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甘肃省商务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甘肃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 (甘商务流通发〔2023〕90号)

甘肃省商务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甘肃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 (甘商务流通发〔2023〕90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4-14 09:10:49  来源:甘肃省商务厅  浏览次数:312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商务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和《甘肃省商务厅等12部门印发<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我省促进老字号品牌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制度体系, 加强 “ 甘肃老字号” 认定管理工作,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省商务厅、 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省文物局联合制定了《 甘肃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 现印发你们, 请遵照执行。
发布单位
甘肃省商务厅,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甘肃省文物局
甘肃省商务厅,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甘肃省文物局
发布文号 甘商务流通发〔2023〕90号
发布日期 2023-04-13 生效日期 2023-04-1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州)、 兰州新区商务、 文化和旅游、 市场监管(知识产权)、 文物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和《甘肃省商务厅等12部门印发<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我省促进老字号品牌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制度体系, 加强 “ 甘肃老字号” 认定管理工作,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省商务厅、 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省文物局联合制定了《   甘肃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 现印发你们, 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商务厅

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甘肃省文物局

2023年4月6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2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00) 法规动态 (95)
法规解读 (2943)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0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