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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进口缅甸玉米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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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2-21 13:06:53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次数:1636
核心提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缅甸联邦共和国农业、畜牧和灌溉部关于缅甸玉米输往中国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缅甸玉米进口。现将具体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9号
发布日期 2022-02-21 生效日期 2022-02-2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检验检疫,进出口
备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缅甸联邦共和国农业、畜牧和灌溉部关于缅甸玉米输往中国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缅甸玉米进口。现将具体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进口缅甸玉米植物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署

2022年2月18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缅甸玉米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缅甸玉米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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