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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昆明海关 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 (云市监办发〔2020〕5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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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9-28 02:40:02  来源: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9
核心提示:为切实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强化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疫情风险防控,提高冷链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有效防范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污染风险,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指引。
发布单位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昆明海关,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昆明海关,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文号 云市监办发〔2020〕57 号
发布日期 2020-09-28 生效日期 2020-09-2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指南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州、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昆明海关各隶属海关单位:

现将《云南省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市监督管理局 昆明海关

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9月27日

(文件属性: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云南省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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