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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 (晋政发〔202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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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9-06 14:18:34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391
核心提示:现将《山西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发布单位
山西省人民政府
山西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晋政发〔2022〕21号
发布日期 2022-09-06 生效日期 2022-09-0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通用基础
备注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现将《山西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西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目录

一、把握发展机遇,高质量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5

(一)发展环境   5

(二)发展方略   8

(三)总体要求   10

(四)主要目标   12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14

(一)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14

(二)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5

(三)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16

(四)持续提升脱贫县脱贫人口发展能力   18

(五)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   24

三、夯实生产基础,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   25

(一)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26

(二)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26

(三)提高其他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28

(四)优化农业生产布局   31

(五)提升农业抗风险能力   33

四、加强科技创新,提升农业质量效益与竞争力   34

(一)强化现代农业科技支撑   35

(二)全力打造特色种业强省   36

(三)纵深推进有机旱作农业   37

(四)提高农机装备研发应用能力   38

(五)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倍增行动   39

五、实施“特”“优”战略,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41

(一)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   41

(二)做实做强三大省级战略   43

(三)做大做优十大产业集群   45

(四)推进优秀人才返乡入乡创业创新   47

(五)培育全产业链服务体系   48

六、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建设晋风晋韵乡村   50

(一)全面有序推进乡村规划   50

(二)强化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51

(三)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51

(四)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   53

(五)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53

(六)促进农村消费扩容提质升级   55

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绿色美丽乡村   57

(一)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   57

(二)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58

(三)保护修复农村生态系统   59

八、强化乡村综合治理,建设文明和谐乡村   60

(一)完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   61

(二)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素质   62

(三)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63

九、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健全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65

(一)加快畅通城乡要素循环   65

(二)全面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67

(三)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68

(四)协同推进农村各项改革   68

(五)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69

(六)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合作   70

十、强化规划保障措施,高质高效实现目标任务   71

(一)加强组织领导   72

(二)强化规划衔接   72

(三)创新推进机制   72

(四)健全法治保障   73

(五)动员社会参与   73

(六)严格考核评估   74

“三农”工作是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山西篇章的重中之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把握发展机遇,高质量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我省农业特色转型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

(一)发展环境

坚实的发展基础。“十三五”时期,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实现,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全省32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7993个贫困村全部出列,58个贫困县(区)全部摘帽,贫困群众收入大幅提高,“两不愁三保障”全面实现,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粮食总产量连续5年稳定在1350万吨以上,高标准农田面积达1662万亩,2020年粮食总产量达到1424万吨,总产、单产均创历史最高水平,“菜篮子”品种丰富,重要农产品市场供应充足,农业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农业科技取得长足进步,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4%,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2.6%,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良种全覆盖,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特优农业成效显著,有机旱作技术体系日臻完善,晋中国家农高区(太谷国家农业科创中心)建设高水平推进,雁门关农牧交错带产业结构日趋合理,“南果中粮北肉东药材西干果”五大平台建设初见成效,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扎实推进,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农业“特”“优”战略布局基本形成。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3%,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行政村比例达到95.3%,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补短板步伐明显加快,乡村面貌焕然一新。农村改革纵深推进,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进一步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建成,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农业开放合作有效拓展,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更加完善。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878元,年均递增7.98%,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到2.5∶1,农村居民生活水平跃上新台阶。

良好的发展环境。“十四五”时期,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省进入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新阶段。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指出,山西农业的出路在于“特”和“优”,为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国中部地区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晋中国家农高区(太谷国家农业科创中心)等重大战略的扎实推进,特别是山西中部城市群发展进入国家规划,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强势起步,为我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难得的发展机遇。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农业支持保护持续加力,多元投入格局加快形成,更多资源要素向乡村集聚,政策导向鲜明。融入新发展格局,农村消费潜力不断激发,特色优势农业多种功能、晋风晋韵乡村多元价值开发带动新消费需求,特优农产品和有机旱作农业的叠加优势更加凸显,市场驱动强劲。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加快向农业农村全面渗透,乡村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数字乡村建设不断深入,科技支撑有力。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形成,城乡融合更加深入。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内外环境发生深刻变化,我省农业农村发展仍面临诸多矛盾和挑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不强,农业发展基础薄弱,育种创新能力不足,防灾减灾体系不完善,资源要素瓶颈依然突出,制约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和平等交换的障碍依然存在,城乡收入差距仍然较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仍然艰巨,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仍存在短板弱项。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任重道远。

综合判断,我省农业农村发展实现了新的跨越。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必须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立足省情农情,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发挥乡村地域特色,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更实举措,绘制我省“三农”新蓝图。

(二)发展方略

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坚决守牢风险防范底线。提升稳粮保供能力,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打好第一产业和种业两个翻身仗。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步深化农村改革。保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坚持辩证思维,统筹产业和生态两大布局,坚定实施农业“特”“优”战略。辩证处理好产业布局和生态布局的关系、稳粮保供和特色产业的关系、特优农业和有机旱作的关系、家庭承包主体和社会化服务主体的利益关系。从战略引领、园区承载、项目支撑构架产业发展布局,做实做强三大战略,做大做优十大产业集群,创建一批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开发,全力打造“有机旱作·晋品”省域农业品牌,把区位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坚持系统思维,统筹乡村布局和村庄建设两大规划,全面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强化县域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准确把握镇村特色、地域特征、发展现状和功能定位,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向村覆盖、向户延伸,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序推进乡(镇)和村级建制调整,明确村庄分类标准和布局,因地制宜、因村制宜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创建文明和谐乡村。将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推动公共资源县域统筹,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共同繁荣。

坚持战略思维,统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两大任务,坚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分类推进乡村振兴,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把全省117个县(市、区)划分为先行示范县、整体推进县、重点帮扶县三类,统筹政策投入和考核,分类指导推进。先行示范县重点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打造乡村振兴样板。整体推进县重点加快产业融合发展,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重点帮扶县重点加快产业就业融合,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平稳过渡、有效衔接。建立普惠与特惠相结合的政策支持体系,对“三类县”实施分类考核。

 

坚持创新思维,统筹人地关系和组织化程度两个关键,扎实推进农村重点改革。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持续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调节农户之间关系、农户与现代农业的关系,在鼓励面向大市场、发展规模经营的同时,完善针对小农户的扶持政策,加强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大力推进生产托管、合作化带动,深入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三)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抢抓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机遇,按照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业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以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为工作定位,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总目标,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总抓手,以农民增收为中心任务,以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为底线,坚持农业特色转型,实现优质高效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全省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基本原则:

 

——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机制,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融入新发展格局。把新发展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到农业农村现代化全过程和各领域,主动服务和积极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全面提升农民增收能力,把就业创业机会和产业链增值效益更多地留在农村、留给农民,不断提升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强化政策供给,在资金投入、要素配置、基本公共服务、人才配备等方面优先保障农业农村发展,加快补上农业农村短板。

 

——坚持大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重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跳出“三农”抓“三农”,聚焦“三农”抓“三农”,增强整体性、协调性,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树立人民至上理念,在经济上维护农民利益,在政治上保障农民权利,激发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改革创新。加快推进农业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破除制约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增强农业农村发展后劲。

 

(四)主要目标

 

到2025年,围绕共同富裕,聚焦农业“特”“优”战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第一产业增加值、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十大产业集群产值实现“三个翻番”,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脱贫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力争达到或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梯次推进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脱贫地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农业高质高效发展得到新提升。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水平显著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1365万吨以上,肉蛋奶果菜等重要农产品品种丰富、供应充盈,生猪产能巩固提升。特色杂粮、油料、草食畜、夏秋冷凉蔬菜、鲜干果、中药材等特色优势产业竞争力不断提高,现代农业设施化、园区化、绿色化、融合化、数字化发展水平持续提升。三大省级战略、十大产业集群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有机旱作农业品牌叫响全国,基本建成北方现代农业发展创新高地。

 

——乡村宜居宜业建设取得新成效。乡村建设行动取得积极成效,村庄布局进一步优化,农村生活设施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取得积极进展,乡村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升,文明和谐乡村建设取得新进展。

 

——农民富裕富足达到新水平。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乡村文明程度持续提升,农村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机制基本形成,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明显增强。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健全完善,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和就业技能进一步提升,农民增收渠道有效拓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展望2035年,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特色转型目标全面实现,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增强城乡区域发展的协调性,全面提升脱贫地区的综合发展能力和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持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向共同富裕目标迈进,为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一)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根据脱贫县的脱贫摘帽时间,设立5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措施总体稳定、不断调整优化,变守势为攻势,加强责任落实、政策支持、帮扶力量和监管考核,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有效衔接。

 

