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乳制品生产企业风险排查工作要求,防范化解乳制品生产领域食品安全风险,坚决保障全域全年食品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深入开展乳制品生产企业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序开展排查
各区市场监管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积极排查隐患、堵塞漏洞、补齐短板,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在督促辖区乳制品企业开展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基础上,立足防控区域风险,组织对辖区乳制品生产企业进行一次飞行检查。相关区市场监管局要抽调业务骨干和专家,组成乳制品生产企业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排查重点、时间步骤、排查方法和工作责任,确保风险排查有序开展。
二、突出排查重点,注重检查成效
各区市场监管局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结合辖区企业实际,确定本辖区排查重点,重点加强对纯牛奶、鲜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原料进货查验、生产投料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和出厂产品检验等全流程生产记录。同时,要对乳制品生产企业的生鲜乳原料和成品进行抽样检验,重点检验丙二醇及其他有可能添加的香精、稳定剂、抗结剂、乳化剂、增稠剂等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着力发现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
三、强化整改落实,坚决消除隐患
对风险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隐患或违法违规问题,各区市场监管局要及时要求企业采取整改措施,彻底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要求企业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督促和指导企业查清原因,及时召回上市问题产品。依法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责任约谈,必要时会同公安部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落实“处罚到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四、提高管理能力,抓好质量提升
各区市场监管局在全面开展乳制品生产企业风险排查的基础上,要继续按照《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工作的通知》(沪市监食生〔2021〕39号)的要求,持续全面推进辖区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工作,健全乳制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乳制品品牌建设,进一步提升本市乳制品生产企业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严格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审核把关,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准确解读,防止民众误读误判,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相关区市场监管局要认真梳理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开展情况、数据信息等,注意收集典型案例,形成书面材料。积极报送工作进展和取得成效,于2022年7月29日前向市局报送《上海市乳制品生产企业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表》(附件),在排查工作中如遇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市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联系人:党凯,电话:021-64220000转2207分机。
附件:上海市乳制品生产企业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表.docx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