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法规解读 » 原创|加拿大更新饱和脂肪、糖、钠标识指南

原创|加拿大更新饱和脂肪、糖、钠标识指南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5-19 09:17:41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1332
核心提示:2022年7月20日,加拿大卫生部在《加拿大公报》上发布了《食品药品条例》修订条例,增加了一项新的规定,即大多数含有引起公众健康问题的营养素(饱和脂肪、糖、钠)的预包装食品在超过指定阈值时,必须贴上包装正面(FOP)标签。2023年5月16日,加拿大更新了饱和脂肪、糖、钠标识的指南,该指南是对FOP标签相关新法规的解释。相关产品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修改标签。2026年1月1日之前进口、在加拿大制造或零售包装的产品可以继续在货架上销售。接下来食品伙伴网将梳理加拿大FOP标签标识指南的相关内容。

2022年7月20日,加拿大卫生部在《加拿大公报》上发布了《食品药品条例》修订条例,增加了一项新的规定,即大多数含有引起公众健康问题的营养素(饱和脂肪、糖、钠)的预包装食品在超过指定阈值时,必须贴上包装正面(FOP)标签。2023年5月16日,加拿大更新了饱和脂肪、糖、钠标识的指南,该指南是对FOP标签相关新法规的解释。相关产品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修改标签。2026年1月1日之前进口、在加拿大制造或零售包装的产品可以继续在货架上销售。接下来食品伙伴网将梳理加拿大FOP标签标识指南的相关内容。

一、哪些食品受新的FOP标签规则约束?

《食品药品条例》(FDR)规定,在加拿大销售的大多数预包装食品,包括在加拿大生产或进口用于在加拿大出售的食品,都必须使用该标签。当食品标签上需要标识FOP标签时,必须按照FDR相关要求进行标识。当某些/某类型的食品禁止或豁免标识FOP标签时,也可以自愿在豁免的食品标签上标识FOP标签,标识时也同样必须按照FDR相关要求进行标识。

二、禁止标识FOP标签的食品有哪些?

仅适用于6个月或以上但不满1岁的婴儿的食

母乳强化剂

母乳替代品(婴儿配方奶粉)

含有母乳替代品的食品

FDR第B.24.001节中定义的配方液体食品

代餐

营养补充剂

蛋白质限制饮食的食品

低(氨基酸)饮食的食品

FDR第B.24.001节中定义的用于极低能量饮食的食品

三、豁免标识FOP标签的食品有哪些?

豁免意味着即使食品的饱和脂肪、糖、钠含量达到或超过适用的阈值,也不需要标识FOP标签。分为完全豁免和有条件豁免两种类型。

其中,完全豁免是指产品始终不受FOP标签标识要求的约束,即使饱和脂肪、糖、钠含量达到或超过阈值,也不需要标识,完全豁免的情形具体如下。

运输集装箱,如果集装箱及其内含物不是作为单个单元零售时

可用展示版面<15cm2的产品

仅供餐厅或其他商业企业与餐点或小吃一起供应的食品的个别部分

仅用于商业、工业企业、机构服务的即食食品

仅用作其他预包装产品的配料,在零售时或作为商业、工业企业、机构制备食品的配料的产品

在可再填充的玻璃容器中出售的全脂、部分脱脂和脱脂牛奶/山羊奶,风味全脂、部分脱脂和脱脂牛奶以及奶油

甜味剂,包括FDR第18部分所列并作为甜味剂销售的

在通用名称中包含“盐”并以此出售的盐和调味盐

FDR第9部分所述的脂肪和油,鱼和其他海洋脂肪和油,黄油,酥油,人造黄油和其他类似的黄油替代品,并作为黄油出售

供参与行动或演习的军事人员使用的个别食品

四、FOP标签示例及标示位置

在大多数情况下,FOP标签以双语水平格式显示,以同一符号显示英语和法语信息,可以直接印在标签上,也可以作为贴纸贴在标签上。FOP标签为黑白,左边有一个黑色放大镜,标签至少有一个条形图,标明产品为“高饱和脂肪”、“高糖”、“高钠”,底部的框中为“加拿大卫生部”。示例如下。

FOP标签必须标示在主要显示面板(PDP)上,当PDP的高度等于或大于PDP的宽度时,标签必须显示在PDP的上半部分(50%)内,如下图所示。

当PDP的高度小于PDP的宽度时,符号必须显示在PDP的右半部分(50%)内,如下图所示。指南中还规定了其他形状的标示方式。

五、当产品标识FOP标签时,是否允许在PDP上再标识与健康相关的宣称?

当产品标识FOP标签时,大多数与健康有关的宣称允许在PDP上标识。主要包括与饱和脂肪、糖、钠无关的宣称(例如,蛋白质、纤维素或能量),以及在PDP上没有饱和脂肪、糖、钠的“高含量”标识。例如,当产品标识“高饱和脂肪”时,可以允许在PDP上宣称“低钠”。但是,如果PDP上标识“高糖”,则禁止宣称“不加糖”,仅可在PDP上标识“减少糖含量”的相关宣称。

小结

加拿大饱和脂肪、糖、钠的FOP标签可以帮助消费者更容易识别高饱和脂肪、高糖、高钠的食物。避免过量摄入这些营养素,以降低相关的健康风险。FOP是一个全球性的食品标识要求,旨在帮助消费者选择健康的食品。目前,全球已有超过40个国家/地区推行了FOP,虽然不同国家/地区的标识要求有所不同,但都在不断完善和改进中。食品伙伴网将会继续介绍各国/地区关于FOP标识的相关要求及修订情况,供行业参考。

 

  本文为食品伙伴网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编辑整理,转载请与我们联系。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提供国内外食品标准法规管理及咨询、食品安全信息监控与分析预警、产品注册申报备案服务、标签审核及合规咨询、会议培训服务等,详询:0535-2129301,邮箱:vip@foodmate.net。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推荐法规解读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9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