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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全省市场监管主要任务分工方案 (苏市监〔20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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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5-02 17:33:46  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842
核心提示:扩大告知承诺制实施范围,将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报关企业注册登记纳入“多证合一”改革。在全省范围实施“一照多址”改革,允许市场主体登记多个经营场所。
发布单位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苏市监〔2022〕1号
发布日期 2022-03-09 生效日期 2022-03-0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两会”和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部署要求,2022年全省市场监管工作将突出抓好“双稳双提”,即稳企强链、稳基惠民、监管提质和数字化提速,奋力书写“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市场监管答卷,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根据“双稳双提”的工作部署,现就2022年确定的八项主要任务提出如下分工方案。

一、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1.深化改革激活力。按照进“四扇门”要求落实市场监管领域“证照分离”改革任务,建立评审早期介入机制,扩大告知承诺制实施范围,将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报关企业注册登记纳入“多证合一”改革。在全省范围实施“一照多址”改革,允许市场主体登记多个经营场所。有序实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落实好简易注销、歇业登记、受益所有人备案等创新性制度。向各设区市、自贸区精准赋权。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争取总局外资登记授权。(登记注册指导处、行政审批处、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优化服务添动力。深化“不见面”审批,扩大远程审评、在线审批事项范围。开展住所在线核验试点,积极探索智慧登记、智慧审批应用。全面推行涉企证照电子化,加强电子营业执照跨部门、跨区域协同应用,有序推进电子营业执照与电子印章同步发放。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和“一件事”改革,将“一网通办”延伸至变更、备案、注销等企业登记全过程,扩大“全链通”平台在省内商业银行网点的覆盖范围,推动更多高频审评审批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推动质量基础设施互通共享,将“一站式”服务试点扩大至50个,覆盖地方特色产业。(登记注册指导处、行政审批处、省局信息中心、质量发展处、标准化管理处、计量处、认证监管处、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管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帮扶减压力。密切监测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对市场主体发展趋势、活力、质量等情况开展深度分析和前瞻性研究,及时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充分发挥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汇聚政策资源,加强政策供给。加强行政审批中介、电力、房租、行业协会、商业银行等领域涉企服务收费监管,帮助企业降本减负。全面落实市场监管“免罚轻罚规定”,为广大市场主体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深入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重点帮助信息技术、光电设备、食品及其相关产品等行业的小微企业提升质量管理能力。(登记注册指导处、行政审批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处、法规处、执法稽查局、认证监管处、质量发展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市场秩序治理,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4.加强公平竞争监管。制定我省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健全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公平竞争市场规则。推行公平竞争审查协查、抽查、考核以及第三方评估等制度,提高审查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保持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高压态势,依法查处医药、公用事业以及大宗商品原料等民生重点领域垄断行为,严厉打击互联网、平台经济等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医药、电商平台、行业协会商会等领域竞争合规指导,推进商业秘密维权联系点、保护示范点(基地)标准化建设,督促企业提升竞争合规意识和能力。(反垄断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处、法规处、执法稽查局、网络交易监管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市场综合监管。全面推广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实行线上线下一体化融合监管。健全市场价格突发问题预警和快速反应制度,集中整治医疗服务、停车收费、粮食购销等民生领域以及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领域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借重大政治活动商业炒作等违法行为,积极探索智能分发、信息流、软文推广等互联网广告监管,高质量完成中央媒体和省级上星卫视广告监测任务,统筹推进国家级和省、市级广告产业园区建设。(网络交易监管处、标准化管理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处、执法稽查局、反垄断处、广告监管处、省广告监测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消费环境建设。支持有条件的设区市创建全国放心消费示范城市,深入开展电商平台、美丽乡村放心消费创建,推动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和消费投诉公示制度扩面提质,新增退货承诺企业8000家。推动12315与12345深度融合,加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选择重点领域开展消费调查体验、比较试验和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力争推出2-3个在全国有影响的维权案例。(网络交易监管处、执法稽查局、省消保委秘书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执法办案力度。深入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针对市场监管风险压力最大、民生最怨的重点,坚持全省统筹、精准切入、重拳出击,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在全国具有标志性和影响力的案件,让监管长出牙齿,让违法者付出代价。对各类典型案例适时公开曝光,真正体现查办一案、震慑一片、警示几年。(执法稽查局、反垄断处、省纤维检验局、法规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质量强省建设,助力产业优化升级

8.深化质量提升行动。积极宣贯即将出台的《质量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牵头编制实施质量强省建设方案和新一轮质量提升行动计划。深化质量监测统计工作,完善质量考评体系。制定省长质量奖评价规范,优化“江苏精品”认证机制,深入开展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新评选省长质量奖正奖和提名奖各10个。加大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推广力度,首席质量官制度覆盖全省50%规模以上企业。(质量发展处、认证监管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完善质量基础设施。适应江苏产业发展需求,加快形成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一体化运行的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出台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意见,推进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和专利标准融合试点,加大碳达峰碳中和领域以及增材制造、风电装备等我省优势产业标准供给,加大绿色、有机产品和养老服务等领域认证供给。完善产业计量、检验检测和认证服务体系,年内建成和申报筹建国家级质检、产业计量测试中心7个,建成省级质检、计量、产业计量测试中心7个,新增计量专业技术委员会3个以上,推动10个以上认证机构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深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规范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市场。(质量发展处、标准化管理处、计量处、认证监管处、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管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儿童和学生用品、危化品、环境保护、道路交通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和安全生产密切相关产品抽检力度,完善缺陷消费品召回、产品事故强制报告、产品质量风险评估等制度,建立健全不合格产品闭环处置机制。(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质量发展处、省纤维检验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科技自立自强

