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翠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抓好我省农产品上市环节安全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农业农村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食用农产品源头监测
省农业农村厅聚焦食用农产品源头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非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和违禁添加物、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风险隐患,建立了监督检查、例行监测、风险评估和专项监测为主的监测工作新机制,规范了例行监测时间地点、品种数量、抽样要求、检测项目、判定依据、能力验证、结果会商、总结分析、定期通报等风险防控过程管理,进一步强化了以监督抽样发现问题、同步开展农业生产技术指导服务、检测机构技能竞赛大比武、质量监管能力提升大培训等活动内容,有效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主要农产品总体监测合格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7%以上。同时坚持将风险监测(专项监测)与监督抽查“两检合一”抽检制度同部署、同推进,确保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执法查处。2021年全省农业农村部门共开展定量检测21.53万批次,较2020年相比增加6.85%;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不合格率达到1.54%,高于国家食品安全考核指标要求0.14个百分点,较2020年上升了0.22个百分点;广东水产品接受国家监测样品数量居全国之首,达477个(省内117个、省外360个),占总数的14%,虽然合格率仅为95.8%,但较2019年、2020年相比,分别上升了3.8个百分点、6.5个百分点。
二、严格落实抽检,加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环节抽检力度
省市场监管局每年组织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食用农产品是抽检重点类别,覆盖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涵盖全省各市、县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场所。2020年、2021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量均超过20万批次(其中2020年超过23万批次、2021年超过21万批次),2022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计划抽检不少于每千人1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样严格按照《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落实监管人员陪同抽样,对无进货查验记录、合法进货凭证的依法予以查处;对能提供进货查验记录、合法进货凭证或产品真实来源的食用农产品,完整记录抽样信息,确保食用农产品可追溯、安全可控。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加强抽检结果运用,定期公布食用农产品抽检结果信息。一是按照“时、度、效”原则公开监督抽检信息。全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公布食用农产品抽检信息,包括被抽检食用农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或者批号、不合格项目,标称生产者名称、地址,以及被抽样单位名称、地址等,倒逼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二是依法对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进行核查处置。对抽检中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采取下架、召回、封存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处予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2021年度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没收非法所得和罚款共计1649万元。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核查处置做到风险防控到位、原因分析到位、整改复查到位、行政处罚到位、信息公开到位。
三、严把市场准入,高质量开展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检
为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在开展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的基础上,省市场监管局从2016年起连续7年组织对全省所有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及消费比较集中的城镇中心零售市场、以市场消费量大和风险较高的蔬菜、畜禽肉类、鲜活水产品等为重点,集中开展农兽药残留项目快速检测。为确保全省快检工作规范有序,省市场监管局采取统一快检结果验证、统一考核快检从业人员、统一使用快检信息化系统、统一公示快检结果信息、统一督促各地按序时进度完成快检工作等举措,切实发挥快检筛查的“防火墙”“过滤网”作用。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快检食用农产品943.59万批次,共筛查发现问题食用农产品9.85万批次共194.06吨,问题产品处置率达到100%,有力保障了市场销售环节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
四、深化智慧监管,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管信息化
省农业农村厅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数字化工程。一是推动追溯平台对接,追溯信息互通共享,完成省追溯平台与国家追溯平台对接,实现“统一平台入口、统一主体登录管理、统一追溯标识、减少重复操作”。推动广州市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平台、深圳市“圳品”管理平台、省市场监管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系统以及其他省内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与省追溯平台对接,探索合格证与东西部协作产品认证、粤农优品认证等有机融合,实施“一个标签、一个二维码”追溯。二是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上线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系统,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名录库,强化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等追溯管理,全省农产品生产经营开证应用主体超3.9万个,累计开具合格证923万张,带证配送农产品1079.38万吨。三是依托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完善农安信用评级评价功能,将企业信息、生产档案、合格证等追溯信息和巡查检查、抽检等监管信息有机结合,实现30项农安信用信息电子化记录,自动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实施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等开展农安信用信息综合评价。
为破解广东省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主体数量大、品种多,监管人员人少事多的监管难题,从2016年底起,省市场监管局指导广州市局在年交易量20余万吨的黄沙水产交易市场建设食用农产品销售监管系统。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逐步完善的思路,2019、2020年两年时间里,省市场监管局利用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在广州、深圳、汕头、佛山、惠州、湛江、肇庆、珠海、东莞、中山、江门11个市试点开展销售监管系统建设,实现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建设覆盖。试点期间,共有376个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153个批发市场、223个农贸市场)、18370个商户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溯源品种涵盖水产品、生猪产品和果蔬产品等,产生数据达千万条,为省系统开发应用奠定了良好基础。
2022年3月30日,省市场监管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系统上线应用,除了广州、佛山、惠州采取自建系统与省系统对接外,其余各地市均应用省系统,第一期项目应用推广覆盖全省149家农批市场和场内食用农产品经营者。截至目前,系统内已有市场开办者382家(149个批发市场、233个农贸市场),经营者25458个开设账号登录使用。该系统实现了“一户一档”“一品一档”“追溯链条合成”等功能,创新了食用农产品销售监管模式,推动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信息化。系统建成后,将有市场开办者端、商户端、监管端、公众端4个端口。市场开办者端主要满足市场开办方动态建立入场销售档案,实现“一户一档”清晰可查,便于开办者落实市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商户端主要满足食用农产品产品质量合格凭证、购物凭证、产地证明等进货查验信息的上传,促使销售者规范查验留存和方便进销管理;监管端通过“一户一档”“一品一档”“追溯链条合成”等功能模板开展监管工作,满足监管需求;公众端则是便利消费者扫码查看产品的经营主体、检测结果等信息。目前先上线的有市场端、商户端、监管端3个端口。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接下来,省农业农村厅和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将继续协同抓好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省农业农村厅落实食用农产品源头管控、质量安全全程监管职责,持续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不断提升监督检查、例行监测工作效能,加强农兽药安全使用和休药期管理等宣传教育,提升种养殖主体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确保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安全。
(二)省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加强对入场销售者和食用农产品的入场查验管理,加强对农贸市场管辖范围内季节性、临时性食用农产品摊档的进货查验管理。督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落实2022年省十件民生实事的食用农产品抽检和快检任务,进一步做好抽检信息公开和快检结果公示,引导群众消费,同时严格开展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工作,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三)全面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管监管信息化。省农业农村厅持续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管理、数字化应用。一是推动与省市场监管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系统对接,推进学校饭堂、农贸批发市场或大型商超等开展全程追溯试点,应用电子合格证小程序开展入市查验,推动追溯全程化。二是强化宣传引导,推动生产主体电子化采集、记录生产过程信息,监管人员电子化记录巡查检查、样品抽检等信息,推进农安信用信息采集评价“数智化”。三是健全农产品生产主体动态数据库,依据信用评级评价结果对生产主体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提升监管效能,推动监管工作智慧化。省市场监管局继续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配套制定有力的监管举措督促全省农批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按要求应用省系统,围绕“统一标准、汇集数据、监督考核、智能分析”的目标,加强与省农业农村厅的沟通和协同推进,借助信息化手段共同持续推进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衔接。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世峰,020-38835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