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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1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遏制微生物耐药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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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6-05 09:49:52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536
核心提示:为积极应对微生物耐药带来的挑战,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1部门联合制定了《北京市遏制微生物耐药实施方案(2022-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区、各部门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发布单位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水务局,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水务局,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3-05-31 生效日期 2023-05-3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区卫生健康委、教委、科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药监局、医保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中医局,市疾控中心,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积极应对微生物耐药带来的挑战,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1部门联合制定了《北京市遏制微生物耐药实施方案(2022-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区、各部门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北京市水务局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2023年5月31日

北京市遏制微生物耐药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为积极应对微生物耐药带来的挑战,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关于印发遏制微生物耐药国家行动计划 (2022-2025年)的通知》(国卫医函〔2022〕185号)、《北京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京政办发〔2023〕14号)要求,遏制微生物耐药,更好地保护人民健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聚焦微生物耐药存在的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有效控制人类和动物源主要病原微生物耐药形势。积极推进微生物耐药防控的科技研发,关注微生物耐药机制研究,推动新型抗微生物药物研发。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推广畜禽健康养殖和精准治疗模式,推进新型兽用抗菌药使用,推动基层兽医和专家队伍能力提升,加强兽药使用知识宣传普及。加强中小学生科普宣传,加强医学院校人才培养,提升医学各专业相关人员微生物耐药防控能力。到2025年,本市应对微生物耐药治理体系基本完善,医疗卫生和动物卫生专业人员微生物耐药防控能力显著提高,人类和动物抗微生物药物应用和耐药监测评价体系更加健全,微生物耐药检测技术方法进一步丰富,可检测耐药微生物种类进一步增加,抗微生物药物合理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指标

2022-2025年,主要达成以下指标:

(一)医疗机构内耐药菌感染及社区获得性耐药菌感染发生率持续下降。

(二)人类和动物源主要病原微生物的耐药率持续降低或耐药增长率下降。

(三)中小学生微生物耐药、感染预防和抗微生物药物合理应用的健康教育达到全覆盖。在高等教育本科医学生基础学习阶段进一步加强抗微生物药物合理应用以及耐药防控的教学,将微生物耐药相关理论和实验项目达到本专科生、留学生各专业全覆盖。

(四)规模养殖场、动物诊疗机构执业兽医抗微生物药物合理应用培训全覆盖,知识掌握正确率达到85%以上,利用多种渠道开展科普宣传,养殖、屠宰、动物诊疗场所宣传覆盖面达到100%。兽药监测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屠宰企业抗微生物药物检测方法技术培训全覆盖。

(五)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门诊抗菌药物处方和住院抗菌药物医嘱的合格率均达到75%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乡镇卫生院)门诊抗菌药物处方合格率达到75%以上。

(六)药品零售企业抗微生物处方药物的销售记录与留存的处方匹配率达到100%。兽药经营企业凭兽医处方销售兽用抗微生物药物比例达到80%。

(七)完善医疗机构耐药菌感染及社区耐药菌感染的指标体系。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抗微生物使用监测网月度上报率达到80%,一级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抗微生物使用监测网月度上报率达到70%。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细菌耐药监测网上报率达到80%,数据合格率达75%。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真菌耐药监测网成员单位数量增加20%。主要病原菌对重要抗菌药物耐药增长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八)动物源微生物耐药监测范围和监测项目持续提升,动物抗微生物药物应用和耐药监测网络覆盖率持续提高,抗微生物药物应用和耐药评价体系更加健全,初步建立动物微生物耐药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制度。

(九)加强病原微生物耐药机制研究,加快推进我市吡法齐明、OTB-658片等抗耐药结核新药研发进度;加强新型吡咯酰胺类双靶点抑制剂抗耐药菌小分子化合物研究。研发新型微生物诊断仪器设备和试剂1-2项。

(十)加强兽用中药等可替代抗微生物药物的研发,推动动物专用抗微生物药物和兽用抗菌药物替代品的研究与开发,推广使用安全、高效、低残留的兽用中药等兽用抗菌药物替代产品5-10个。