确保领导体制衔接,由五级书记抓脱贫攻坚转向五级书记抓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建立统一高效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确保政策体系衔接,不断优化现有帮扶政策,做到政策衔接“进退去留”适度,保持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确保工作机制衔接,坚持常态化驻村帮扶机制、工作推进机制、考核评价机制,统筹推进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不断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确保支撑要素衔接,统筹优化脱贫地区资金、土地、人才等资源要素配置,保持要素投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形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发展合力。

 

(二)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在过渡期内,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长效机制,逐步实现从解决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外脱贫家庭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不失学辍学。完善落实健康扶贫、慢病诊疗等帮扶政策,有效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建立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拓宽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方式,动态保障基本住房安全。巩固已有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成果,加强运维管护,解决好水源性、季节性缺水问题,不断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聚焦全省1122个集中安置区、47.2万搬迁群众,以社会融入为目标,以产业就业为重点,推动后续产业可持续发展。加强劳动力技能培训,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支持搬迁群众自主创业,提高外出就业精细化水平。提升完善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推动教育、医疗、社会福利、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扩容升级,确保搬迁群众与迁入地群众共享公共服务资源。强化党建引领,完善以居委会为主体、群团自治组织为辅助的社区组织管理服务架构,派驻驻点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协助社区提升治理能力,促进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监管。权属部门或单位要明确管护责任,确保资产正常运转、保值增值。公益性资产要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确保持续发挥作用。经营性资产要明晰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

 

(三)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继续坚持精准方略,对监测对象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施策,对帮扶资源实行精准配置、精准使用,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

 

监测重点。采取农户申报、乡村干部排查走访、部门筛查、舆情信访预警“四位一体”监测方法,对监测对象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开展日常监测。对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者,定期开展重点监测。

 

分级预警。按照“分类管控、分级预警”的原则,根据返贫致贫风险类型,建立收入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突发意外事件风险监测台账。根据返贫致贫风险严重程度,确定预警等级。

 

动态管理。乡村两级通过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日常走访排查,逐月分析研判,及时了解掌握风险变化。按季开展动态管理,将符合监测条件的及时纳入帮扶范围,风险消除的及时退出。

 

分类帮扶。夯实增收帮扶,对有劳动能力、创业就业意愿的对象,坚持开发式帮扶,以激发内生动力为主,加大就业产业帮扶力度,通过发展产业扩大就业,促进持续增收。优化减支帮扶,对刚性支出大的对象,坚持针对性帮扶,优化教育、医疗等帮扶政策,减少支出负担,降低返贫致贫风险。强化兜底帮扶,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救助制度体系,确保基本生活稳定。精准专项帮扶,针对“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存在风险的对象,及时通报行业部门,精准安排项目,实行动态清零。

 

(四)持续提升脱贫县脱贫人口发展能力

 

聚焦脱贫县、脱贫人口,以能力提升为主线,不断增强脱贫县的发展活力、脱贫人口的发展能力,巩固成果、拓展成效,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增强脱贫县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能力。根据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依托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抓好产业扶贫项目后续运营,继续对原有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扶贫农民合作社等,给予稳定的财政投入、金融服务、项目安排、土地利用、税收优惠等方面支持。稳定光伏产业帮扶实效,管好用好光伏扶贫5479座村级电站、53座集中电站,确保发电效率高、后续运维好、收益分配准、监管主体实、稳定运行久,每年收益稳定在18亿元以上。加快发展特色乡村旅游,全力推进“黄河、长城、太行”三大旅游板块公路沿线50个脱贫县乡村旅游帮扶示范村建设,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项目,创新“旅游+”为主导的多产业融合发展。提升生态建设帮扶效益,全力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彩化财化行动,跟进落实退耕还林奖补、造林绿化务工、森林管护就业、经济林提质增效、特色林产业增收“五大项目”相关政策,引导脱贫劳动力参与绿化生态工程建设,到2025年全省脱贫地区聘用生态护林员稳定在1.8万人左右。充分发挥农村电商作用,不断完善脱贫地区互联网基础设施和平台建设,逐步加大冷链、物流、仓储、场租等销售流通环节支持力度,全面提升41个脱贫县国家电商扶贫示范建设水平,通过开展直播带货、网上主题销售、鲜活农产品走出山西网上行等活动,进一步推进消费帮扶与电商帮扶深度融合,增强农村电商带动能力。加大品牌培育宣传力度,全面加强农业主导产业的标准化建设,扩大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申报。全面提升具有山西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和劳务品牌的培育宣传力度,积极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签订产品销售协议、开展省际劳务协作,提升“晋字号”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完善带动机制,鼓励新型经营主体采取多种方式,与脱贫户结成紧密关联、相互依存的利益共同体。完善“市场+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村集体)+脱贫户”模式,通过务工就业、订单生产、生产托管、产品代销、资产租赁、保护价收购等方式,与龙头企业建立契约型、股权型联结机制。实现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的二三产业尽量留在农村,农业产业链的增值收益、就业岗位尽量留给农民,让脱贫户在发展特色产业中稳定就业、持续增收。到2025年全省累计巩固脱贫户180万户以上。

 

增强脱贫劳动力内生发展能力。着力提升脱贫劳动力持证率,实现持证赋能、就业增收,引导培训和评价一体的技能培训机构优先培训脱贫劳动力,到2025年全省脱贫劳动力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实现全部持证。着力提升脱贫劳动力就业率,按照“政府主导、市场机制、机构运作”的原则,构建“技能培训+劳务派遣+就业服务”一体化的培训就业新模式,进一步提高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后持证率和就业率,每年转移就业脱贫地区劳动力30万人。着力抓好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育,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管理人员,尤其对返乡创业大学生、中高职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退伍军人等农业后继者,要进行定期轮训、重点培养,提升其经营管理及市场开拓能力,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到2025年全省累计培训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3万人。着力规范脱贫劳动力公益岗位就业,逐步调整优化公益岗位政策,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农村人居环境、小型水利、乡村道路、农田整治、水土保持、产业园区、林业生态等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时,广泛采用以工代赈方式,让脱贫劳动力参与其中、获得收益。对少数年龄偏大、有就业意愿、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或确实因照顾家庭、身体残疾等原因不能外出就业的脱贫半劳力和弱劳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承担护林、保洁等公益性岗位工作。

 

增强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持续改善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网络、人居环境等基础设施。到2025年,在脱贫地区新改建“四好农村路”4000公里、三个“一号旅游公路”3000公里,农村饮水集中供水率稳定在95%左右、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92%以上,基本建成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坚固耐用的现代电网,基本实现乡镇级以上区域和重点行政村5G网络覆盖,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效覆盖自然村比例达到9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至少提高5个百分点、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5%以上,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增强脱贫地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加快提升教育服务供给能力,全面推进脱贫地区义务教育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加快中小学校网络提速扩容,建立名校网络资源共享机制,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加强脱贫县职教中心建设,改善职教中心办学条件,提高职教中心面向脱贫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能力。进一步优化完善脱贫家庭学生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各阶段学生优先享受资助补助政策,使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加快提升医疗服务供给能力,保持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逐步调整优化,进一步深化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提高县级医疗集团建设水平和管理能力,实现远程医疗服务全覆盖,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常态化保障平稳过渡,夯实基本保障制度基础,提升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水平。加快提升文化服务供给能力,持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向脱贫地区倾斜,加强脱贫村文化设施建设、文化资源提供、文化活动开展力度,坚持扶智、扶志、扶德三结合,引导脱贫人口进一步更新观念、坚定信念,弘扬勤劳致富、脱贫光荣良好风尚。加快提升科技赋能带动能力,加强产学研平台建设,强化科技特派员制度,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在脱贫县着力开展设施农业、绿色农业、数字农业、智慧农业等特色园区建设,吸纳脱贫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增产增效增收,营造脱贫人口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

 

增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社会保障兜底能力。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依托,充分利用相关行业部门数据平台,通过对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等动态监测,完善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特定人群应保尽保、应兜尽兜。落实落细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坚持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鼓励子女通过缴费提高父母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市、县政府按最低续费档次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代缴全部保费,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时,对上述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口可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确保脱贫地区重点人群补充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强化农村低保兜底政策,科学认定农村低保对象,对脱贫户及低收入家庭中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重病患者继续实施“单人保”政策,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继续按“单人保”政策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过渡期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补充养老保险政府补贴(出口和入口)不计入低保家庭收入,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在计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救助供养标准与低保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和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标准挂钩联动、同步调整。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供养能力和服务质量,确保有入住意愿的特困人员实现集中供养。增强临时救助制度可及性和救助时效性,对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作用,积极开展“先行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统筹用好社会救助资源,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精准识别,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困难群众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引入志愿服务,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鼓励社会力量、慈善机构参与社会救助。

