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能量”的声称要求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附录C表C.1的要求,固体食品能量≤17 kJ/100 g,液体食品能量≤17 kJ/100 mL,可以声称“无能量”,结合表C.2,“不含”“无”的同义词有“零(0)”“没有”等,因此,“无能量”也可声称为“0能量”。
2、“0卡”与“0能量”的关系
GB 28050附录A表A.1提到,8400kJ能量相当于2000kcal,但是标准中并没有关于“0卡”的规定。
如果有一款食品的能量为17kJ/100g,可以声称“0能量”,经过计算,17kJ/100g大约相当于4kcal/100g,但是对“4kcal/100g”的食品,声称“0卡”没有法律依据。但对能量为0kcal/100g的食品,声称“0卡”风险较小。
3、未来标准趋势
2021年9月26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对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等1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征求意见。
其中,《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征求意见稿中,能量的声称方式,在“无能量”“低能量”的基础上增加了“无卡、无卡路里”“低卡、低卡路里”。即固体食品能量≤17 kJ/100 g,液体食品能量≤17 kJ/100 mL,可声称“无能量”“无卡”“无卡路里”或“0能量”“0卡”“0卡路里”。
小结
根据上述分析,现行标准要求是,固体食品能量≤17 kJ/100 g,液体食品能量≤17 kJ/100 mL,可以声称“无能量”或“0能量”;但对能量>0cal的食品声称“0卡”没有法律依据。从公开的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标准征求意见稿来看,未来可能倾向于认同“0能量即是0卡”,对于正式发布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