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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6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强化外卖行业监管 (粤市监食经函〔2022〕6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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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6-17 11:23:23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211
核心提示: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记录义务,如实记录网络订餐的订单信息,包括食品的名称、下单时间、送餐人员、送达时间以及收货地址,信息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发布单位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粤市监食经函〔2022〕671号
发布日期 2022-06-16 生效日期 2022-06-1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复函批复 专业属性
备注  

周小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外卖行业监管,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十分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建议分析了外卖餐饮对社会民生的积极作用,以及监管问题与漏洞,提出了对加强餐饮外卖行业监管的建议,对进一步推动餐饮外卖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很好的借鉴和参考意义。

一、关于加快地方立法

目前,适用外卖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有《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其中《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是为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证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而制定的,该办法共四十六条,包括立法宗旨,适用范围,网络餐饮服务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通过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提供餐饮服务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义务,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16年底制定出台了《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网络食品监督的管理办法》,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我局今年将对该办法进行修订。2021年5月,我局向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平台经济监管的工作指引》(粤市监网监〔2021〕195号),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平台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治理的指导,促进我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二、关于外卖食品追溯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记录义务,如实记录网络订餐的订单信息,包括食品的名称、下单时间、送餐人员、送达时间以及收货地址,信息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第十七条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公开投诉举报方式,对涉及消费者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及时进行处理。”

从目前的监管情况看,我省“饿了么”“美团”两大网络订餐平台均能较好地履行如实记录订单信息的义务,实现外卖食品可追溯,消费者在平台下单的页面即可查询其订单的送餐人员及配送行程跟踪。“饿了么”“美团”两大网络订餐平台同时亦设有投诉举报平台处理消费者的诉求。如“饿了么”设置了7*24小时客服热线,随时为消费者解决问题,2017年率先在外卖行业推出食品安全责任险,2019年依托食品安全险在消费者订单页面建立了一键理赔功能,消费者下单后,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点击“食无忧理赔”启动保险赔付流程。2020年下半年,平台创新开通了“食品安全险PLUS版本”并启动了试点运行工作,助力商家理赔,保障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拨打当地政府服务热线12345反映。涉及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的,也可随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我局将依法严查食品经营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关于探索新型监管模式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登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保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等许可信息真实。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与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明确食品安全责任。”第十六条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我局将按照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积极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开展包括网络订餐平台、入驻商户在内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工作,做好指标体系、信息归集、系统建设等基础性工作,及时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措施有机结合,推进食品等领域统筹行业风险防控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为全社会共同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支撑,优化监管资源配置,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关于探索建立网络餐饮“吹哨人”机制

市场监管部门在线上和线下都设立了举报渠道。线上渠道包括全国12315平台、地方12345热线平台(含话务)、全国12315微信公众号、APP、小程序等;线下渠道包括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政务邮箱、信件、来访等,对接收的举报线索依法进行逐一核查处置,符合奖励条件的,依据《广东省举报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奖励办法》《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等给予相应奖励。

下一步,我局将不断优化各项监管措施,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餐饮消费安全。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市场监管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徐小洁,020-38835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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