 

增强脱贫地区乡村治理能力。全面强化脱贫村党组织建设,在建制村设置党组织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示范基地等党员集中地的党组织建设。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优先派驻第一书记和帮扶工作队,增强脱贫村党组织凝聚力。持续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健全脱贫村民主决策程序,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发挥群众自治的基础作用、法治建设的保障作用、德治建设的教化作用,形成“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长效机制。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家规家训,逐步形成优生优育、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崇德向善、勤俭节约、孝亲敬老的社会新风尚。持续深化平安乡村建设,加强对脱贫人口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形成群众诉求依法表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利益争端就地解决的格局。着力加强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和系统治理,不断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

 

持续深化全社会参与帮扶格局,继续实施和完善领导联系帮扶、县际结对帮扶、企业合作帮扶、学校医院对口帮扶。实施民营企业“万企兴万村”行动。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依托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在市域内开展县域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援、资金支持、结对帮销。加强以企业合作为载体的帮扶协作,支持引导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及公民个人等,积极参与乡村产业开发和助医、助教、助学、助残等帮扶济困活动。

 

(五)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

 

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实施动态监测,根据不同层次和类型实施分层分类帮扶,动态管理。夯实增收帮扶,对有劳动能力、创业就业意愿的对象,坚持开发式帮扶,以激发内生动力为主,加大就业产业帮扶力度,通过发展产业扩大就业,促进持续增收。对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以现有的政策规定及时给予救助。优化减支帮扶,对刚性支出大的对象,坚持针对性帮扶,优化教育、医疗等帮扶政策,减少支出负担,降低返贫致贫风险。强化兜底帮扶,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救助制度体系,确保基本生活稳定,防止农村低收入人口返贫致贫。精准专项帮扶,针对“三保障”对象和饮水安全存在风险的,及时通报行业部门,精准安排项目,实行动态清零。
三、夯实生产基础,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

 

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坚决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科学布局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夯实生产基础。

 

(一)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压实粮食安全政治责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层层压实粮食生产责任,调动市、县政府抓粮积极性。坚守粮食安全底线,引导农业资源和各类要素优先保障粮食生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引导粮食生产向优势区集中,提高单产水平。支持整建制县实施粮食稳产保供项目。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提升粮食产业质量效益和供给安全保障能力。全省粮食播种面积不低于4695万亩,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1365万吨以上。

 

提高农民种粮收益。持续实行种粮农民补贴,大力发展大豆生产,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挖掘潜力扩大面积,主攻单产提升产能,落实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多措并举保障供给。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建设粮食生产基地。落实深化农业生产托管政策措施,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推动农业生产托管扩面、提质、增效,提高种粮综合效益。落实产粮大县奖补政策,重点对粮食生产环节和要素进行支持。

 

严格粮食储备购销管理。优化储备粮布局结构,做好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深化粮食储备购销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储备制度,提升储备应急能力。

 

(二)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实施耕地保护党政同责,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统筹利用撂荒地、盐碱地。明确新一轮耕地保护目标。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和统一平台,科学划定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分类明确耕地用途,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对于在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上种植林果、苗木、草皮和挖塘养鱼的,要兼顾依法依规及合情合理,分类整改、限期退出,逐步恢复粮食生产。落实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做到补充耕地产能与所占耕地相当。实行补充耕地指标省内公开有偿交易,用微型卫星遥感影像和视频等技术手段动态监测,加大耕地督查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进一步管控耕地土壤环境风险,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稳妥有序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健全完善“大棚房”问题治理常态长效监管机制。明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同的管制目标和管制强度,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监测和执法监督。进一步提升耕地质量,构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长效机制。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力度,稳定有效灌溉面积,以水定产、以水定地,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开展盐碱地综合利用,由治理盐碱地向选育耐盐碱地品种和作物转变,挖掘盐碱地开发利用潜力。

 

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持续强化财政投入优先事项,多渠道筹措资金,提高建设质量标准,建立自上而下衔接协调的省市县三级规划体系。高标准农田全部上图入库并衔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创新高标准农田投融资模式,保质保量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增加的耕地和粮食产能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在省域内调剂,所得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把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开展“机田证”一体化试点,探索高性能农机、高标准农田、高素质农民耦合配套发展模式。因地制宜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建设,对已建高标准农田开展提升工程,提升耕地质量等级。建立农田建设监测监管平台,建立有效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落实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任务。全省建成高标准农田2484万亩以上,同步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40万亩以上,耕地质量提高0.5-1个等级。

 

(三)提高其他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实施畜牧业“五五战略”。以市场为导向,以提质增效为核心,实施“五业布局强集群、五化并重促升级、五环联动优链条、五大安全固根本、五项机制保转型”的“五五战略”。生猪,落实支持生猪生产政策措施,重点建设生猪养殖大县、强县,加快建设晋汾白猪、山西黑猪种源基地,扶优扶强一批种养结合型标准化适度规模养殖场及家庭猪场,培育一批知名“晋猪”品牌及深加工链主企业,年出栏生猪达到1500万头以上。鸡,改造升级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父母代种鸡场,支持蛋种鸡场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边鸡地方品种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大力发展年出栏5万只以上的标准化肉鸡规模养殖场,加快培育一批旗舰型优质禽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培育知名品牌。年出栏肉鸡2.5亿只,禽蛋产量达到140万吨以上。牛,强化肉牛种源基地建设,加快引进优良品种扩繁,扩大优质良种群体规模。推广“户繁场育、山繁川育”模式,建设一批存栏100头以上的标准化育肥场。支持现有屠宰加工龙头企业完善设施装备,开发特色牛肉产品,肉牛年出栏达到54万头。推动奶业强省建设,建设优质奶源基地,提升奶业现代化水平,奶牛存栏达到50万头,牛奶产量达到180万吨。羊,以本地羊为基础,引入萨福克、杜泊绵羊等良种肉羊,加大杂交改良力度。加强对太行山羊、吕梁黑山羊、晋中绵羊和广灵大尾羊等地方良种的保护和开发,加大对晋岚绒山羊的选育推广力度,开展规模集中育肥,建设特色肉羊生产基地。培育具有雁门关地理标志和营养特色的肉羊品牌。草,稳定雁门关区域饲草生产,在晋南、晋东南地区推广麦后复播饲草,在中部推广青贮玉米与冬闲田饲用小黑麦轮作,支持饲草龙头企业加强饲草加工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行舍饲养殖。全省优质饲草种植面积达到500万亩,饲草产量达到1000万吨。

 

提升杂粮油料竞争力。在东西两山、晋西北地区推进谷子、高粱、马铃薯、糜子、燕麦、荞麦、藜麦、杂豆、甜糯玉米等杂粮作物的全产业链发展,充分挖掘谷子、高粱种植潜力,大力推广加工专用品种和全程机械化作业等集成技术。实施“土豆革命”,加速马铃薯品种更新换代,提高贮藏能力,加大新技术推广力度,加快建设现代加工型马铃薯种植基地,提升马铃薯产业精深加工水平,推动山西迈入全国马铃薯产业发展第一方阵。深挖油料发展潜力,扩大面积,主攻单产,提高油料生产能力,在晋西北地区大力发展油菜、胡麻、杂交向日葵,开发工业大麻、紫苏等特色油料作物。谷子、高粱、马铃薯、油料种植基地分别达到300万亩、200万亩、450万亩和150万亩,其中加工型马铃薯种植基地发展到50万亩以上。

 

壮大菜、果、药材等特色优势农产品发展。蔬菜,以冷凉地区蔬菜生产为重点,加强夏秋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打响夏秋冷凉蔬菜品牌。加快晋北、晋西北设施农业发展。大力推进设施蔬菜区域化、标准化,强化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加快智能应用系统、物联网及储存保鲜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全程机械化及智能化水平。设施蔬菜面积达到100万亩(包括食用菌),产量达到450万吨以上。发展茄果类特色单品,增加茄果类高产品种和种植面积,壮大食用菌产业,重点发展反季节香菇、木耳、双孢菇等特色单品,强化黄花产业基地建设,蔬菜总产量达到1400万吨。水果,推动特色水果产业提质升级,改良果树品种,改造中低产果园,提升果品加工水平,设施水果面积达到30万亩,产量达到60万吨左右,水果总产量力争突破1100万吨。药材,围绕黄芪、党参、连翘、远志、柴胡、黄芩、苦参、酸枣仁、山楂、桃仁“十大晋药”道地药材,积极推进生态种植、野生抚育生产方式,药材产量突破60万吨。特色苗木,提升特色苗木产业水平,引导农民发展个体育苗、合作育苗,加强新品种选育、引种、繁育和栽培等技术培训。花卉,积极拓展花卉产业链条,推动花卉产业规模化、特色化、品牌化。林下经济,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产业,确保林下资源充分有效利用,形成一批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林下经济经营面积达到500万亩。

