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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的通知 (皖农渔函〔2022〕89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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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9-08 15:56:41  来源: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535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渔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农办渔﹝2022﹞13号)要求,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 皖农渔函〔2022〕896 号
发布日期 2022-09-08 生效日期 2022-09-0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渔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农办渔﹝2022﹞13号)要求,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这条主线,聚焦渔业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整治攻坚,压实各方责任,消除安全风险隐患,维护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行动目标

通过攻坚行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船东船长主体责任更加落实,渔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和规范作业能力显著提升,渔船安全隐患大幅减少,渔业安全形势保持平稳,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行动任务

攻坚行动以“大宣传、大走访、大检查”为载体,统筹推进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渔业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等相关工作。

时间为9月1日至12月10日,主要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开展“大宣传”(9月1日-15日)

以法律法规制度、实用知识技能与重大隐患后果为重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渔民群众法治意识和安全生产认识,引导渔民主动查找风险隐患并及时予以消除。

1.开展法律法规宣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大渔业安全生产普法宣传力度,全力构筑普法宣传新高地,切实增强渔民群众安全生产法治意识,积极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 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网站、客户端、微信”等媒体平台和“张贴布告、悬挂横幅、流动宣传车、宣传手册”等传统方式,深度推送渔业生产作业、自救互救、防范台风等渔业安全生产知识。组织做好渔业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适时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小课堂、遇险救援应急演练,提升渔民群众安全生产技能和科学应对突发险情能力。

3. 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汲取近年来发生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剖析事故发生原因,开展“以案说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宣传安全事故造成的船毁人亡、家庭破碎、刑事责任等严重后果,引导渔民群众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时刻注重安全生产,主动查找并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积极整改问题。

第二阶段:组织开展“大走访”( 9月16日-30日)

深入开展走访活动,全面了解渔民群众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现实困难并积极协调解决;继续摸排渔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了解问题整改进展,督促指导帮助渔民消除风险隐患。

1. 开展基层民情调研。广泛开展走渔村、上渔船、访渔民活动,通过举办座谈会、面对面交流、问卷调查、登船检查等形式,及时了解渔业生产中的难点、痛点,解决安全生产相关困难,避免产生安全隐患。

2. 开展安全隐患摸排。继续深入查找渔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找准问题关键,积极指导予以消除。

第三阶段:组织开展“大检查(10月1日-11月30日)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要求,坚持部门协作,针对问题突出作业类型、事故多发区域时段,会同交通、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克服执法“宽松软”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紧盯不放,督促全面整改,决不让小隐患酿成大事故。

1. 开展船员适任检查。重点核查渔业船员持证情况。严厉打击船员持证等级不符、无证上岗、人证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相关渔船要责令停业整改。

2. 开展渔船适航检查。重点核查渔船持证和安全设施配备等情况。核对船舶证书是否有效、主要技术指标与船舶证书是否相符船舶外观标识是否规范、船舶舱室结构是否改变、实际配员与核定载员是否匹配,检查消防、救生设施是否齐全和正常使用等各类安全生产相关事项。严厉打击证书过期、无证作业、违规配员、安全设施配备不全与无法正常使用等安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阶段:组织开展全面总结(12月1日-10日)

全面总结本地区攻坚行动完成情况,提炼经验做法,分析问题原因,明确整改措施,研究构建渔业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请各市于12月10日前将攻坚行动工作总结报我厅渔业渔政管理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渔业渔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谋划,因地制宜制定攻坚方案,落细落实任务分工。深入开展自查自检自纠,积极做好隐患排查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运用地方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各地区在渔业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方面的经验做法。要注意把握舆论导向,营造良好安全氛围,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强化部门协作。各级渔业渔政部门要加强与同级安委办、应急管理、交通、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渔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完善有奖举报制度,提升监管效果。

联系人:薛波;电话:0551-62670164(兼传真);邮箱:ahnwxb@163.com。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9月7日

文件下载: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的通知.pdf

 地区: 安徽 
 标签: 农业 安全生产 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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