11.推进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提请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江苏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实施纲要(2021-2035年)》。优化“1+13+N”快速协同保护体系,高标准开展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力争在大要案件查办和惩罚性赔偿上取得标志性成果。(省知识产权局、执法稽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处理好知识产权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把工作重心放在提高知识产权质量上。深入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升级和商标培育工程,认真落实重大科技创新载体挂钩联系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经济科技项目中的专利导航决策机制。持续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开展首届江苏专利奖评选,形成鼓励高价值知识产权产出的鲜明导向。(省知识产权局、执法稽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推进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把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摆在重要位置,推进实施国家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鼓励高校、科研机构改革完善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深化“知识产权+互联网+金融”,推进知识产权混合质押、保险和证券化,探索开展知识产权投贷联动。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高品质服务和高水平国际合作交流。(省知识产权局牵头负责)

五、贯彻“四个最严”要求,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14.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充分发挥食安办综合协调作用,落实各相关部门工作责任,优化年度考核体系,完善工作调度、风险分担、预警交流、年度报告等制度机制。强化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动态管理,严格执行“绿黄红”牌制度。(食品安全协调处牵头负责)

15.严把进口冷链关口。加大进口物品疫情防控工作协调力度,切实履行组长单位职责。进一步完善“江苏冷链”系统功能,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落实“三专、三证、四不”要求,对集中监管仓和第三方冷库实行规范化管理,坚决防范进口冷链食品输入性风险。(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处牵头负责)

16.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以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企业、三次以上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品牌连锁企业、电商平台企业、校园及周边场所等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食品安全风险。提高日常监管和抽检监测的科学性、靶向性,着力发现和解决深层次问题。严肃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落实处罚到人制度,对违法企业持续公开曝光,让企业真正敬畏监管、敬畏法律。(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处、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处、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执法稽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强化长效治本措施。深入开展“主体责任落实年”行动,推动大型企业、连锁企业和线上头部企业发挥“链主”作用,带动上下游共同提升质量安全水平。持续开展乳制品、肉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动规上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和实施先进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食品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优化医药创新服务,强化药品安全监管

18.优化审评审批服务。针对医药重点园区、重点项目、重点产品建立“面对面”对接、“一事一议”、提前介入等服务机制,支持有条件地区设立检验、审评、核查等分支机构,推动审评审批流程再造,进一步压缩审评审批时限。健全防疫医疗器械应急审批机制,在确保安全性和有效性基础上推动产品尽早上市。(省药品监管局牵头负责)

19.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加强新冠病毒疫苗、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确保质量安全、流向可控。提升疫苗质量安全“省控线”建设水平,强化对疫苗研制、生产、储运以及预防接种全过程、全链条质量管理。持续加强集中采购中选药品、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特殊用途化妆品等高风险产品监管,及时排查化解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推行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压实主体责任,完善长效机制。(省药品监管局牵头负责)

20.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发挥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作用,推动市县建立药品安全协调机制,落实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实施数字化转型,搭建覆盖药械化监管全流程各层级的智慧监管综合平台。完善以省级院所、中心为龙头、各地分支机构为补充的技术支撑体系,加快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专业技术能力。(省药品监管局牵头负责)

七、加强特种设备监管,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21.继续深化专项整治。统筹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摸清城镇燃气压力管道底数,持续抓好电梯、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监管,确保特种设备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双下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认证监管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省特检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22.持续推进监管创新。升级特种设备安全智慧服务平台,深化963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六统一”建设,完善气瓶从生产到使用全生命周期信息化追溯管理,试点推广大型游乐设施智慧服务平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省特检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23.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加快建立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监管专家库,实施基层监察队伍千人培训计划,开展监察技能比武,进一步推进专业化监管。完善特种设备应急指挥系统,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省特检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履职保障体系

24.深化法治建设。加快推进《江苏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立法,动态调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权责清单,有序推进实施年度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制定计划。扎实开展法治监督,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水平。(法规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处、涉及权责清单调整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25.推进智慧监管。建成省局一体化智慧平台,整合升级业务板块监管系统,推进市场监管业务数据协同应用,全面强化市场监管数据分析、场景应用等系统功能。指导督促各地统一数据标准,加强协调联动,加快建设对接总局、贯通省市县三级的一体化智慧平台。全面加强数据管理,切实保障网络安全。(科技与信息化处、省局信息中心、各相关监管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26.加强信用监管。全面归集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企业信用信息,完善失信联合惩戒和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实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和工作试点,统筹省市县三级随机监管、重点监管和专项监管任务,推动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全覆盖。(信用与风险监管局牵头负责)

27.强化科研支撑。围绕产业发展和市场监管需求,加大科研项目培育实施力度,规划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力争在高端检测、科研创新等方面取得突破。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科技改革30条”和省局促进直属单位高质量发展20条措施,支持省局直属单位改革用人和分配制度,提高创新和服务能力,确保综合实力、科研实力走在全国前列。(科技与信息化处、人事教育处、财务审计处、办公室、省局各直属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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