 

推动现代特色渔业高质量发展。优化池塘养殖,科学布局大水面生态渔业和岩溶泉特色养殖,合理发展稻渔、莲渔综合种养,稳妥发展大棚鱼菜综合种养,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加大水产养殖基础设施建设,支持300个水产养殖场进行规模化标准化升级改造,建设鱼菜综合种养大棚5000座。

 

(四)优化农业生产布局

 

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及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围绕提高我省粮食和重要农产品自给水平,加大粮食生产功能区政策支持力度。小麦,稳定南部麦区种植面积,适度恢复中部麦区种植面积,加强基础设施和现代装备条件建设,巩固提升小麦综合生产能力。玉米,坚持数量质量并重,充分挖掘玉米高产潜力,稳定玉米种植面积,加强优势核心产区产能建设,改善品种结构,推进雁门关农牧交错带、太行山区、汾河谷地三大产区玉米生产。大豆,以蛋白食用大豆为重点,适度发展油用大豆,增强省内大豆供给保障能力。在晋西北、晋东南、晋南和吕梁山春播区重点发展高蛋白大豆,在晋南、晋东南复播区重点发展蛋白大豆,适当发展油用大豆。油料,坚持多油并举,发展油菜、花生、胡麻等生产,加快优良品种选育,建设高标准良繁基地,有效提升油料全产业链开发水平。在大同、朔州地区扩大种植春油菜、运城地区扩大种植冬油菜,在优势县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在运城、临汾、吕梁、忻州等地建设花生标准化生产基地,大同、朔州、忻州、吕梁等地建设胡麻标准化生产基地。

 

加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发掘资源优势,建设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完善产业体系。在吕梁山、太行山和晋西北建设谷子、高粱、马铃薯、荞麦、燕麦、红芸豆、绿豆、胡麻等特优区。着重加强品种选育、加工出口基地建设,研究功能因子,实行全产业链开发,提高产品附加值,打造全国优质杂粮展示中心和有机杂粮集散中心。建设晋北、晋西北、晋中、晋东南、晋南五个种薯繁育区和规模化、标准化、绿色化现代加工型马铃薯种植基地。

 

在雁门关农牧交错带、太行山区建设肉牛、奶牛、肉羊、生猪、蛋鸡、肉鸡等特优区,做大晋南牛、晋岚绒山羊、晋汾白猪、太行黑山羊、广灵驴、边鸡、中华蜜蜂等特色养殖产业。重点打造雁门关黄金奶源带高标准奶牛核心发展区和太原、晋中、临汾、运城奶牛适度规模区。着重加强品种改良创新,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构建产品加工和冷链物流配送体系。

 

在晋南、上党、晋中、忻定、大同盆地建设设施蔬菜、露地蔬菜和食用菌等特优区。充分利用我省高山高纬度高海拔冷凉气候资源优势和品质优势,抢占南方高温季节优质蔬菜供应市场缺口。在晋北、晋东南、晋中东部及高海拔地区建设夏秋冷凉蔬菜生产基地,实现错季生产、错峰上市。按特色出口蔬菜、季节性调运蔬菜、地方名特优蔬菜等归类建设。着重加强标准化基地、产地批发市场和冷链物流设施建设。

 

在晋南丘陵区、吕梁山南麓边山丘陵区、晋中丘陵区、大同盆地、忻定盆地布局苹果、梨、葡萄等水果特优区。在吕梁山、太行山布局核桃、红枣、仁用杏、沙棘、花椒、油用牡丹、翅果油等干果特优区。着重加强基地建设和仓储物流、精深加工等设施建设,推进生产技术与产品标准化,开发特色果品系列产品。

 

在吕梁山、太行山和晋南边山丘陵区等布局以黄芪、连翘、党参、远志、柴胡、山药、地黄等为主的特优区。按多个品种归类创建,着重加强野生道地药材资源保护、原产地认证,开发药食同源产品和功能性食品,培育晋药品牌。

 

(五)提升农业抗风险能力

 

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建设,稳定种粮收入预期。稳步推进省级政策性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产量保险、收入保险和未转移就业收入损失保险试点,持续调动和保护农户种粮积极性。增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构建智慧农业气象服务平台和灾害监测预警服务平台,健全现代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强化气象为农服务。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健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体系,加强监测预警防范,提高农业抵御风险能力。创新推广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畜禽水产重大疫病防控及健康养殖技术。探索建立粮食调节储备制度,改革完善提升储备应急能力,开展农产品应急保供基地建设。开展粮食节约行动,减少粮食损耗浪费。加强农村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实施防汛抗旱、防风抗寒等防灾减灾工程。

 

 

四、加强科技创新,提升农业质量效益与竞争力

强化科技创新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的核心地位,推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有效衔接,全面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全力打造特色种业强省,建设全国杂粮优质种业基地,纵深推进有机旱作农业,加快农业科技现代化。

(一)强化现代农业科技支撑

加强农业战略科技力量建设。依托晋中国家农高区(太谷国家农业科创中心)、山西农业大学(山西省农科院)等科研院所,布局一批国家级、省级农业科技创新平台,持续改善农业农村科技创新能力条件,推进重点实验室建设,引育一批创新型领军人才和农业农村杰出人才,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将晋中国家农高区(太谷国家农业科创中心)打造成为全省农业科技创新的核心载体和有力支撑。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开展全产业链协同攻关。推进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实体化运行,加强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快提升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完善新型农技推广体系。深入推进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坚持“一主多元”布局、“一性三化”(公益性、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路径,加快构建以农技推广机构为主,企业等市场化力量为补充,高校和科研院所广泛参与的开放竞争、多元互补、协同高效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统筹中央资金与省级资金,按照培训持证一体、产业就业融合、增效增收同步的要求,全面提升农业全产业链从业人员素质,提升持证率、从业率和增收率。

重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依托全省优质科研力量和科技资源,重点建设从产地到餐桌、从研发到市场,“粮头食尾”“农头工尾”各个环节紧密衔接、环环相扣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为培育发展农业全产业链提供科技支撑。引导农业科研院校创新整县承包、定向服务等机制,推进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建设。

(二)全力打造特色种业强省

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扎实推进全省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收集,摸清全省农作物、畜禽、水产和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种类、数量、分布等家底,抢救性收集古老、珍稀、濒危、特色地方品种。完善基础设施条件,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分类建设农业种质资源库(场、区、圃),健全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开展种质资源鉴定评价,充分挖掘优异种质优异基因。建立健全种质资源交流共享机制,推动资源及信息充分共享、高效利用。

推进种业创新攻关。加强南繁育种科技创新基地建设。鼓励支持种业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创新平台。加强基础性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聚焦重点作物、畜禽,选准主攻方向,开展育种联合攻关,提高优良品种自主研发能力。

扶持优势种业企业发展。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资金、项目、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向优势企业流动。支持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与优势企业对接,建立多种形式的创新联合体。鼓励金融机构与优势企业对接,加大中长期投资力度。推动种业基地与优势企业对接,完善育种研发、生产加工等配套设施和专业服务。

加强现代种业基地建设。认定一批省级农作物制种基地县和特色作物区域良种繁育基地,加快建设集种质资源开发利用、种业技术创新研发和良种产销为一体的杂粮现代种业产业园。加快建设国家级和省级核心育种场、种公畜站和扩繁基地,改善育种科研、生产设施、疫病防控等基础设施条件。推进省级特色水产苗种繁育基地建设。健全省、市、县三级新品种展示示范评价推广体系,建设新品种展示示范评价基地。

提升种业治理服务能力。开展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犯罪行为。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在制种关键时点,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开展监督检查与质量监测。健全畜禽、水产苗种监管制度和技术标准,加强对种畜常温精液和冷冻精液的监管。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全面净化种业市场。

(三)纵深推进有机旱作农业

坚持科研与生产相结合,着力构建“三个体系”。在有机旱作重点领域,加强自主创新和关键技术攻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示范推广应用,形成全要素、全产业、全过程、全区域有机旱作农业发展的新格局。加大土壤调理剂、生物有机肥料、生物农药、可降解农膜等重要农业投入品的研发和应用,探索更多实用有效的有机旱作技术模式,建立技术体系。优化配置各环节要素,延长产业链,增强发展动能,建立产业体系。围绕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全社会发展有机旱作成为行动自觉,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有机旱作农业,建立经营体系。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建设科研示范基地。不断充实和完善技术体系,充分发挥科研对有机旱作农业发展的驱动作用,打通农业科研与生产壁垒,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速科研与生产的融合,承接应用涉农大专院校、农业科研院所、有机旱作研究院等科研机构和基层干部、广大农民的创新创造,对有机旱作技术的创新、集成和推广进行试验示范,围绕土、肥、水、种、技、机、绿等要素,建设50个具有特色优势的有机旱作农业科研示范基地。

