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上海市发布《上海市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办法》,该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该办法紧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范围覆盖本市行政区域内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
在责任划分上,市、区政府肩负领导职责,协调重大事项并督促部门履职;乡镇、街道也需按职责推进相关工作。生态环境部门主导监督管理,市场监管、商务等多部门协同配合。餐饮服务经营者作为主体,需严格遵守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履行防治责任。
办法对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的各个环节做出详细规定。在源头管理方面,明确餐饮服务项目选址要求,禁止在特定区域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项目。在污染防治措施上,对油烟排放、排放口设置、设施安装及维护等提出具体标准,如油烟排放不得超标,要按要求安装并维护净化、异味处理设施,定期清洗并记录等。对于共用烟道及设施的管理,也明确了经营管理单位的责任。同时,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并推动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纳入一体化综合监管与城市网格化管理。
此外,办法还设立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制定了相应的处理措施与处罚标准。《上海市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的施行,将有力推动上海餐饮业绿色发展,为打造更清新的城市空气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