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营”在校园平衡膳食校园健康促进行动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营”在校园平衡膳食校园健康促进行动的通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4-28 10:05:33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462
核心提示:为深入推进学生营养宣传教育及饮食行为干预,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根据《“营”在校园—北京市平衡膳食校园健康促进行动工作方案(2021年—2025年)》,现将2023年“营”在校园行动重点工作内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3-04-27 生效日期 2023-04-2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区卫生健康委、教委,燕山教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疾控中心:

为深入推进学生营养宣传教育及饮食行为干预,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根据《“营”在校园—北京市平衡膳食校园健康促进行动工作方案(2021年—2025年)》,现将2023年“营”在校园行动重点工作内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4月-12月。

二、活动对象

全市中小学校学生和营养健康管理相关人员。

三、活动内容及方式

(一)营养健康主题宣传活动

1.宣传活动内容

广泛开展中小学生平衡膳食的营养教育、科普活动,积极宣传推广《北京市中小学生健康膳食指引》等,结合全民营养周、中国学生营养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宣传月等时间节点和宣传主题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中小学生健康素养。

2.活动方式

举办全市性营养健康主题现场活动。面向全市中小学校开展“科学食养—这是我的菜”家庭健康餐征集活动,评选优秀作品进行展示推广(详见附件)。通过“营”在校园微信公众号开展营养健康知识答题、“每日一题,专家专栏找答案”等线上有奖答题活动。各区、各学校结合辖区、本校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营养健康宣传活动。

(二)中小学营养教育试点建设

1.活动内容

继续推进试点校营养教育课堂、学校供餐管理、校园营养环境、家校联动宣教等工作,培养区级工作力量,总结工作经验,推动纵深发展,同时向非试点学校进行扩展辐射。

2.活动方式

按照《营养教育试点建设实施方案(京卫疾控〔2022〕31号)》深化试点校建设。全市营养教育试点学校提交学生营养教育教案、课件及教学视频,市级组织营养、教育专家进行评审展示。总结试点经验,交流先进做法,推广适宜技术,带动非试点学校协同发展。

(三)校园营养健康管理队伍建设

1.活动内容

重点针对营养知识、食品安全与烹饪技能等内容,对北京市中小学学校食堂管理员、炊管人员和健康管理员等校园营养健康管理人员开展培训,提高中小学校营养健康管理水平,实现到2025年所有中小学校配齐专(兼)职校园营养健康管理人员目标。

2.活动方式

通过现场或在线培训等方式,面向尚未配备校园营养健康管理人员的学校或未参加过营养健康培训的中小学校营养健康管理人员开展膳食营养等相关知识和实用技能培训。

(四)学生营养素养监测与评估

1.调查基本内容

在东城区、朝阳区、海淀区、怀柔区、通州区、顺义区、房山区,围绕学生营养素养及相关因素进行监测,评估北京市学生营养素养现状、变化趋势及影响因素。

2.调查方式

根据《北京市学生营养素养调查方案》,通过问卷调查、访谈及收集常规体检、成绩信息等方式,对学生、家长、学校相关负责人等开展抽样调查。

四、有关要求

各区卫生健康委、教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管理,组织疾控中心、后勤服务中心、中小学保健所和学校等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各级平衡膳食校园行动专家和营养宣传志愿者作用,推进“营”在校园行动的深入开展。中国学生营养日、中小学营养教育试点建设、校园营养健康管理人员培训、学生营养素养监测与评估等内容具体安排等将另行通知。

附件:“科学食养—这是我的菜”家庭健康餐征集活动方案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

“科学食养—这是我的菜”家庭健康餐征集活动方案

2023年中国学生营养日的传播主题为“科学食养,助力儿童健康成长”,为引导广大儿童青少年积极参与到合理膳食行动中,提高学生及家长对营养知识的认识,促进其对食物合理搭配的理解,并鼓励学生参与家庭菜品制作,培养其生活技能,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科学食养—这是我的菜”家庭健康餐征集。

二、活动范围

全市中小学校学生及家长。

三、活动内容

参与活动的家庭制作一份营养健康餐食,可以是一道菜,也可以是一餐食品,体现食物多样、均衡搭配、清淡饮食的原则。形式为菜品制作视频或电子照片。

四、活动安排

(一)作品征集阶段(5月20日-6月20日):各区广泛动员辖区中小学校积极参与,征集作品上报区疾控中心。

(二)初评推选阶段(6月20日-6月30日):各区组织区级评选,遴选10份作品上报市疾控中心,推选表见附表。

(三)评定展示阶段(7月1日-8月31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市级组织有关专家从营养与烹饪方面进行评审,并结合“营”在校园微信公众号阅读量、转发量,最终评选出优秀作品给予奖励,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展示推广。

五、报送要求

(一)视频作品要求在1分钟以内,配以菜品制作过程、营养价值等简洁字幕,格式为mp4、avi、mov、mepg等常用视频格式。

(二)照片作品要求数字文件不小于2Mb,并附菜品制作过程、营养价值等简要文字说明。

(三)报送作品均以“所在区+学校名称+学生姓名+菜品名称”形式命名。

六、版权及其他说明

(一)在参赛过程中发生任何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与主办方无关。获奖作品如有抄袭和其他侵权行为,一经发现,主办方将取消参赛及获奖资格。

(二)所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修改权和解释权均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方有权使用、发布及通过多渠道宣传。

(三)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于博,黄梨煜,余晓辉

联系电话:64407185,64407169,64407170

附表:

   “科学食养—这是我的菜”家庭健康餐推选作品汇总表.doc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408)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105) 法规动态 (2748)
法规解读 (2648) 其他法规 (508)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6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