推进全产业链发展,打造标准化生产基地。立足标准化生产和全产业链开发,建设优质农产品原材料生产基地,优先实施耕地地力提升、农水集约增效、旱作良种攻关、农技集成创新、农机配套融合、绿色循环发展、保护性耕作、品牌建设、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信息化“十项工程”,推行集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生产,推行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管理,实行原料基地化、生产标准化、产品品牌化、监管全程化、生态优良化、经营信息化,全产业链推进有机旱作农业高质量发展。建设150万亩有机旱作农业生产基地。

加快省域农业品牌创建,打响“有机旱作·晋品”品牌。坚持市场导向,严把产品质量关,建立品牌目录,深入打造“有机旱作·晋品”省域农业品牌。加快有机旱作技术品牌打造,推进有机旱作科研成果转化,探索总结一批实用的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机旱作农业典型和模式。开展有机旱作农业品牌线上线下宣传推广,积极参与各类农业博览交流会。有机旱作农业品牌影响力得到显著提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定数量达到1800个。

(四)提高农机装备研发应用能力

制定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方案。加快丘陵山区急需的中小型机具、设施农业小型机械、杂粮和中药材等特色作物专用机具、智能机械的引进和研发制造,重点研发引进有机旱作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装备。加大粮食生产薄弱环节、丘陵山区和绿色智能农机等机具补贴力度。优化农机购置应用补贴政策,推进补贴机具有进有出、优机优补,重点支持粮食烘干履带式作业、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有机旱作农业全程生产、杂粮收获等农机装备,推广大型复合智能农机。试点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三合一”办理。推广先进适用农机技术与装备,提高畜牧养殖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等环节机械化作业水平。拓展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推动建设区域性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大力推进物联网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在现代农业示范区、产业园、科技园建设一批设施园艺和畜禽养殖等物联网示范基地,熟化一批农业物联网关键技术和成套设备,推广一批节本增效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

(五)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倍增行动

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数量稳步提升、服务带动效应显著增强,基本形成以家庭经营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依托、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深入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健全管理服务制度和政策支持体系,引导更多农业规模经营户发展成为有活力的家庭农场。完善家庭农场名录,建立统一赋码制度。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建立家庭农场辅导员队伍,加大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力度,力争培育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4500家。实施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培养一批优秀农民合作社辅导员,加强对农民合作社指导服务。基本建立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需求的县乡基层指导服务体系。推进农民合作社联合与合作发展,采取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依法组建联合社。国家、省、市、县四级示范社保持10000个左右,联合社数量保持500个左右。做大做强龙头企业,推进股权多元化,通过兼并重组、股份合作、资产转让等形式,支持组建大型龙头企业集团,打造一批农业产业化头部企业,力争培育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1000家。重点围绕高粱、谷子等20类特色优势农业全产业链,打造一批“链主”企业,培育年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链主”企业2家、超50亿元“链主”企业5家、超10亿元“链主”企业30家。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构建农业全产业链发展水平高、带动农户发展能力强的国家、省、市、县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梯队,使之成为农业全产业链发展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支撑。力争培育农业产业化省级示范联合体300个。加快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创新服务模式和组织形式,大力开展联合与合作,发展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提高社会化服务对农业全产业链覆盖率和支撑度。

五、实施“特”“优”战略,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加快推进三大省级战略、十大产业集群建设,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在更高水平、更深层面、更广视野上融入国家新发展格局。

(一)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

构建乡村产业“圈”状发展格局。依托我省乡村特色优势资源,集中力量建设规模适中、带动力强的产业集聚区。打造“一县一业”“多县一带”,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培育产业集群。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城,把就业机会和产业链增值收益留给农民。促进镇在群里、村在链上。加快构建以产业强镇为基础、产业园为引擎、产业集群为骨干,省县乡梯次布局、点线面协同推进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推动形成“一村一品”微型经济圈、农业产业强镇小型经济圈、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型经济圈、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大型经济圈的乡村产业“圈”状发展格局。

推进县镇村联动发展。强化县域统筹,推动形成县城、中心镇(乡)、中心村功能衔接的乡村产业结构布局。支持农产品初加工向县域布局,引导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在有条件的镇(乡)所在地建设加工园区和物流节点,推进产业集聚。推动形成加工在乡镇、基地在村庄、增收在农户产业布局,实现县镇村联动发展。

推进乡村产业园区化融合化。围绕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统筹推动新创建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产业强镇,以及十大产业集群等项目向示范区集中,引领农业设施化、园区化、融合化、绿色化、数字化发展。探索建立农业现代化发展模式、政策体系、工作机制,形成梯次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格局。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主产区和大中城市郊区布局中央厨房、主食加工、休闲食品、方便食品、净菜加工和餐饮外卖等业态,满足消费者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加快建设产地贮藏、预冷保鲜、分级包装、冷链物流、城市配送等设施,构建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网络。稳步推进反映全产业链价值的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核算。

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农业+休闲旅游”。围绕“黄河、长城、太行”三大旅游板块,打造一批乡村休闲旅游先行区、优势品牌和城乡居民“打卡地”,建设一批休闲农业重点县、休闲农业精品园区和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创建“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开展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试点,持续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发展“农业+生活服务”。鼓励发展养老护幼、卫生保洁、餐饮住宿、商超零售、美容美发、婚丧礼仪等乡村生活服务业,积极发展订制服务、体验服务、智慧服务、共享服务、绿色服务等新业态,为乡村居民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支持网络购物、移动支付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向农村拓展,发展网络货运、新零售、电子商务等新业态。

(二)做实做强三大省级战略

高水平建设晋中国家农高区(太谷国家农业科创中心)。整合晋中国家农高区和太谷国家农业科创中心两大国字号金字招牌,“双擎”合力驱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以有机旱作农业为主题,以农副食品加工为主导产业,以功能农业和功能食品为战略产业,推进产学研用贯通发展,建设全国健康食品和功能农业综合示范区、科技产业孵化示范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农产品加工物流集散区,引领中国北方有机旱作农业从种业、种植到精深加工和品牌打造的全产业链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现代农业创新高地、产业高地、人才高地、开放高地。推进现代农业创新高地建设,立足晋中、带动全省、辐射全国,推动科研平台建设和种业创新技术攻关,加速科技孵化、成果转化。建设一批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和技术研究中心,构建“粮、果、蔬、牧、药、林”种业技术体系。全产业链有机旱作农业标准体系、技术体系领跑全国,形成一批“晋”字头农业标志性自主创新成果,共建共享一批十大产业集群发展研究院和科创中心。建设杂粮保护利用中心和杂粮产业创新中心。推进现代农业产业高地建设,围绕功能食品、中医药品、主食糕品、肉制品等产业集群建设,打造标杆项目、标杆园区和链主企业,引领全省乃至全国农业智慧化、产业化发展。培育高新技术企业60个,形成一批标志性产业链,地区生产总值达300亿元。推进现代农业人才高地建设,赋予晋中国家农高区(太谷国家农业科创中心)引进高端人才更大自主权,集聚创新团队400个以上。打造现代农业开放高地,通过举办高峰论坛、农博会等方式,积极开拓农产品国内外市场,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农产品的经贸合作,建设一流营商环境。

深化雁门关农牧交错带建设。统筹晋北肉类出口平台和肉制品、乳品产业集群建设,在保障生态安全和提升粮食产能基础上,调优结构、调高质量、调特产品。支持朔州、大同等地建设优质牧草基地,发展青贮玉米、苜蓿、燕麦草等优质饲草种植,加快大同肉业、朔州奶牛和肉羊、吕梁肉牛、忻州绒山羊等产业集聚区建设。打造北方农牧交错带结构调整样板区和京津冀优质农畜产品供应基地。区域内肉类总产量、奶类总产量分别占到全省的40%、70%,畜牧业增加值占农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0%。

加快推进五大平台建设。高水平推进山西运城(临汾)果业出口平台、山西(忻州)杂粮出口平台、晋北肉类出口平台、山西(长治)中药材商贸平台和山西(吕梁)干果商贸平台建设,平台农产品年交易总量达到1000万吨以上,新增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库容75万吨以上。按照全省域布局、全要素集聚、全产业推进的要求,完善出口生产与加工示范基地、产地交易中心、线上交易平台中心、平台服务中心等“一基地、三中心”建设,严格执行产品和贸易标准,以平台倒逼、引领、推动农业全产业链的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提升平台功能。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构建内陆地区农业开放发展新高地,形成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互动格局。

