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辽宁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辽食安办发〔2023〕12号)

辽宁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辽食安办发〔2023〕12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11-21 17:00:17  来源: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90
核心提示:为全面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的途径,形成社会各界有序参与、有力监督的校园食品安全共治格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制定了《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遵照执行。
发布单位
辽宁省食品安全委员会,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食品安全委员会,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辽宁省教育厅
发布文号 辽食安办发〔2023〕12号
发布日期 2023-11-21 生效日期 2023-11-2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沈抚示范区食安办、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内各高等院校:

为全面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的途径,形成社会各界有序参与、有力监督的校园食品安全共治格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制定了《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遵照执行。

辽宁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辽宁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辽宁省教育厅

2023年11月1月

(此件主动公开)

   辽宁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地区: 辽宁 
 标签: 营养 市场监督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2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00)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43)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67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