者资源共享,为中小商户提供数字化支持。

完善标准体系:鼓励经营者、行业协会制定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三、细化经营规范,全方位落实反食品浪费要求

针对餐饮服务全链条,办法提出系列具体经营规范:

(一)全流程管理与培训

经营者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将 “珍惜粮食、反对浪费” 纳入服务人员培训内容,运用信息化手段优化食品采购、储存、加工流程,减少食材损耗。

(二)点餐与服务环节

禁止诱导超量点餐:不得以任何方式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须在餐厅醒目位置张贴反浪费标识,对过量点餐行为及时提醒。

优化菜单与供餐形式:菜单需标注食材、分量、口味、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提供小分量、多规格餐品;主动配备公勺公筷,鼓励分餐服务,对 “光盘行动” 参与者给予奖励,并提供免费打包服务。

(三)特殊场景管理

团体用餐与宴席:科学设计菜单,允许消费者在约定时限内合理调整宴会套餐菜品,引导按需订餐。

自助餐服务:主动告知消费规则与反浪费要求,建立备餐评估和供餐巡视制度,提供不同规格餐具,引导消费者 “按需、适量、多次” 取餐。

外卖服务:在外卖平台页面标注餐品分量、规格及建议消费人数,主动提示防止浪费。

(四)厨余垃圾与消费权益

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通过优化食材管理、改进烹饪工艺减少厨余垃圾,交由具备资质的企业进行资源化处理;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可按公示标准收取厨余垃圾处理费。

禁止最低消费:明确禁止设置最低消费,建立健全顾客投诉制度,及时处理并反馈消费者诉求。

四、强化监督执纪,压实各方责任

(一)地方政府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需加强行业监测分析,配合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制定餐饮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培育地方特色餐饮并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对存在严重食品浪费行为的经营者,可约谈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督促立即整改。

(二)法律责任追究

经营者违规处理:对未履行反浪费提示义务、诱导超量点餐造成浪费、生产经营中严重浪费食品等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予以处罚。

行政监管问责:商务、发展改革等部门工作人员若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地方配套机制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会同同级发展改革等部门制定实施细则,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五、结语

《餐饮业促进和经营管理办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餐饮业进入规范化、精细化发展新阶段。通过明确管理职责、鼓励创新发展、细化经营规范、强化监督问责,该办法将推动餐饮业在合规框架下实现高质量发展,不仅为消费者提供更安全、更优质的服务,也将助力节约型社会建设,促进餐饮行业与经济社会协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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