(三)做大做优十大产业集群

差异化分类推进产业集群发展。对酿品、肉制品、乳品、果品四个起步最早、基础良好的传统优势产业集群,加快推动传统工艺向现代化工业生产转变,做大企业规模。对饮品、主食糕品、中医药品三个起步较晚、发展势头较快的新兴特色产业集群,加快标准体系建设,提升品牌影响力。对功能食品、保健品、化妆品三个仍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的未来高新产业集群,强化关键技术攻关,引进培育领军企业。打造高粱、谷子等20类特色优势农业全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全省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4300亿元,十大产业集群年产值突破2100亿元,力争实现“双翻番”。

做大做强传统优势产业集群。酿品产业集群,做大做强白酒、酿醋产业,补齐市场营销短板,突破传统酿造工艺向现代化酿品工业生产转变的技术瓶颈。重点推进品牌提升、产品细分和酿造专用品种基地建设。打造清香型白酒、山西老陈醋标志性产业链。力争进入白酒行业第一方阵,打造中国醋业第一品牌。肉制品产业集群,做强猪肉、做优禽肉、做特牛羊肉,聚焦低温肉制品、功能肉制品等产品领域,补齐肉制品系列化、细分化精深加工短板,突破营养调理肉制品加工关键技术,推进传统肉制品工业化生产。打造系列特色肉制品标志性产业链。乳品产业集群,聚焦“新鲜、绿色、优质、特色”乳品消费导向,补齐生产规模小、龙头带动弱、利益联结不紧等短板,突破婴幼儿配方奶粉、干乳制品等高端产品技术瓶颈,打造低温乳品标志性产业链,开展差异化竞争,形成本土自主知名品牌,推动企业上市。果品产业集群,以“新鲜、休闲、方便”为导向,补齐企业规模小和品牌弱的短板,突破产品保鲜、超微细粉碎等关键核心技术,打造苹果、梨、红枣、核桃标志性产业链,培育区域公用品牌,鼓励企业跨区域兼并融合发展。

做优做特新兴特色产业集群。强化标准化建设、精品化打造,深度挖掘特优资源价值,提升品牌影响力。饮品产业集群,加快建立果汁全产业链标准体系、质量追溯体系,加强科技研发和人才培养,补短板、夯基础,提品质、强发展,打造果汁标志性产业链。主食糕品产业集群,聚焦个性化、多元化、定制化、功能化,瞄准传统主食、烘焙食品、方便休闲食品、杂粮食品等重点领域,提升现代配粉技术、发酵技术、传统主食糕品现代加工等关键技术水平,培育壮大骨干企业,组建产业联盟,打造杂粮主食糕品标志性产业链。中医药品产业集群,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围绕“十大晋药”,提升道地中药材良种育繁推一体化水平。以“中医药+”为路径,推动中医药产业与康养、文旅、居住、医疗、护理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实施晋药品牌战略,建立覆盖我省重要药材品种的完备标准体系。把我省建设成为中国“北药”重要集散中心、中医药特色服务基地、康养旅游国际目的地。

培育壮大未来高新产业集群。强化绿色化创新、高端化提升,推动我省“地方队”与“国家队”科研战略合作,聚力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引进培育领军企业,支持开发纯天然、功能性、高端性产品。功能食品产业集群,聚焦特优农产品功能化,补齐质量评价和标准体系短板,重点支持功能性油脂、功能性杂粮、药茶、功能性林果产业发展,打造杂粮功能食品标志性产业链。保健品产业集群,围绕大众预防疾病、增强机能、提高免疫力等保健需求,加强保健功能因子研究,运用先进技术手段,开发更多高端保健品,引育一批龙头企业,打造翅果油保健品标志性产业链。化妆品产业集群,顺应化妆品天然化、无害化、营养化发展趋势,支持骨干企业开发高品质、高价值、纯天然的功能性化妆品,建设“美妆小镇”“山西美谷”,打造功能性化妆品标志性产业链。

(四)推进优秀人才返乡入乡创业创新

实施本土人才回归工程,落实返乡入乡创业激励政策。培育返乡创业主体,引导有资金积累、技术专长和市场信息的返乡人才在农村创新创业。培育入乡创业主体,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构建农业全产业链,鼓励和支持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和工商业主等入乡兴办实业、发展产业、带动就业。培育在乡创业主体,加大乡村能人培训力度和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挖掘培养一批“田教授”“土专家”“乡创客”等乡土人才,以及乡村工匠、文化能人、手工艺人等能工巧匠,鼓励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创办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等。加强创业载体建设,促进创新创业平台服务升级,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整合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龙头企业等各类资源,建设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创新创业园区和孵化基地,为农村创新创业主体提供见习、实习、实训、咨询等多种服务。建设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农民工就业支持政策,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就业、同工同酬制度。支持建设一批零工市场。实施“一县一品牌”工程,大力培育劳务品牌。鼓励发展共享用工,引导支持农民工多渠道灵活就业。依托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和相关培训机构,让有意愿的人员参加创业创新培训,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制定分区域、差异创业创新扶持政策。开展点对点精准服务,创新指导服务方式,提供灵活便捷的线上线下服务。

(五)培育全产业链服务体系

围绕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健全覆盖全产业链的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因地制宜开展全产业链生产托管或“菜单式”托管服务,以小切口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大发展。积极拓展服务领域,鼓励从粮食作物向果菜等经济作物拓展、从种植业向养殖业等领域拓展。支持服务主体间开展联合合作,组建联合体、联合社、协会、联盟等。鼓励市场主体建设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中心。推动金融部门创新“托管贷”等产品,落实新型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政策。推广“服务主体+农户”“服务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模式,创新保底、“保底+分红”“服务+订单”等方式,构建托管主体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开展“农业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试点。落实《山西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条例》《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农业生产托管的指导意见》。建立服务组织名录库,加强服务价格监管。全省农作物托管面积占到总播种面积的60%以上,服务带动小农户50%以上。

六、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建设晋风晋韵乡村

 

全域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持续聚焦路、水、暖、网、链、废、机、田、证、险等十件实事,推动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改善农村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建立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机制,打造晋风晋韵的美丽宜居宜业乡村。

 

(一)全面有序推进乡村规划

 

结合县域国土空间规划,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统筹县城、乡镇、村庄规划建设,推进县域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一体规划,突出优化提升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和乡镇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作用,加快形成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的建管格局,推动公共资源在县域内实现优化配置。按照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和搬迁撤并类等村庄类型,分类推进村庄规划。加快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多规合一”村庄规划。把村庄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统一底数、底图,遵循乡村发展规律,统筹村庄发展目标、生态保护修复、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产业发展、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等因素,进行全域整体设计。优化布局乡村生活空间,严格保护农业生产空间和乡村生态空间,科学划定养殖业适养、限养、禁养区域。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加强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严禁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

 

(二)强化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着力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补齐短板、提档升级。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实现较大人口规模(30户及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统筹规划和建设农村公路穿村路段,兼顾村内主干道功能,推进人口密集村庄消防通道建设。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落实管养主体责任。完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提升公路安全防控水平,强化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监管。推动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优化农忙等重点时段农村客运服务供给,完善农村客运长效发展机制。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加强中小型水库等稳定水源工程建设和水源保护,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和小型工程标准化改造,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92%以上。完善农村水价水费形成机制和工程长效运营机制。加强农村消防用水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农村防汛抗旱设施,加强农村洪涝灾害预警和防控。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提高电能在农村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地区光伏、风电发展,推进发展农村生物质能源多元化利用。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构建农村物流骨干网络。加快建设产地贮藏、预冷保鲜、分级包装、冷链物流、城市配送等设施,构建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网络。改造提升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打造农村物流服务品牌,探索推进乡村智慧物流发展。

 

(三)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研发推广干旱、高寒、缺水地区卫生厕所适用技术和产品,科学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开展农村改厕示范县、示范村创建活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5%左右。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公共卫生厕所,加快建设乡村景区旅游厕所。统筹农村厕所粪污、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实行“分户改造、集中处理”与单户分散处理相结合,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鼓励各地探索推行政府定标准、农户自愿按标准改厕、政府验收合格后按规定补助到户的奖补模式,推广湖南“首厕过关制”经验做法,完善农村厕所建设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以乡镇政府驻地和中心村为重点,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采用符合农村实际的污水处理模式和工艺,优先推广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治理技术。有条件的地区统筹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护。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处理利用,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就近处理的有效路径,稳步解决“垃圾围村”问题。完善优化城乡一体化收运处置体系,建设一批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98%以上自然村。提高农房设计水平和建设质量,集中连片打造一批晋风晋韵特色明显的长城边塞型、晋商人文型、黄河农耕型、太行山水型等不同类型的美丽宜居乡村。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管护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全面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有条件的地区推广城乡环卫一体化第三方治理和管护。

