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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湖南省2023年度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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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3-28 09:18:09  来源: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861
核心提示:《湖南省2023年度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已经省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市州2023年度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方案,于4月30日前上报省粮安考核办备案(联系人:田的之,联系方式:0731-84813230、18908492095)。各成员单位和省直及中央驻湘有关单位要按照“上下对口,职能一致”的原则,加强协调指导,落实各项任务。
发布单位
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3-03-27 生效日期 2023-03-2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州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省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省直及中央驻湘有关单位:

《湖南省2023年度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已经省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市州2023年度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方案,于4月30日前上报省粮安考核办备案(联系人:田的之,联系方式:0731-84813230、18908492095)。各成员单位和省直及中央驻湘有关单位要按照“上下对口,职能一致”的原则,加强协调指导,落实各项任务。

湖南省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省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等要求,认真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有关规定,坚定不移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扛稳产粮大省政治责任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湖南省粮食安全责任清单,对照考核方案真考严考、动真碰硬,全面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为“三高四新”战略的全面实施提供坚实保障。

一、守牢耕地保护底线。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相关要求,执行严格管用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落实“两个平衡”,强化督察执法,确保耕地数量稳中有升、耕地质量不断提高。全面推进田长制落地落细,完善“5+1”田长体系。强化耕地保护目标管理,明确2023年5431.71万亩耕地保护目标、481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和56万亩恢复耕地计划。科学编制实施省市县三级耕地保护专项规划,明确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后备资源、“恢复类”地类空间,优化耕地布局,实行耕地“一张图”管控,利用数字化技术建立精准精细、到丘到块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探索建立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机制,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有序开展试点。严格耕地占补平衡,完善补充耕地全过程管理机制,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实行“总量平衡、以进定出、清单管控、一月一清”,严控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和其他农用地。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新增耕地“春苗”行动,深入开展违法用地“双零”行动,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责任单位:各市州党委、人民政府,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

二、巩固提升粮食产能。完成粮油生产目标任务。进一步抓实抓紧粮食生产,全省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7135万亩以上,其中在双季稻优势区发展1350万亩早稻集中育秧,新(改)建标准化育秧基地300个,确保早稻面积稳定在1800万亩以上;在非双季稻优势区发展300万亩再生稻,在不影响双季稻生产的前提下增加一季再生稻。大力发展间作套种,发展带状复合种植106万亩,确保全省新扩大豆面积10万亩以上,大力开发冬闲田种油菜,努力扩大花生面积,稳定芝麻、葵花籽等特色油料面积,确保完成油料生产面积2458万亩,其中夏收油菜面积2262.9万亩以上。提高粮食作物单产。启动实施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提升工程,创建省级粮食生产万亩综合示范片18个,示范带动全省大面积均衡增产。落实好中晚稻“一喷多促”等稳产增产关键措施,持续推进机收减损,确保颗粒归仓,力争粮食总产量稳定在604.1亿斤以上。加强粮食播种面积吻合度监督抽查,优化粮食产量统计调查制度,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把稳面积和提单产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农资生产、储运、调控,在14个市州各建设1个农业物资淡储中心,强化农资调控力度。加强粮食生产保险服务,提升农业保险质效,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稳定提高种粮效益。(责任单位:各市州党委、人民政府,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供销社,湖南银保监局)

三、夯实粮食生产基础。支持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等一批藏粮于地藏粮于技重点项目。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175万亩新增建设和170万亩改造提升任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融资创新,提高投资标准,打造一批高质量的示范区。加强建后管护,将高标准农田纳入“一张图”管理,确保水旱无忧、良田粮用。健全耕地质量监测网络,认真落实测土配方施肥、粪肥还田、秸秆还田、发展绿肥等措施,改良培肥土壤地力,扎实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不断加强灌区建设管理,积极推进8处大型灌区和42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深入开展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加大灌区“两定”“两费”落实监督检查力度。大力推进小型农业水利建设,健全完善管护长效机制,清淤整治山塘2.5万处,新建、节水改造及清淤渠道2000公里,提升50万亩左右山上经济作物灌溉水源保障能力。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新增改革实施面积615万亩,完善灌区供水计量设施。(责任单位:各市州党委、人民政府,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

