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宁东市场监管局,自治区纤维质量监测中心,厅机关各处室: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已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
2022年12月8日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宁夏回族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 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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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宁市监规发〔2022〕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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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2-12-16 | 生效日期 | 2023-01-08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2028-01-07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备注 |
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宁东市场监管局,自治区纤维质量监测中心,厅机关各处室: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已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
2022年12月8日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宁夏回族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 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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