 

(四)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

 

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提升工程,加快农村千兆光网、5G网络、移动物联网与城市同步规划建设,基本实现5G网络乡镇级以上区域和重点行政村全覆盖。开展数字乡村建设试点示范。推进智慧水利、智慧交通、智慧电网、智慧物流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传统农业深度融合,加快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设山西省农业农村大数据省级中心及市级分中心,整合遥感、土地利用、基本农田、基础地理及乡村治理等涉农数据资源,构建全省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一张图”。围绕特色优势农产品开展单品种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构建“天空地”一体化数字农业农村体系,提升全要素数字化、农业资源权属数字化管理能力。加强预警信息传播基础设施建设,利用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和“北斗”大喇叭等新设备推进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靶向发布,为农业发展提供气象科技支撑。完善农业气象综合监测网络,提升农业气象灾害防范能力。加强乡村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智能化建设,推进城乡公共服务资源开放共享,不断缩小城乡“数字鸿沟”。持续推进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

 

(五)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建立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县乡村统筹,逐步实现标准统一、制度并轨。

 

推进农村教育高质量发展。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多渠道增加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在县城新建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标。继续改善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继续实施“特岗计划”,为农村地区补充优秀师资力量。完善农村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支持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把耕读教育和科学素质教育纳入教育培训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县城职业中学等学校根据当地发展需要试办社区学院。加强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快发展面向乡村的网络教育。推动公费农科生定向招生培养试点,加大涉农高校、涉农专业建设力度。

 

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加强县级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持续提升县级疾控机构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持续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加强乡村医疗卫生和疾控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农村基层本地全科人才培养力度,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落实乡村医生待遇,采取派驻、巡诊等方式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水平。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选建一批中心卫生院。加强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行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功能。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全面实施普通门诊统筹,合理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健全农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加强妇幼、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完善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加强出生缺陷防治知识普及和健康教育。加快完善乡村公共体育场地建设。

 

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加快推进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多元化、连锁化运行,实现区域性养老中心全覆盖。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加大居家养老支持力度。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适时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巩固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提升村级综合服务能力。加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完善便民服务设施。制定村级公共服务目录和代办政府服务指导目录。提供就业社保、社会救助、卫生健康、法律咨询等公共服务。发展农村普惠性托幼服务,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争取实现市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全覆盖。加快推动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现每个乡(镇)都有社工站,每个村都有社会工作者提供服务,吸引社会工作人才提供专业服务。推进农村公益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村级客运站点、文化体育、公共照明等服务设施建设。

 

(六)促进农村消费扩容提质升级

 

顺应农村消费梯次升级需要,鼓励和支持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向农村市场拓展,引导快销、食品、日化、金融、保险等企业开发适合农村消费的产品和服务,培育农村消费热点。整合优化邮政、交通、商贸、供销等物流资源,加快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网络和节点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村家电更新行动、实施家具家装下乡补贴和新一轮汽车下乡,促进农村居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完善县城和中心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畅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拓展农村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优化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功能,规范引导网络直播带货发展。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优化县域批发市场、集散中心、商业网点布局。实施消费环境净化专项行动,聚焦食品药品安全、农资供应等领域,依法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在农村地区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

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绿色美丽乡村

 

实施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保护修复农村生态系统,实现资源利用更加高效,产地环境更加清洁,生态系统更加稳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一)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

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品种培优,开展全省农作物、畜禽、水产和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调查,对现有农业种质资源鉴定评价,加强农业种质资源库(场、区、圃)建设,发掘一批优异种质资源,选育一批高产优质突破性品种,培育一批现代种业企业,建设一批良种繁育基地。加快推进品质提升,推广应用优良品种,优选推介发布适宜山西农业生产的主推品种100个以上,推广有机旱作农业技术,大力实施有机旱作“十项工程”,推广农业生产全过程技术集成,组装推广一批区域性、标准化粮油绿色高质高效生产技术模式,净化农业产地环境。加快推进农业品牌建设,全面提升山西特色优质农产品品牌效应,创建一批地域特色突出、产品特性鲜明的乡村特色知名品牌矩阵,评选一批省级功能农产品品牌,建立“晋字号”特优农产品品牌目录库。加快推进标准化生产,支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强化标准集成应用,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建设,培育一批标准化综合体。引导支持农技推广单位、科研院所、检测机构等单位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新制修订省级农业地方标准100项。

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试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积极培育质量安全追溯标杆企业。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强化监管员、协管员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持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和动态管理。建设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

(二)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积极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优化肥料投入品结构,增加有机肥使用,推广肥料高效施用技术。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程,加快培育畜禽粪肥还田利用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深入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推进秸秆高值化利用,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建立健全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加大全生物可降解农膜推广使用力度,推进废旧农膜机械化捡拾和专业化回收。统筹推进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等。因地制宜集成应用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深入实施耕地重金属污染防治联合攻关,加强修复治理和安全利用示范,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推进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加大水产养殖面源污染防治。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提高到5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左右。

(三)保护修复农村生态系统

加强农业生态保护,整理修复耕地生态。推进重点区域生态恢复,建立健全分级分类农业资源保护机制,强化精细化管理、刚性管控。健全耕地轮作休耕制度。做好耕地等农业资源分析,完善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等布局,优化基础数据库,建设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基地。

扎实推进“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治理,带动“五湖”和大泉、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统筹实施沿黄地区淤地坝除险加固、坡耕地综合整治、水源涵养等建设工程。积极推进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提升农业生态功能。继续推进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试点项目验收评估。大力实施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做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国家试点项目。保护修复森林草原生态,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修复重要生态系统,坚持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对生态脆弱区的草原实行禁牧。

推动低碳循环发展。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全产业链拓展农业绿色发展空间。大力发展高效旱作农业,推进雨养农业、集雨补灌农业和节水农业,集成推广节水技术。推进农产品加工业绿色转型,坚持加工减损、梯次利用、循环发展方向,统筹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副产物加工利用。推进产业集聚循环发展。推进产业融合、要素集聚、企业集中、功能集合。开展农业农村可再生能源替代示范。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减排固碳监测网络和标准体系。

加快水生态修复和保护。全面实施以汾河流域为重点的“七河”生态修复治理,全面推进吕梁山、太行山等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动重要水源地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农业用水管理、用水计量管理,提高用水效率。

建设田园生态系统。建设农田生态廊道,营造复合型、生态型农田林网,恢复田间生物群落和生态链,增加农田生物多样性。优化乡村功能,合理布局种植、养殖、居住等,推进河湖水系连通和生态修复,增加湿地、堰塘等生态水量,增强田园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八、强化乡村综合治理,建设文明和谐乡村

以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为发展目标,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新时代文明和谐善治乡村。

(一)完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强化党建引领,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实施农村“带头人”队伍优化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壮大提质“两个行动”。坚持和完善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实施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计划,发展农村年轻党员。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和村级民主协商、议事决策机制。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商、有效衔接,认真落实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建立健全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实施村级党组织巡察工作,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加快推进我省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夯实乡村振兴基层基础。建立完善乡村治理联席会议制度,推广运用“清单制”“积分制”等形式。严格依法设定县级对乡镇赋权赋能范围,健全乡镇和县级部门联动机制,压实乡镇政府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责任。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减轻村级组织负担。推进乡村数字化治理,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深入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和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分类推进乡村治理。

持续推进平安乡村创建。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大乡村法治宣传教育,推动乡村依法治理。深化农村网格化管理,健全农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公安、信访、司法、民政等部门联动,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行“一村一辅警”工作机制,常态化推进农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县乡村应急管理、交通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做好对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安全隐患等重大事件的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健全完善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强化乡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二)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素质

健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立短期培训、职业培训和学历教育衔接贯通的农民教育培训制度,创优农民终身学习环境。建设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数据库和共享师资库,完善高素质农民培训体系。引导优质教育资源下沉乡村,推进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充分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科研院所、农业龙头企业的作用,推广“田间学校”“产学合作”“互联网+”等培训方式,提高培训便利度和可及性,提升培训效能。加快推动我省“三队包联”服务,发挥首席专家和岗位专家的作用,开展到县到企到村到户科技服务,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素质。

