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政园林局:
市政协会议《关于加强将“食用花卉”作为特色产业发展建议》(提案号20231158)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近年来,厦门“食用花卉”作为特色产业在厦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推动下,更注重培育自主“食用花卉”品牌,特别是培育打造具有地理标志的“食用花卉”品牌。但由于受我市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影响。现有的地理商标因城市建设不断占用适合种植的土地,地标产品种植和销售停滞或者逐年下降,难以形成规模效应,经济效益不明显严重制约培育
发展的动力。该提案针对目前我市食用花卉产业没有规模化种植,尚未形成产业基础现状,提出了加大药食两用花卉的品牌建设,推动产业升级的具体建议。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组织相关处室认真研究提案内容,结合工作职能,提出进一步强化“食用花卉”品牌建设工作。
二、措施与成效
按照《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厦门市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实施方案》《厦门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和《厦门市“十四五”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部署,全面加强“食用花卉”品牌建设的促进和保护工作。一是继续促进我市现有有效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的“同安凤梨穗(龙眼)”、“同安凤梨穗(干桂圆)”、“同安红(三角梅)”和“古宅大蒜(大蒜)”等4件地理标志产品做强做大,积极挖掘培育“汀溪茭白”、“白交祠地瓜”等地标产品;二是积极与国家知识产权局沟通,争取“褒美进士芋”地理标志申请尽快完成注册;三是加大地理标志相关知识宣传与培训,与市区相关部门进一步挖掘“一村一品”培育中能形成地理标志的“食用花卉”产品。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研究和借鉴政协委员的建议,提高对“食用花卉”品牌建设的认识,领会“食用花卉”品牌建设与地理标志、乡村振兴、历史人文、生态自然的密切关系和重要意义,抓好我市“食用花卉”品牌建设工作。
重点从5个方面着手:一是规划引领,做好专项规划,引领区域“食用花卉”品牌建设,特别是具有地理标志的“食用花卉”品牌;二是技术支撑,引进专业服务机构,服务“食用花卉”产品高质量发展;三是政策扶持,联合各相关部门,研究出台专项扶持政策;四是基金嫁接,通过申请专项基金,引入资本助力“食用花卉”产业化发展;五是商城承载,以知识产权商城试点为平台,拓展“食用花卉”产品市场。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饶满华
联 系 人:刘莹莹
联系电话:5115185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