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必要性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居民的疾病谱和死亡谱正在发生变化,营养的全面介入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Food for special medical purpose,FSMP,简称特医食品)的科学应用在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的治疗中发挥着积极作用。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8〕31号),加强营养政策制定,进一步推动我省临床营养科的建设,规范特医食品在医疗机构的应用监管,保障适用人群的营养需求和食用安全,强化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出台《贵州省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十分必要。
二、起草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三)《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
(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
(五)各省出台的相关文件
三、主要解决的问题
《管理办法》由总则、组织机构和职责、特医食品临床应用管理、监督管理、附则五部分组成。一是梳理并整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中关于特医食品的经营监管要求,厘清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部门的有关职责;二是明确医疗机构在特医食品临床应用管理的主体责任,规范特医食品临床应用流程,加强特医食品在医疗机构的监管使用。
四、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包括总则、组织机构和职责、特医食品临床应用管理、监督管理、附则共五章二十八条。
第一章总则,主要阐述《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及适用范围、医疗机构及特医食品的定义、特医食品经营许可要求。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主要明确贵州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专家委员会、医疗机构特医食品管理委员会组建要求和职能职责。
第三章特医食品临床应用管理,主要规定医疗机构在应用特医食品的要求。
第四章监督管理,主要明确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医疗保障部门、医疗机构的职责。
第五章附则,明确《管理办法》施行时间和解释权。
相关链接:贵州省卫生健康委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医保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黔卫健发〔2023〕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