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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工作的通知 (晋市监发〔2023〕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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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1-03 11:53:37  来源: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68
核心提示: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部署和省局《关于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意见》(晋市监发〔2022〕269号)及《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要求,深入推进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与践诺,构建无理由退货新发展格局,推动消费纠纷源头化解,着力营造“安全购”“放心购”“无忧购”的消费环境,切实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和安全感。
发布单位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晋市监发〔2023〕134号
发布日期 2023-05-12 生效日期 2023-05-1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省消费者协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部署和省局《关于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意见》(晋市监发〔2022〕269号)及《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要求,深入推进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与践诺,构建无理由退货新发展格局,推动消费纠纷源头化解,着力营造“安全购”“放心购”“无忧购”的消费环境,切实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和安全感。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稳步推进

线下无理由退货是对新消费理念的积极探索,是消费纠纷源头化解的有力举措,在“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中明确要求,鼓励实施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探索推行异地、异店退换货制度。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协组织要把落实消费者选择权和“后悔权”作为激发消费意愿、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措施,要以深化线下无理由退货为切口,在构建双赢多赢的消费者保护引导体系上下功夫,结合各地实际科学谋划,全力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单位全省域覆盖,力促消费纠纷源头减量。

二、强化宣传引导,增量扩容

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线下无理由退货理念的宣传推广,激发经营者内生动力,动员经营者根据商品属性和实际经营条件,采取一门店一承诺、一企业一承诺等方式,作出七日或更长时间无理由退货承诺,提高无理由退货的社会知晓度和经营者的参与度。根据本地市场主体总量,制定无理由退货工作发展目标。要创新工作举措,增点扩面,以点带面,逐步将无理由退货工作向大型商超、特色街区、核心商圈、旅游景区等延伸覆盖,鼓励、引导更多经营者主动参与承诺、践诺,不断壮大无理由退货规模。积极引导品牌企业的直营店、加盟店等经营者,承诺异地、异店线下退换货服务,提升消费者售后体验。

三、建立公示机制,示范带动

充分发挥公示机制对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的宣传和监督作用,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当地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主流媒体,公示本区域内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信息,压实承诺单位主体责任。要坚持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公示常态化,做到承诺一批,公示一批,扩大无理由退货影响力和公信力。指导无理由退货商超、街区、商圈、景区等在本区域显著位置及平台,公示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引导经营者加强诚信自律。督促作出承诺的经营者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亮身份、晒承诺,规范化公示本店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退货流程和规则。

四、加入评价指标,协同推进

建立完善线下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单位档案和名录,将线下无理由退货与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结合起来,作为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必要条件,通过正向激励引导经营者主动参与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各市、示范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大工作督查力度,不定期组织检查,并将线下无理由退货工作纳入年终业务考核范围,确保线下无理由退货与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协同推进。

五、强化日常监督,动态管理

坚持以质取胜、量质并举,强化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督促承诺单位信守契约精神,对不履行承诺的单位,要及时跟进指导或作出调整。定期组织开展无理由退货体验活动,强化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日常监督,督促承诺单位守诺践诺。建立完善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评价制度,每年要组织开展消费者评价或满意度调查,对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进行“诚信承诺”画像。对消费者评价或满意度调查较差的,及时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对未按规定完成整改的,要予以退出并向社会公示。

六、严格工作落实,确保成效

开展线下无理由退货工作,既要保障消费者退货权利,也要平衡消费者与经营者利益,要强化多元调解,及时化解无理由退货矛盾纠纷。鼓励引导商超、街区、商圈、景区等平台经营者建立赔偿先付保障措施,全面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各市、示范区市场监管局要建立完善线下无理由退货工作月报告制度,指定专人定期向省局报送工作推进情况,于6月5日前,将本区域内1至5月份新增的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名录及相关信息集中报送省局,7月起于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新增的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名录及相关信息;对退出的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要及时报送并向社会公示。

联 系 人:消保处 王爱华 郭亮

联系电话:0351-7680168 7680290

电子邮箱:sjxbscc@163.com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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