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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卫生健康委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医保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黔卫健发〔2023〕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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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12-20 02:02:32  来源: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440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推动我省临床营养科的建设,规范特医食品在医疗机构的应用监管,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医保局联合制定《贵州省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发布单位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文号 黔卫健发〔2023〕24号
发布日期 2023-12-18 生效日期 2023-12-1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相关链接:《贵州省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各市(州)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委直属各医院: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临床营养科的建设,规范特医食品在医疗机构的应用监管,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医保局联合制定《贵州省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省卫生健康委联系人:陈思妤 0851—86828706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王颜 0851—86816755

省医保局联系人:胥舒霆 0851—85949042

省卫生健康委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医保局

2023年12月18日

   贵州省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应用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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