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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濒管办关于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濒管办公告2022年第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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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2-21 13:07:45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次数:2274
核心提示: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自2022年3月1日起,优化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9年版)》。调整事项见附件。
发布单位
国家濒管办,海关总署,商务部,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国家濒管办,海关总署,商务部,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发布文号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濒管办公告2022年第7号
发布日期 2022-02-21 生效日期 2022-03-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进出口
备注  

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自2022年3月1日起,优化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9年版)》。调整事项见附件。

附件: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调整表。pdf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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