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商务主管部门、行政审批局,雄安新区改发局、公共服务局,厅机关各有关处室: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规范商务系统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河北省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办法》,我们制定了《河北省商务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及适用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商务厅
2023 年8 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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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冀商规字〔2023〕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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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3-10-09 | 生效日期 | 2023-10-09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各市(含定州、辛集)商务主管部门、行政审批局,雄安新区改发局、公共服务局,厅机关各有关处室: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规范商务系统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河北省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办法》,我们制定了《河北省商务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及适用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商务厅
2023 年8 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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