三、主要任务

(一)预防为主加强培训,降低感染发生率

1.提高医疗机构感染防控专业人员能力,建立完善感染防控专业人员培训方案和体系,推进感染防控专业人员的职业化发展,逐步建立感染防控专业人员能力培训临床基地,拓宽感染防控培训渠道。将耐药防控知识培训纳入临床医务人员继续教育课程。建立保洁保安等非卫生技术人员感染防控的培训项目,力争三年覆盖。加强医疗机构落实感染防控各项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加强医疗废物源头分类。(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促进全社会形成文明卫生习惯。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加强城乡水环境治理,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强生活饮用水供水保障,不断提升饮用水监测工作水平,强化部门监管,多措并举,保障饮用水安全。(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抗微生物药物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抗微生物药物制药相关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加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医院、制药企业、养殖业、食品生产等行业水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管,督促其正常运行。加强医疗废物和抗微生物药物废弃物等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探索开展抗微生物药物环境污染防控研究和水环境中抗微生物药物监测试点。(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继续加强感染病疫苗接种工作。根据国家规定的程序,对适龄人群进行常规接种,为公众提供便利的疫苗接种服务,开展预防接种相关知识宣传教育,不断加强感染病相关疫苗接种工作,增强人群疫苗可预防感染病的抵抗能力,从而降低抗微生物药物使用需求。强化动物传染病疫苗接种及免疫效果评价工作,增强动物抗病能力,降低动物传染病发病率和抗微生物药物使用需求。提升动物疫病检测实验室能力,加强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和风险评估,提高诊疗水平,确保精准用药。(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公众健康教育,提高耐药认识水平

1.加大城乡居民宣教力度。运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通过图文、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感染预防、抗微生物药物合理应用与微生物耐药知识。与《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中“健康知识普及行动”相结合,进一步提升全市居民对微生物耐药问题的认识。(市广电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市农业农村局参与)

2.广泛开展中小学生科普宣传。每年在中小学开展抗微生物药物合理应用与微生物耐药科普宣传活动,引导学生从小树立感染预防和抗微生物药物合理应用观念,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合理用药行为。(市教委牵头,市广电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参与)

(三)加强培养培训,提高专业人员防控能力

1.加强高校人才培养。引导有条件的高校加强相关专业学生的教育与培养,提升准医务人员微生物耐药防控相关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在药理学、医学微生物学、病原生物学与免疫学等课程中增加微生物耐药部分内容,聘请从事耐药相关临床研究的医生授课,加强医学生对微生物耐药的全面认识。(市教委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局参与)

2.及时总结畜禽养殖遏制微生物耐药经验,遴选典型案例,建立规范用药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对养殖场、动物疫病防治机构、执业兽医全面开展培训,确保科学合理使用兽药。(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四)强化行业监管,合理应用抗微生物药物

1.提高抗微生物药物临床应用水平。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病科建设,规范诊治细菌真菌感染。医疗机构要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抗微生物药物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等,以改善感染病转归和提高医疗质量为目标,创新管理模式,充分利用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监管能力和效率。(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充分发挥药学人员的专业作用,加强市、区两级药学质控中心建设,指导各级医疗机构提高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水平。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应配备抗感染临床药师。依据循证方法和北京市耐药监测数据,从医疗机构药品配备、处方权限、处方审核和处方点评入手,加强北京市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在全市基层社区开展抗感染药物使用专项点评,严禁超范围、超剂量用药,并根据点评结果进行反馈,提升基层医务人员抗菌药应用水平。(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临床微生物实验室建设。鼓励二级医疗机构建立临床微生物实验室及开展必要微生物检测项目,具备常见感染性疾病诊断能力、准确发送报告能力,通过规范微生物标本采集送检、参加实验室室间质评等手段提高检测质量的规范化;积极推广耐药菌快速诊断技术等,提升实验室病原学诊断能力。临床微生物实验室每年至少1-2次对医疗机构内病原微生物分离率和对抗菌药物敏感性试验结果进行统计和通报;对发现特殊耐药表型,实验室能够进行分析并指导临床用药;辅助院感部门做好医院环境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院内病原菌感染的流行趋势,对出现耐药细菌感染频次较高、出现或疑似耐药细菌感染暴发病房,主动上报院感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持续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落实兽用处方药制度、兽药休药期制度和兽药二维码追溯制度。严格执行促生长用抗菌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计划,提高兽医和养殖从业人员对动物疫病防控、抗微生物药物合理应用的认识。加强动物医院、动物诊所、养殖场、执业兽医用药监管,核查兽药产品合法性、病历处方规范性、用药记录建立及登记情况,严禁超范围、超剂量用药,全面规范兽用抗菌药物使用。以兽药追溯二维码为抓手,以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兽药残留监控为技术支持,严查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未按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兽药、使用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5.以绿色生态、健康安全为导向,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完善良种繁育推广体系,着力引进和培育生产性能优越、抗病力强的畜禽品种。制定完善健康养殖标准和规范,全面普及健康养殖技术,指导养殖场(户)加快标准化改造。以生态循环、质量安全为导向,推广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模式、鱼菜共生养殖模式等健康养殖技术。指导企业加强全程监管和精准用药,探索引进投喂免疫增强剂、投喂肠道有益菌、投喂发酵中草药等微生物耐药防控技术。(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6.严格抗微生物药物销售监管。严格落实药品分类管理规定,市区两级负责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含网络销售)、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凭处方销售抗微生物处方药物的监督检查,年度现场检查覆盖率100%。严厉打击药品经营领域销售假冒伪劣抗微生物药物行为。(市药监局负责)

