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2022年,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推进全省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构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督促预制菜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为落实省政府文件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对如何规范预制菜的生产加工开展了实地调研,了解到,随着消费需求的改变和食品生产工艺的发展,冷藏类食品的种类越来越丰富,这类食品企业的数量呈现增长趋势,但是目前大部分冷藏预制调理食品缺少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由于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是依据《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及相应产品的审查细则实施的,缺少审查细则使得冷藏预制调理食品的许可审查缺乏规范,同时,相关企业对于应达到的生产条件也不够清晰。
为规范我省冷藏预制调理食品生产行为,推动我省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针对目前许可审查空白,省市场监管局在调研的基础上,编写了《山东省冷藏预制调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审查方案》)。
二、制定依据
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等法律、规章和文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十二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的规定
第四条 对未列入《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和无审查细则的食品品种,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本通则的相关要求,结合类似食品的审查细则和产品执行标准制定审查方案。
三、起草过程
(一)收集资料和调研
共收集相关文件、标准、其他省市编写的审查方案等30余个。赴济南、潍坊多家食品生产企业、产业园开展现场调研,从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工艺控制、技术要求等多方面、多维度了解企业实际情况,听取企业需求建议。
(二)起草文件
5月,成立起草组,启动《审查方案》编写。6月,形成征求意见稿,向各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部分协会、主要企业征求意见。7月,通过省市场监管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专家论证
8月,根据收集到的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9月初,召开专家论证会对文件进行论证修改。
(四)合法性审核
10月中旬,通过合法性初审。
四、主要内容和特点
《审查方案》包括总则、生产场所、设备设施、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人员管理、管理制度、试制食品检验、附则八个章节,共四十三条,附件是《冷藏预制调理食品生产原料检验、环境监测和成品检验监控指南》。《审查方案》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明确了“冷藏预制调理食品”的概念。
二是明确了制定文件的目的和依据、使用原则及适用范围,明确了冷藏预制调理食品的生产许可审查要求。
三是明确了产品及贮存运输温度控制要求,提出了产品全程冷链管理要求。
四是明确生产场所清洁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一般作业区的划分原则,以及即食类冷藏预制调理食品清洁作业区的洁净度等级要求。
五是明确了生产工艺流程、设备设施及关键控制环节等要求。
六是明确了原料检验、成品检验及环境监测等要求。
《审查方案》对界定冷藏预制调理食品,规范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统一审查尺度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于计划建设和建设中的冷藏预制调理食品生产企业给予建厂指导,对于已经建成的企业,提供规范参考,通过指导、规范,提高企业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推动我省冷藏预制调理食品质量水平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