四、提升粮食供给品质。开展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着力推广早专晚优绿色高效模式,力争全省专用型早稻、高档优质中晚稻分别达700万亩、1600万亩。以乡村或自然村落为单元,创建“一企一片一品”优质粮食基地,推进生产、加工和销售深度融合。做好120万亩镉低积累特性品种臻两优8612的种植技术指导,有效提高稻谷质量合格率。继续推进化学农药负增长、化肥减量增效,发展绿色生产。深入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对重点县市区严格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开展重点区域污染源头防控成效评估。启动实施42个县市区耕地土壤污染成因调查。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实施1至2个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项目,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责任单位:各市州党委、人民政府,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

五、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守牢种业安全底线,强化种性安全、质量安全、数量安全、市场安全等工作举措。遴选发布15项左右的农业主推技术,保持全省主推技术到位率在95%以上,力争水稻耕种收机械化水平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和支持有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主体发展粮食生产。扎实抓好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培育打造一批创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集团和区域性综合服务中心。总结推介一批创新典型模式,不断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科学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实施“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抓好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尽量减少病虫为害损失。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确保重大病虫害防控责有人负、活有人干、事有人管。放大低温准低温绿色储粮试点库点示范作用,择优升级改造部分省级储备粮承储库点,鼓励各类主体提升仓储设施功能,加快绿色储粮新技术运用,加快推进粮食分品种、分仓、分等储存。推进粮食种源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粮油机械装备研发推广,强化粮食科技装备能力建设,把“藏粮于技”抓细抓实。(责任单位:各市州党委、人民政府,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储备局,省科技厅)

六、统筹做好粮食收储。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坚持抓收购、保供给不动摇,着力构建稳定有序、保障有力、市场主导的粮食收储体系,确保“种粮卖得出、用粮买得到”。精心组织市场化收购,强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持续形成主体多元、渠道多样、优粮优价的市场化收购格局。全力做好储备轮换收购、地方临储收购和最低收购价收购等收购工作,强化政策托底的基础功能,发挥政策托底和调节作用。多渠道落实粮食收购资金,防止出现“卖粮难”问题和“打白条”现象,保护好农民种粮积极性。持续深化粮食收储制度改革,着力构建衔接顺畅、管理规范、布局合理、安全高效的地方储备粮承储机制,提升储备粮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完成储备轮换任务。强化粮食“产购储加销”协同联动,切实做好粮油保供稳市工作。健全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完善粮食应急保障,加强成品粮油储备管理,加强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加强军粮供应工程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军粮保障能力;规范军粮供应管理,提高军粮供应服务质量。支持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省预算内基建投资省级储备粮统一承储仓容建设项目协调管理及事中事后监管力度。(责任单位:各市州党委、人民政府,省粮食和储备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湖南银保监局,农发行湖南省分行,中储粮湖南分公司)

七、加强粮食流通监管。严格执行《湖南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湖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等规章,强化涉粮安全法制保障,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原则,依法统筹抓好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等经营性活动,全面提升粮食流通法治和制度治理水平。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业务机构事前、事中日常监管和执法机构检查督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统筹谋划全省地方政策性粮食的数字化监管系统建设,推进实现全省地方政策性粮食数字化监管全覆盖,提升粮食购销领域穿透式监管能力。落实“两个责任”部署要求,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持续开展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深入推动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和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改革试点,不断提升我省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水平。强化进境粮食检疫监管,提升口岸防控能力,严防进境粮食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风险事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确保粮食和储备行业安全无事故。(责任单位:各市州党委、人民政府,省粮食和储备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农发行湖南省分行,中储粮湖南分公司,长沙海关,国家粮食和储备局湖南局)