7.发挥医保支付对合理用药的促进作用。按国家要求,做好本市医保药品目录落地实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根据国家对付费改革工作的整体要求和部署,稳步推进CHS-DRG付费改革工作。(市医保局负责)

(五)完善监测评价体系,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1.充分利用北京市耐药监测网和医院感染监测管理系统,对医院耐药菌感染监测项目进行信息优化,建立本市耐药菌感染监测与预警机制。加大医疗机构实验室细菌及真菌耐药监测工作信息化建设,耐药监测数据上报人员正确使用全国细菌耐药监测信息系统,并具备应用统计软件分析细菌耐药数据的能力。原则要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临床微生物实验室参加细菌及真菌耐药监测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抗微生物药物不良反应的日常监测和专项监测分析评价工作。加强对抗微生物药物上市许可持有人的指导,通过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药物警戒体系,主动收集和分析不良反应监测数据。(市药监局负责)

3.推进高通量、快速实用型细菌检测体系建设,健全动物源微生物耐药监测网,建立本市耐药性细菌质谱库,提高耐药性监测效率和技术水平。实施年度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以跟踪监测、随机监测等方式,组织开展养殖、屠宰、动物诊疗场所的细菌耐药性监测。分析应用耐药性监测数据,科学指导养殖场精准用药。(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4.加大经营环节、使用环节及外埠企业兽药产品的抽检力度,开展兽用抗菌药中非法添加违禁药物风险监测和评估,针对可疑非法添加物,积极开展检测方法和确认方法的研究,确保用药安全。加强养殖场所、屠宰场所可食用畜禽产品中抗微生物药物监测,根据风险监测的数据、资料等信息,开展畜禽产品抗微生物药物风险评估,建立预警制度,提高微生物耐药风险识别分析能力,保障食品安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六)加强相关药物器械的供应保障

加快临床急需新药和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上市。对于耐药感染预防、诊断和治疗相关临床急需的新药、疫苗品种,结合项目制管理等服务创新工作措施,专人对接,密切跟进研发进展,加强服务协调,在申报要求、注册核查、注册检验等方面给予指导支持,加快推进研发注册。对于耐药感染诊断相关临床急需的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依程序优先审评审批。(市药监局负责)

(七)加强微生物耐药防控的科技研发

1.推动新型抗微生物药物、诊断工具、疫苗、抗微生物药物替代品等研发与转化应用。通过科技项目发现新型抗微生物药物及抗微生物药物替代品等新分子化合物,推进耐药菌药物研发。推动新型抗微生物诊断工具研发与转化应用,鼓励研发耐药菌感染快速诊断设备和试剂,提升采用宏基因组测序等分子诊断方法的耐药菌检测及监测技术水平。引导医疗机构开展耐药菌感染诊治与防控研究,探索新的诊疗技术、感染与预防控制策略等。结合企业相关品种的研发申报需求,在研发注册过程中提供注册申报和专业技术方面的支持,在注册核查、注册抽样检验等环节,加强指导协调,服务推动相关品种的研发转化。(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局、市科委、市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大开展微生物耐药分子流行病学、耐药机制和传播机制研究,及时掌握微生物耐药流行病学特点及发展趋势,阐明微生物致病、耐药及其传播机制,为制定符合北京市微生物耐药防控策略提供科学依据。(市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有益微生物菌种开发和利用,选取有潜在价值的有益微生物完成生物学特性、基因组功能分析等生物学鉴定,在家禽、生猪、奶牛、肉鸭等重点品种上进行推广利用,提升畜禽健康水平,遏制微生物耐药。积极应用兽用抗菌药替代产品,以高效、休药期短、低残留的兽药品种,逐步替代低效、休药期长、易残留的兽药品种。根据养殖管理和防疫实际,推广应用兽用中药、微生态制剂等无残留兽药,实现畜禽产品生态绿色。(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完善应对微生物耐药有关部门协调联系机制,加大对相关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常态化信息沟通,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保障工作的可持续性。根据本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如期实现各项工作目标。

(二)开展监测评估

围绕工作目标和任务,各区各部门开展本地区本专业监测评估,对好的经验做法积极推广,对遇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推进任务落实。

(三)发挥专家力量

建立北京市遏制微生物耐药咨询专家委员会,推进不同领域、多学科专家沟通交流,为政策制定提供决策咨询,为实施方案提供技术支撑,及时提出工作建议,推动完善相关指南和技术规范。

   附件:北京市遏制微生物耐药咨询专家委员会名单.doc

 地区: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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