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天津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为促进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更好地发挥统计调查工作在服务粮食宏观调控中的重要作用,我局在《国家粮食流通统
计调查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适当补充部分报表及统计指标,修订了《天津市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天津补充部分〉》,并已经市统计局审核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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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暂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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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2-03-29 | 生效日期 | 2022-03-29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各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天津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为促进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更好地发挥统计调查工作在服务粮食宏观调控中的重要作用,我局在《国家粮食流通统
计调查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适当补充部分报表及统计指标,修订了《天津市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天津补充部分〉》,并已经市统计局审核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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