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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当前全省餐饮、住宿行业疫情防控和助企纾困工作的通知 (甘商务服贸发〔2022〕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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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4-02 14:08:39  来源:甘肃省商务厅  浏览次数:11991
核心提示:各市(州)商务局和兰州新区商文旅局要切实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指导和督促餐饮、住宿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由企业法人或指定专人负责,明确疫情防控内部责任机制,制定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按照商务部制定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要求,落实扫码、测温措施,加强经营场所清洁消毒消杀,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组织员工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口罩、洗手液、消毒剂和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物资配备到位,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
发布单位
甘肃省商务厅
甘肃省商务厅
发布文号 甘商务服贸发〔2022〕97号
发布日期 2022-04-02 生效日期 2022-04-0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州)商务局、兰州新区商文旅局:

为贯彻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落实省商务厅党组扩大会议工作安排部署,省商务厅近期对部分餐饮住宿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和运营情况进行了调研督查。为扎实做好当前全省餐饮、住宿企业疫情防控和助企纾困工作,结合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属地管理责任

各市(州)商务局和兰州新区商文旅局要清醒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落实部门责任,按照《甘肃省商务厅甘肃省卫生健康委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餐饮服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商务服贸发〔2020〕327号)和《甘肃省商务厅甘肃省卫生健康委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住宿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甘商务电〔2020〕162号)要求,在近期开展督导检查或明查暗访,及时发现问题,补齐短板漏洞,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二、督促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各市(州)商务局和兰州新区商文旅局要切实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指导和督促餐饮、住宿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由企业法人或指定专人负责,明确疫情防控内部责任机制,制定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按照商务部制定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要求,落实扫码、测温措施,加强经营场所清洁消毒消杀,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组织员工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口罩、洗手液、消毒剂和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物资配备到位,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

三、扎实做好助企纾困政策落实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2022年2月28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14部门联合印发了《甘肃省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方案》,为推动政策落实,省商务厅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服务业纾困政策措施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商务明电〔2022〕31号)。请各市(州)商务局和兰州新区商文旅局持续做好各地纾困政策宣传解读,拓展宣传渠道,及时了解政策落实情况,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帮助餐饮、住宿企业渡过难关,确保企业安全稳定运营。

甘肃省商务厅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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