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要求,有效防范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按照省安委会《全省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省局决定开展全省特种设备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全省特种设备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着力解决“如何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的质量”和“如何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这两个问题;重点排查重大风险、防范重特大事故,解决突出问题,不搞大而全;突出企业负责人“关键少数”,带动企业内部全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排查重点
此次排查的重点是全省高风险企业(各地市确定的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和重点区域(旅游景区、大型游乐设施聚集区、车站、医院、学校、机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市局主要负责高风险企业,区县局主要负责重点区域。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工作时,要提前告知属地市、县局,市县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必要时安排人员参与检验工作,检验工作结束后,检验机构要将不符合项目通报市、县局,并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项目进行标注。
三、重大风险隐患判定
特种设备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包括以下情形:
(一)特种设备未取得许可生产、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或者达到报废条件,继续使用的;
(二)特种设备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经检验、检测不合格,继续使用的;
(三)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缺失或者失灵,继续使用的;
(四)特种设备发生过事故或者有明显故障,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使用的;
(五)特种设备超过规定参数、使用范围使用的;
(六)检验机构检验过程中认定的、“双送”服务过程中专家认定的属于重大风险隐患的;
(七)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属于重大风险隐患的其他情形。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1)全省安全监察机构人员和检验检测机构人员要集中学习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我省50条具体措施,并贯彻执行。(2)高风险企业、重点区域要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分级负责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3)高风险企业要组织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各级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双送服务”,督促企业建立风险分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4)高风险企业每半年要组织1次应急演练,重点企业每年开展1次应急演练。(5)从本月起,每月1日、15日前上报整治进展情况统计表和重大风险隐患统计表(见附表1和2)。
(二)开展专项隐患排查整治。结合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和
2023年省、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突出高风险设备,重点针对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高压气瓶安全和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运行、油气长输管道和燃气压力管道安全、客运架空索道应急救援能力、化工产业转移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开展专项隐患排查整治(相关工作方案见附件1-5)。
(三)明确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关键岗位人员,夯实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市场监管总局令(73号、74号)相关规定,结合省局关于推进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两个规定”的相关通知要求,各市级监管部门要督促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切实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和(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岗位职责,按要求认真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年来特种设备相关事故(事件)的教训,举一反三,组织开展本单位特种设备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积极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关键岗位的作用,切实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
五、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底前)。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地方实际,组织制定本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并对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深入进行动员发动。
(二)企业自查自纠和重点帮扶(2023年8月底前)。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协助组织开展培训,提高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和专业技术水平,提升安全管理能力。
(三)监督检查和问题处理(2023年11月底前)。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部署要求,深入企业、摸清实际情况,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实现闭环管理。省局将适时开展监督检查。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底)。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边排查边治理边提炼,总结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完善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加强统筹,夯实工作责任,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分管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与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统筹协调,建立联动机制,与成员单位开展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提升排查整治工作成效。
(二)突出查改问题。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把查改问题作为专项整治工作重中之重,精心组织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各级检验检测机构要主动发挥技术优势协助开展排查和整治工作,真正把问题找到、找准、找全,并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把问题整改到位,不留任何死角和隐患。
(三)强化监督执法。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省局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要加大对基层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监管能力和精准执法水平;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交叉互检等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要及时发现并查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使用单位的违法违规问题,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严重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对于屡查屡犯的企业加强监管执法,并视情况上报地方政府及省局开展综合治理。省局将依据各地市工作推动情况适时进行督导检查。
(四)加强请示报告。请各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结合进展情况,将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分别于2023年8月22日、9月22日、12月18日前报送省局特设局(邮箱:275683668@qq.com)。按各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将相关信息报送省局特设局。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报告。
重大风险隐患排查联络人:韩向青联系电话:86138283
小型锅炉联络人:雷勇联系电话:86138285高压气瓶联络人:任明刚联系电话:86138283压力管道联络人:秦俊洲联系电话:86138285客运索道联络人:彭鹏联系电话:86138280化工转移联络人:耿强联系电话:86138280
客运架空索道专项排查整治按照《客运架空索道应急救援能力专项排查整治方案》的时间进度要求实施。
附件:1.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案件查处行动方案
2.高压气瓶安全和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运行情况专项排查整治方案
3.油气长输管道和燃气压力管道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方案
4.客运架空索道应急救援能力专项排查整治方案5.化工产业转移相关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方案
关于开展特种设备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pdf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