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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发布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明确餐饮服务提供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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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6-30 09:40:28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1184
核心提示:为规范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加强监管,确保重大活动食品安全,海南省制定了《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细则》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为规范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加强监管,确保重大活动食品安全,海南省制定了《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细则》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细则》规定了各方工作职责,主要包括重大活动主(承)办单位责任、重大活动食品供应商责任、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责任以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任。其中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责任内容如下:

1.餐饮服务提供者为重大活动提供餐饮服务,应保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依法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2.餐饮服务提供者应成立重大活动食品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并制定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供餐方案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管理(食品采购验收、贮存保管、加工制作、食品留样、专间管理、环境卫生、人员健康管理、应急处置等)相关要求以及责任人和联络人,并于重大活动前15个工作日报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主(承)办单位。

3.餐饮服务提供者在接到重大活动供餐任务后应当立即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并向重大活动主(承)办单位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自查报告。

4.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重大活动开始前,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签订重大活动食品安全责任书。

5.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的项目为重大活动提供餐食食谱。食谱应当标明主要原料和烹饪方式,在重大活动开始前5个工作日送由市场监管部门作安全风险性审核后方可执行。审定后的食谱在重大活动期间不得擅自更改。

6.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按照原料辅料控制要求,加强对原辅料的采购管理,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工作,保证食品可追溯,确保所使用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7.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坚持每日对从业人员上岗前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患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进行调整或调离相关岗位,确保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8.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施设备及食品工具用具、餐饮具的清洗、消毒、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设备卫生清洁、能正常运转和使用。

9.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食品加工过程控制及备餐供餐过程控制,确保食物烧熟煮透,避免交叉污染。

10.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食物留样管理,确保留样容器、留样品种、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温度符合食物留样的有关要求,并实施专人专柜登记及管理。

11.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使用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1)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2)超过保质期或包装破损、标示不规范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3)检验检测可疑阳性的食用农产品、食品和生活饮用水;

(4)索票索证不全或不真实的直接入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5)外购现制现售食品、散装熟肉制品;

(6)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审核食谱时认定不适宜提供的食品。

12.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与主(承)办单位共同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满足重大活动期间供餐的特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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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区: 中国
 标签: 有效期 细则 餐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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