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市、自治州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
现将《省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十四五”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4月10日
省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十四五”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十四五”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规划》,统筹推进我省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抓住用好国发〔2022〕2号文件机遇,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着力深化改革,强化系统监管,优化服务供给,全力推动贵州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全方位服务高质量发展
1.服务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围绕贵州十大工业产业、十二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大力提升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供给水平。聚焦新型工业化建设,优化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模式和产业布局,逐步补齐产业链供应链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短板。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活动”,助推企业提质增效。实施“检验检测助推产业升级行动”,提升重点行业检验检测技术支撑能力。继续推进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创建工作,加强国家级、省级质检中心建设,助力优势产业集聚集约发展。开展服务认证示范活动,促进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提高服务品质和服务效率。
2.积极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汽车、电子电器等行业市场准入和流通管理全流程改革的决策部署,做好相关产品准入制度改革后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工作。鼓励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为内外贸发展提供认证和检验检测一体化服务。推动“同线同标同质”(以下简称“三同”)工作,推动认证从业机构开展质量评价和技术帮扶,维护“三同”产品的高端质量品牌信誉。强化跨境电商质量认证和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提升进口商品及出口转内销商品质量安全水平。
3.助力乡村振兴。实施质量认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对标高端市场需求,通过认证评价方式培育区域高端质量品牌,推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推动农产品产销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有机产品以及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良好农业规范(GAP)等食品农产品认证,提升农产品附加值。针对品质、风味、绿色等属性推行“产品+服务”并重的认证模式,积极推动有机产品、富硒产品等特色农产品认证和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民宿服务、农耕文化体验等健康服务认证,推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强化认证和检验检测服务供给,鼓励认证和检验检测服务下乡,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完善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支持食品、农产品、农资、农用机械等检验检测能力提升,为农业产业园区、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农业互助合作社和农户提供精准服务,强化乡村振兴的技术支撑。
4.支撑绿色转型发展。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生产应用,服务新型建材产业优化升级。深化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治理,依法查处违规改装道路运输车辆的强制性产品认证领域违法行为。落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强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监督抽查,促进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健康发展。强化部门联合监管执法,依法查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犯罪行为。推行实施碳领域产品、过程、体系、服务认证,加强相关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监督抽查,规范碳领域认证行为。开展碳排放核查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利用弄虚作假手段帮助企业违规篡改碳排放检测数据、严重干扰碳市场正常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5.服务“平安贵州”建设。加强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有效支撑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等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对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医疗器械检验等高风险领域实施重点监管,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未获认证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CCC目录内产品、伪造冒用认证标志、虚假认证、无资质检验检测和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行为。推进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认证能力建设,强化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监管。贯彻落实网络安全认证认可制度,支持网络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加强能力建设,支持认证机构开展网络信息安全认证,促进网络信息产业和市场体系健康有序发展。
6.助力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推进公共卫生领域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供给。规范开展医疗机构管理体系认证,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质量;推进防疫用品和无障碍环境质量认证工作,积极开展健康服务、养老服务认证,助力全民健康和养老助残;推进中医药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促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为疫情防控等重大紧急需求开通检验检测能力许可“应急通道”,提升检验检测保障能力。
(二)加快实现行业做强做优
1.优化行业发展环境。全面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促进认证和检验检测发展的决策部署,健全政府、行业、社会等多层面的采信机制,推动在市场采购、行业管理、行政监管、社会治理等领域广泛采信认证和检验检测结果,加大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推动招投标、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等领域取消涉及认证和检验检测的歧视性要求,打破部门垄断和行业壁垒,实现认证和检验检测结果的互认通用。全面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市场准入制度改革,进一步压缩资质认定许可和评审时限,优化许可、评审程序。全面推行网上办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提高审批便捷度。积极推进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改革,激发市场活力。
2.提升专业服务能力。鼓励质量认证和检验检测一体化发展,支持从业机构拓展检验检测认证业务领域,形成复合型、一体化的认证检测机构,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支持我省认证机构积极拓展产品、体系、服务等多元化认证业务。支持有关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围绕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和发展需求,结合区域产业特色和自身优势,培育、申报或参与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市场监管检验检测机构结合企业需求,积极提供市场监管技术解决方案,为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夯实质量基础,提高产品质量提供优质高效服务。鼓励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建设,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集聚发展,力争申建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
(三)大力提升行业治理能力
1.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监管制度。实施日常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监管制度,采用现场检查、档案检查、获证组织查验、获证产品抽查等方式,对从业机构的检验检测认证活动、结果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对质量事故、投诉举报、风险监测等情况的研判,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监督检查。依法公开监督检查结果,追究违法从业机构及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推动我省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和人员水平提升。
2.健全多方协同的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监管信息互通、违法线索互联、执法行动互助。在强制性认证产品准入管理、环境监测、机动车检验等领域,推动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开展联合监管、联合惩戒。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优势,强化认证检测监管和信用监管、执法稽查等协同发力,对全局性、跨区域案件线索组织联合办案。畅通行纪衔接,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对涉纪案件线索要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推动检验检测行业牢固树立底线意识、风险意识、诚信意识,坚决破除检验检测市场乱象,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引导社会公众对从业机构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信息查询系统、检验检测报告编号查询系统等信息共享平台进行信息查询和行为监督,畅通申诉投诉举报渠道,加强行风调查评议,重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鼓励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曝光问题线索和违法案件,提升舆论监督和行政执法的协同效果。
3.健全多措并举的系统监管方式。加强认证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信用监管、智慧监管。充分运用“认证现场审核网络签到监管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认证关键环节的管理,利用多维度的大数据分析找准检查的切入点,提升监管的靶向精准性,提高监管效能。
(四)着力夯实基础支撑体系
1.强化法纪保障。严格按照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管领域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市场主体行为;坚持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落实各层级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管权责事项。加大监督力度,落实监督责任,坚决维护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廉洁性和有效性。
2.强化技术支撑。支持引导市场监管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快速检测、在线检测等急需关键技术研究,探索研发智能化技术及装备,提升市场监管检验检测技术水平。鼓励开展检验检测标准样品/标准物质的研制,强化检验检测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提升检验检测要素资源的综合应用水平。
3.强化人才引领。加强检验检测认证监管人员培训指导力度,丰富完善培训内容和监管执法案例,开展多层次的培训交流,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评审人员培训和监督管理,优化评审人员选派和现场评审机制,提高评审人员队伍职业道德和专业能力素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全面加强认证和检验检测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推动将认证和检验检测工作纳入本地规划,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二)加强投入保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发展改革、科技等部门的支持,鼓励制定认证和检验检测的促进政策和实施项目,加大投入保障力度。
(三)加强宣传引导。深入开展“世界认可日”“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等主题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作用,加强认证和检验检测普法宣传、政策解读、知识普及、舆论引导等,营造良好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