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征求意见稿)在2021年9月26日发布,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功能声称或将迎来新变化。
GB 28050中适用范围规定:本标准不适用于保健食品及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的营养标签,那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征求意见稿)又是如何影响到特殊膳食用食品呢?
特殊膳食用食品的标签(包括营养标签)需符合GB 13432的要求。依据GB 1343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5.3.1规定:符合含量声称要求的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可对能量和(或)营养成分进行功能声称。功能声称的用语应选择使用 GB 28050 中规定的功能声称标准用语。
本次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征求意见稿)对附录D能量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标准用语进行了部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删除缺乏充足证据的用语;对部分营养成份的功能声称用语进行增加及补充。
食品伙伴网整理了本次征求意见稿中附录D的具体修订情况,见下表。
依据GB 1343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附录A,特殊膳食用食品的类别包括: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除上述类别外的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包括辅食营养补充品、运动营养食品,以及其他具有相应国家标准的特殊膳食用食品)。因此,待GB 28050新版正式发布后,上述特殊膳食用食品的能量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也应注意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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