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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计量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监计量发〔202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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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1-25 05:23:20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次数:886
核心提示:2024年全国计量工作要点
发布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市监计量发〔2024〕4号
发布日期 2024-01-25 生效日期 2024-01-2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计量相关
备注  

全国计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办公厅(办公室、综合司),中国铁路、中核集团、航天科技、航天科工、航空工业、中船集团、兵器工业集团、兵器装备、中国航发、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国家管网集团、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中铝集团、中国商飞、中国钢研、中国中车集团、中国航油、中国广核集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各大区国家计量测试中心,各国家专业计量站及分站,中国计量测试学会,中国计量协会,中国计量大学:

现将《2024年全国计量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4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全国计量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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