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3日,上海市政府第 78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海市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公布,并将于2025年1月13日起施行。这一办法的出台,聚焦餐饮油烟污染问题,旨在为市民打造更清新的生活环境。
餐饮业是城市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充满了 “烟火气”,但餐饮油烟却成了生态环境领域备受关注的问题。近年来,国家和上海市在大气污染防治制度建设上不断发力,201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提出新要求,《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也进行了相应完善。而 2003 年出台的《上海市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虽曾发挥积极作用,但面对新的发展形势,在源头治理和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场所管理方面存在不足,制定新《办法》迫在眉睫。
在适用范围和主体责任方面,《办法》采取 “小切口” 立法形式,聚焦餐饮油烟污染。在明确政府和部门职责的同时,遵循 “谁污染、谁治理” 原则,进一步强化餐饮服务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强化源头管理是《办法》的一大亮点。在选址上,餐饮服务项目必须符合规划、物业和环保要求,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关于禁止在特定区域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等的餐饮服务项目的规定,违规将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处理。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编制并公布大气污染防治指引,区生态环境部门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咨询和指导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在办理经营主体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时,要向申请人明确提示需遵守的防治规定和违法责任。
《办法》还完善了监管要求。明确油烟排放标准,禁止无规则排放和通过公共雨水、污水管道排放。对油烟排放口的高度、朝向、与环境敏感建筑的距离以及采样点设置都提出了具体要求。产生油烟、异味的餐饮项目,要安装匹配的净化和处理设施。同时,强调了烟道及相关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包括确保设施完整密闭、正常运行,定期清洗维护并记录;对于共用烟道及设施的场所,明确了经营管理单位的维护管理责任。
在监管模式创新上,上海市推动将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纳入一体化综合监管,依托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加强执法联动。此外,把餐饮服务项目不当选址和油烟污染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街镇负责日常巡查,履行执法或报告义务,区生态环境等部门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上海市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的实施,将为上海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推动餐饮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守护城市的蓝天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