八、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大粮食市场主体的培育和帮扶力度,积极发展粮食订单生产,深入实施湖南“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持续开展粮食绿色仓储、品种品质品牌、质量追溯、机械装备、应急保障能力和节约减损健康消费等“六大提升行动”,重点扶持稻米、食用植物油、面制品、旱杂粮等四大产业链发展,推动优粮优产、优粮优购、优粮优储、优粮优加、优粮优销“五优联动”,更好实现优质优价,加速推进粮油产业提质升级增效。支持培育壮大一批有影响力的湖南粮油企业和著名粮油品牌,推动打造享誉全国的知名粮油品牌,着力增强湖南粮油产业市场竞争力,牢牢巩固粮食安全基础。全省粮油加工业总产值力争突破1820亿元、增长5%以上。深入开展全链条节粮减损行动,加快绿色粮食发展,提倡健康饮食。(责任单位:各市州党委、人民政府,省粮食和储备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

九、严格落实惠农补贴政策。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惠农补贴政策为依据,严格对标对表、依法依规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建立健全政策制度,强化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监督管理,建立财政、农业农村、审计等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切实抓好业务主管部门、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完善惠农补贴资金管理长效机制和考核追责问责机制。(责任单位:各市州党委、人民政府,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审计厅)

十、压实粮食安全责任。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湖南省粮食安全责任清单、市州党委和政府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方案,层层压实责任,层层细化措施,层层抓严抓实工作。建立健全粮食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强化科技、人才、投入和政策等方面的保障支持,强化人员保障,注重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各类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使用工作,推动构建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责任清单明确的纪委监委机关、党委组织部门等26个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及中央有关驻湘单位要落实相关工作责任。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2023年度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各市州党委、人民政府,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及中央有关驻湘单位)

十一、完善考核督查机制。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关于“要严格考核,督促各地真正把保障粮食安全的责任扛起来”的重要指示精神,对照湖南省粮食安全责任清单、市州党委和政府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方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考核督查机制,动真碰硬,以更加精准精细有效的举措,严肃认真抓好年度考核工作,推动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省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严格抓好各项工作举措的督导,督导掌握的情况作为对市州日常监管评价的重要依据。要强化考核成果运用,对在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中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履职不到位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充分发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指挥棒”作用。省政府2023年将在开展真抓实干督查激励中对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表现突出的4个市州、10个县市区给予表彰激励。(责任单位:各市州党委、人民政府,省粮食和储备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及各成员单位)

附件:1.2023年全省粮食和油料生产目标

2.湖南省2023年农田建设任务清单

附件1

2023年全省粮食和油料生产目标

单位:万亩、亿斤

市  州

粮食播种

面积

早稻播种

面积

大豆播种

面积

油料播种面积

粮食产量

(参考性指标)

全  省

7135.0

1800.0

208.2

2458

604.1

长沙市

462.3

143.8

6.8

97.7

42.2

衡阳市

707.7

230.8

15.3

319.1

62.9

株洲市

330.2

95.0

4.7

96.7

31.0

湘潭市

254.2

90.0

1.1

59.6

24.2

邵阳市

747.7

163.8

27.9

206.1

65.4

岳阳市

727.3

234.6

14.3

214.4

59.6

常德市

882.4

270.0

15.1

462.3

74.7

张家界市

191.2

18.6

84.6

12.7

益阳市

550.9

163.0

8.1

222.9

46.1

郴州市

473.3

103.0

17.4

136.5

37.4

永州市

727.0

217.0

33.9

177.2

59.6

怀化市

461.6

13.0

210.1

39.0

娄底市

366.5

89.0

13.4

70.7

31.2

湘西自治州

252.7

18.6

100.1

18.1

附件2

湖南省2023年农田建设任务清单

市州

建设任务(万亩)

小计

新增建设

改造提升

湖南省

345

175

170

长沙市

16.09

2.46

13.63

株洲市

13.74

7.77

5.97

湘潭市

12.76

4.48

8.28

衡阳市

30.14

17.51

12.63

邵阳市

37.31

18.82

18.49

岳阳市

37.84

20.77

17.07

常德市

44.11

24.38

19.73

张家界市

8.74

4.84

3.9

   益阳市

25.27

10.76

14.51

郴州市

25.2

10.42

14.78

永州市

36.97

21.68

15.29

怀化市

28.24

16.13

12.11

娄底市

15.42

7.74

7.68

湘西自治州

13.17

7.24

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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