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法规动态 » 原创 | 泰国食品营养标签法规和草案的对比

原创 | 泰国食品营养标签法规和草案的对比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22 16:59:52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1507
核心提示:泰国食品营养标签法规和草案的对比

1998年12月11日,泰国公共卫生部第182号公告《营养标签》(以下称为《营养标签法规》)即泰国食品营养标签主法规正式实施。该法规内容涵盖了必须要有营养标签的产品类型;相关术语释义;营养标签必须标示泰语,如果有外文必须符合法规附件规定的标准和条件。该法规附件为:附件1《营养标签格式及要求》;附件2《食品份数及每份重量的标示方法》;附件3《6岁以上泰国人每天的营养素参考值》;附件4《在产品标签上营养声称的要求》。该法规经过两次修订:2001年7月27日,实施修订的营养成分信息全表的营养信息框架;2019年4月22日,实施修订钠每日摄入量(Thai RDI)为2000mg。

自《营养标签法规》实施至今已达23年之久,泰国为了明确营养标签要求且符合最新国际要求以及适合当前泰国人的营养状况,泰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9月1日发布《营养标签草案》,该草案征集意见截止于2021年9月30日。该草案废止泰国公共卫生部第182号公告及其修订单,重新规定了营养标签的标准和条件。

为使出口泰国的食品企业了解营养标签的修订内容,食品伙伴网主要对营养标签法规和草案规定的差异进行比较,并说明标签合规的关注点。

1.修订适用范围

《营养标签法规》第1条款和《营养标签草案》第2条款均规定了标识营养标签的适用范围,整体的范围增加了健康声称的食品,删除了促销活动中标识消费群里的食品,具体见表1所示。

表1 参考标识营养标签的适用范围

产品类型 《营养标签法规》 《营养标签草案》 比对差异 标签合规关注点
序号1 有营养声称的食品 有营养声称的食品和有健康声称的食品 增加健康声称的食品 有营养声称和健康声称的食品必须标识营养标签
序号2 利用食品价值进行促销的食品 利用食品价值进行促销的食品 相同  
序号3 在促销活动中有标示消费群体的食品   删除 未来将不在关注在促销活动中有标示消费群体的食品
序号4 泰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局要求的其他食品 公共卫生部部长规定的其他食品 没有实质性变化 实际上指同一类食品

2.标识的语言要求不同

《营养标签法规》第4条款和《营养标签草案》第4条款规定标识的语言要求不同,具体见表2所示。

表2 参考标识营养标签的语言要求

《营养标签法规》 《营养标签草案》 比对差异 标签合规关注点
营养标签必须用泰语标示 营养标签必须用泰语标示 相同 此条规定为强制性的语言要求
也可以同时标识外语 也可以同时标识英语 不同 未来营养标签的标识除英语以外的其他语言情况,应先有泰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3.延长过渡期

《营养标签法规》第6条款和《营养标签草案》第6条款规定生产商或进口商遵守法规要求的过度期不同,《营养标签草案》将之前过渡期180天修改为了两年,给企业预留了更多的时间来消耗市场产品。

4.标识营养成分的形式和条件不同

《营养标签法规》附件1和《营养标签草案》附件1规定标识营养成分的形式和条件,未来营养标签的格式更加清晰明了,具体见图1所示。未来营养标签的外文标识要求,对于使用除英语以外的其他语言情况,应先有泰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外语应符合备注要求,如外语文字大小和标识位置。未来营养标签的字体要求也更加清晰明确,具体见图2所示。

微信图片_20211222170325

图1 《营养标签草案》的营养成分的标准营养信息框架要求

微信图片_20211222170345

图2《营养标签草案》的营养信息框架字体要求

小结

泰国基于当前泰国人口数量和营养状况,为了符合目前国际要求,同时保护消费者利益和食品消费安全,促进其国际贸易竞争优势,发布了《营养标签草案》。这有利于我国食品企业据泰国发布的草案要求及时将数据分析和理论分析相结合进行产品研究,特别是对于出口泰国的食品企业应重点注意未来营养标签的适用范围、除了英语之外的其他外语需要申请、未来营养标签的格式要求,以便及时调整包材和消耗产品。

《营养标签草案》刚截止征集意见不久,未来正式发布的法规内容可能和草案有所区别,食品伙伴网会持续关注法规进展,一旦发布正式法规,我们立即提供相关信息为企业作参考。

  本文为食品伙伴网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编辑整理,转载请与我们联系。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提供国内外食品标准法规管理及咨询、食品安全信息监控与分析预警、产品注册申报备案服务、标签审核及合规咨询、会议培训服务等,详询:0535-2129301,邮箱:vip@foodmate.net。
 地区: 中国
 标签: 草案 食品营养标签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推荐法规动态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484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