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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晋市监发〔202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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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9-04 08:18:38  来源: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859
核心提示:省市场监管局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单位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晋市监发〔2022〕11号
发布日期 2022-01-27 生效日期 2022-01-2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创优全省“三无”“三可”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根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工作报告安排部署,按照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要求,省局制定了《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抽查计划》,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

省局各业务条线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和工作实际对《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通过相关网站和平台向社会公开。要对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完善抽查工作指引等,明确检查内容、方法和要求,进一步方便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操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托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将监管职责范围内的检查对象,动态维护至各领域检查对象名录分库中,覆盖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和产品、项目及行为等其他主体,避免出现监管真空。要做好审管衔接,对接行政审批部门,通过“互联网+监管”、“证照分离”改革等系统获取行政许可数据,进一步提高检查对象名录库的精准度。要进一步充实基层执法人员,覆盖所有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同时,可吸收专业技术人员入库辅助执法检查工作,提高抽查检查的专业性。要根据执法资格证的取得、人员调动及退休等情况动态更新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等对入库人员进行分类标注,进一步提高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完整度。

二、统筹制定抽查工作计划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围绕地方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和区域市场突出风险,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部门要求,统筹制定本级2022年度抽查计划,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防止任意检查和执法扰民。要兼顾省级、市级抽查计划,注重各业务条线的横向协同和纵向联动,上级部门发起覆盖本地区检查对象的抽查任务,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可以不再单独开展相同的抽查任务;要兼顾本级系统内、部门联合抽查计划,能纳入联合抽查的不再单独开展系统内抽查,通过“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多头多层重复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要兼顾“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工作,合理安排抽查计划时间,避免在下半年集中开展抽查检查,导致产生工作量陡增,检查压力增大等问题。年度抽查计划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工作计划应及时向社会公示。

三、科学规范实施抽查检查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年度抽查工作计划,落实行政执法公示等“三项制度”,按照省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等要求,科学规范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全面推行监管事项“1+X”模式工作机制,协同各有关监管领域,对同一检查对象尽量匹配多个抽查事项,实施“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协同性;要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要根据监管实际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测等方式开展抽查工作,涉及专业领域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财务审计、调查咨询等工作,提高抽查发现问题比例,杜绝抽查走过场,防范履职风险。

四、全面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对C、D类风险状况企业、高风险领域和问题,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配置更多的监管资源,提高监管的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要全面贯彻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理念,坚持凡“随机抽查”必“风险分类”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抽查任务关联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比例,确保2022年底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中常态化运用。要强化风险监测预警,根据监管需求,监管重点和不同专业领域的特点,建立风险监测的预警模型,对企业信用风险状况及主要风险点进行精准识别和及时预警,及早发现企业异常情况,高风险区域和高风险行业,采取双随机抽查、重点监管等措施化解风险隐患,让监管跑在风险前面,推动监管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防范转变。

五、强化抽查结果公示运用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将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门户网站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要保质保量完成抽查计划,纳入《抽查计划》的抽查任务应于12月20日前全部完成,确保年底前实现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抽查企业覆盖率达3%以上,检查结果公示率达100%。要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执法检查的内部衔接机制,厘清执法办案与双随机抽查的关系,同时,对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和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工作台帐,限期整改落实;需立案查处的,交由执法办案机构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调查处理;涉及相关部门的要及时抄告、移送,交由相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发现检查对象疑似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等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行业领域的突出风险,要通过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形成监管闭环,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

六、创新监管方式方法

要结合企业信用风险状况,对信用风险低和信用风险一般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企业,给予一定的观察期,探索推行触发式监管,在严守安全底线前提下,给予企业充足的发展空间。要拓展大数据等新型技术手段的应用场景,探索将部分检查事项转为“非接触”式监管,将有限的监管资源配置到信用等级低,风险较大的企业,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要按照《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给予行政相对人更多的纠错机会,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七、强化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

2022年是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省局各业务条线和各市市场监管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提升监管效能的重要意义,以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为契机,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加强指导督促和考核检查,强化组织调度,压实监管责任,狠抓任务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强化监管执法业务培训,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同时,要强化资源统筹,推进人财物等向基层下沉,保障抽查经费和执法车辆装备等,为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供有力支持。

各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要于2月28日前,将本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报省局信用处。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联系省局信用处,具体业务问题请对口联系省局相关业务处(局)。

联系人:王强

电话:0351-7680202

邮箱:sxgsjgc@126.com

附件:    省市场监管局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pdf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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