大力培育高素质农民队伍。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和学历提升行动,重点培养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设立专门面向农民的技能大赛,培养一批乡村能工巧匠和农村实用人才。围绕三大省级战略、十大产业集群,组织开展农业全产业链、绿色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与品牌创建等特色培训,加强训后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着力提高农民培训的针对性、规范性。加强农村劳动力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深化农业职业教育改革,健全完善农业高等院校人才培养评价体系,扩大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招收农民学员规模,定向培养一批农村高层次人才。

(三)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加强农村思想道德教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和“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在县、乡(镇)、村三级行政机构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志愿山西”“诚信山西”品牌实践。加强农村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面向农村开展送理论、送文明、送服务、送人才活动。

提升乡村公共文化水平。深入挖掘三晋文化、廉政文化、红色文化、晋商文化等优秀社会文化资源,弘扬太行精神、吕梁精神、右玉精神。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推动公共文化资源向乡村延伸、覆盖。鼓励非遗项目“活化”利用,在运城稷山板枣生产系统、晋城阳城蚕桑文化系统成功申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基础上,继续在全省特别是黄河流域市县开展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申报工作。支持乡村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山西系列活动。继续开展“五个一批”文化惠民工程,办好山西艺术节、左权民歌汇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式,加快推进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群众性体育活动。

持续开展农村移风易俗。深入开展专项文明行动,传承优秀家规家训,培育良好家教家风,推动形成爱国爱家、孝老爱亲、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持续推进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广积分制、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做法,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加快在农村普及科学知识,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境外渗透活动的打击力度。

九、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健全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深化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扩大农业开放合作,激发农业农村发展动力活力。

 

(一)加快畅通城乡要素循环

 

推进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强化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破除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壁垒,加快打通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性通道,提高农村教育、医疗、养老、环保等公共服务水平。统筹县域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基本农田、生态保护、城镇开发、村落分布等空间布局和建设,提升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增强县城集聚人口功能,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促进农民在县域内就近就业、就地城镇化。加快小城镇发展,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实现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探索建立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机制。推进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管护,加快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力争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

 

推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建立健全乡村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和人才合作交流机制,促进城乡人力资源双向流动。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体系,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健全农户“三权”市场化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推进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有效融入城市。建立科研人员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制度,以政策吸引、事业凝聚、乡情乡愁汇集各类人才服务乡村。优化城乡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规范交易规则,完善有偿使用制度,构建统一的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立公平合理的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用地,探索针对乡村产业的省市县联动“点供”用地。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民宿、农产品初加工、农村电商等。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认定机制,缩小土地征收范围,规范征地程序,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乡村营商环境,引导和鼓励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发挥政府投入引领作用,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力量参与,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前提下,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

 

(二)全面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稳步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用好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扎实做好延包试点工作,探索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经验做法。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与承包合同管理的信息共享机制。探索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网签制度,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

 

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清徐、平遥、泽州3个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尊重农民意愿,积极稳妥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规范开展房地一体的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加强登记成果共享应用。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加快建立依法取得、节约利用、权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有序、管理规范的农村宅基地制度。

 

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前提下,建立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体系,探索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主体和权能。严格管控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用途。

 

(三)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健全政府投入保障制度,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全面落实中央《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制定落实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考核办法,确保按规定提高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强化高质量发展和绿色生态导向,进一步完善农业补贴、农产品价格形成、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等政策。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加大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农业农村力度。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完善金融支农激励机制,扩大农村资产抵押担保融资范围,引导金融机构将新增可贷资金优先支持县域发展,支持银行、保险、担保等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提高对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支持力度。支持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基本建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加快完善中小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治理结构,保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县域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实施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政策,大力发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稳妥有序推进农产品收入保险,健全农业再保险制度。

 

(四)协同推进农村各项改革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实现路径,用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健全完善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逐步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指导和服务,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

 

协同推进农村各项配套改革。持续深化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健全集体林业运行机制,增强林业发展活力。全面完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目标任务,构建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全面推进“五水综改”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打破水瓶颈,强化水支撑。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健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

 

(五)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开展农村集体经济“清化收”工作。全面清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重点对口头合同、虚假合同、显失公平合同等不规范、不合法的经济合同,依法依规予以解除、完善或纠正,对存在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确保应清尽清、应改尽改。规范新签订合同,建立管理台账,严格登记备案,确保合法合规。稳妥化解村级债权债务,依法依规清收债权,建立稳妥有效的化债机制,重点解决农村财务管理不规范,基层组织运转不顺畅等问题。实行农村集体资产有偿使用、合理收费,重点解决无偿占用、非法侵占集体资产问题,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被违法、违规、强制占用的集体资产。

 

创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路径。统筹考虑村情民情、功能定位、比较优势等,创新实施产业融合、资产租赁、资本收益、文旅康养、生产服务、劳务转移经济等集体经济壮大提质路径。重点推进构建联合发展机制、强化集体资产监管、完善收益分配制度、强化财税政策支持、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培养带头人队伍等措施实施,激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动力。

 

强化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保障。建立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的工作机制,各级组织部门牵头建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议事协调机制。省、市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情况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县级要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实绩专项考核体系,突出发展规划、年度目标、产业特色、经营性收入比重、经营管理等重点,加大对村党组织书记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考核力度,考核结果与星级评定、报酬待遇、评优评先、选拔任用挂钩。鼓励市县两级设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项奖励资金,制定奖励办法,奖励收入增幅明显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六)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合作

 

抢抓新发展格局带来的重塑性机遇,农产品、农业企业和技术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走出去引进来。全面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主动对接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市场,依托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打造我省融入京津冀和服务雄安新区的重要走廊。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地设立特优农产品展示直销中心,举办商超对接活动,发展直播销售等电商新业态,线上线下同时发力、良性互动。加大与省外大企业特别是“百强龙头企业”以及科研机构的对接力度,推动我省优质农产品进入国内大循环,抢占中高端市场。精准对接“一带一路”,加强与沿线国家主要口岸互联互通,建设晋非经贸合作区,深化多双边农业合作。加强农业对外开放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业对外合作在政策、信息、法律、金融等方面的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五大平台作用,积极开拓国外市场,推动我省更多特优农产品进入国际大循环。
十、强化规划保障措施,高质高效实现目标任务

 

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强化规划推进机制、考核评估、法治保障,积极调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发展强大合力,扎实有序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建立健全组织推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协作帮扶、考核督导等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贯通、部门协同、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工作体系。加强统筹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建立任务落实台账,制定考核办法,持续开展督导和评价工作。各市依照本规划,制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规划或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政策措施。各部门根据规划任务分工,强化政策配套,完善运行机制,协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目标任务的高质量完成。

(二)强化规划衔接

充分发挥本规划对我省农业农村发展的战略导向作用,聚焦规划确定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在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有机旱作、现代种业、设施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机械化、数字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制定实施行业专项规划。加强规划管理,建立农业农村规划目录清单制度,建立健全规划衔接协调机制,农业农村领域各专项规划须与本规划衔接。

(三)创新推进机制

创新服务推动机制,以政策库、项目库、数据库、人才库建设为抓手,推动专家团队、项目工队、营销战队“三队包联”,强化实体化落地、项目化实施、季度化推进、责任化落实、信息化创新“五化落实”。加强规划落实机制,制定规划实施的时间表、路线图,强化通报推动、案例推动、现场推动、督导推动,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有力有序抓好组织实施,确保规划落实落地。

(四)健全法治保障

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党内法规和涉农法律法规,聚焦重点领域强化法治保障。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提高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意识和能力,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三农”工作。健全完善农业农村地方性法规制度体系,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完善省市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实现执法设备装备现代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强化日常巡查和执法监管,扩大执法覆盖面。下移执法重心,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开展法治进乡村活动,推动法律法规进农村,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创新监管方式,完善依法办事规章制度,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机制。

(五)动员社会参与

搭建社会参与平台,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工作格局,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的积极性,合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健全专家决策咨询制度,建设农业农村发展新型智库,广泛动员工商企业、金融机构、社会组织等投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联农带农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创新宣传方式,形成宣传矩阵,广泛宣传解读党的“三农”政策及规划实施意义、目的、措施和政策,及时报道行业动态、工作进展、典型案例等,同时利用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充分展示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成果新成效,宣传做出杰出贡献的农民、科技工作者、企业家、基层干部等,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各界力量踊跃参与的良好氛围。

(六)严格考核评估

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建立对规划主要指标的监测、统计、考核制度,加强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全过程管理,强化规划刚性约束。建立健全跟踪考核机制,对市县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实绩考核,并纳入全省乡村振兴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健全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各类政策对规划实施的保障支撑,开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工作监测,确保规划目标任务有序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9月6日印发

附件: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pdf

 

 

 

 

 

 

 


 地区: 山西 
 标签: 规划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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