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汕头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2023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3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商标印制行为)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新闻出版局制定《2023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商标印制行为)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 请遵照执行。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汕头市新闻出版局
2023年6月14日
2023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商标印制行为)工作方案
根据汕头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2023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3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商标印制行为)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新闻出版局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新闻出版局组成2023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商标印制行为)联合检查组,检查组由市市场监管局局分管负责同志、知识产权保护科人员、市新闻出版局版权科人员组成,开展商标印制行为的抽查。
二、抽查程序与分工
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操作和实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牵头本次联合抽查工作,牵头制定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在监管平台上建立计划、汇总抽查任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分发任务;市新闻出版局按部门职能抓好联合抽查工作的配合落实。市市场监管局、市新闻出版局相关检查人员桉职责接收抽查任务开展检查,并及时录入涉及本单位检查事项的检查结果并报送审批。
三、抽查对象
抽查对象为本市依法登记从事商标印制业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四、抽查内容
商标印制行为是否符合《商标印制管理办法》、《印刷业管理条例》。
五、抽查比例
按不低于3%的比例从依法登记从事商标印制业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库中抽取。
六、抽查方式
采取现场检查方式,为减轻企业负担,现场检查不听取PPT汇报,通过看现场、查资料等方式进行检查。检查时要求企业负责同志在场。
七、抽查人员
抽查人员采取随机抽取方式,通过监管平台在市市场监管局、市新闻出版局相关执法人员中产生和选派。
八、抽查时间
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底。
九、处理程序
抽查过程中,对商标印制单位未按规定承接业务,未对证明文件和商标图样进行核查、商标印制档案及商标标识出入库制度是否落实方面发现问题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依规处理;在商标印刷委托手续等方面发现问题的,由市新闻出版局依法依规处理。
十、抽查结果公开
抽查计划、抽查结果等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或本单位政务信息平台等网站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