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员单位、各级联席会议办公室:
为进一步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的意见》(闽政〔2019〕6号)文件精神,省“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制定了《2022年福建省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在我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有关全面深化改革重要决策部署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建设善治政府的内在要求。在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是适应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要针对前期审计部门根据营商环境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有关要求,对全省包括“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内的相关内容进行政策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加强整改落实与对下指导,持续优化地区营商环境。
二、进一步把握总体要求
(一)坚持全面覆盖。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
(二)坚持规范透明。严格依法依规落实市场监管责任,形成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结果都要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实现阳光监管,杜绝任性执法。
(三)坚持联合常态。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有关文件精神,不断推进在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使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四)坚持统筹协调。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责任,充分发挥各级跨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建立双随机抽查结果部门间共享交换、统一归集和互认互用机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三、进一步落实重点任务
(一)推广统一监管工作平台。省市场监管局按照国务院文件要求,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为依托,在已有抽查平台的基础上,升级建设统一的福建省“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为联合监管提供支撑保障。平台上将解决前期双随机抽查工作发现的问题,并与“互联网+监管”全面对接,为抽查检查、结果集中统一公示和部门联合抽查等综合运用提供技术支撑。开通数据技术端口供各地各部门进行对接,避免数据重复录入、多头报送,满足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需求。省市场监管局计划于2月中旬开展系统操作培训,各地各部门要积极使用省级平台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减少平台之前数据互联互通、涉企信息归集的限制。
(二)全面完善“一单两库”建设。一方面,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对已建立的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未建立抽查事项清单的部门,要尽快建立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各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牵头统筹建立和完善本辖区统一的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另一方面,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职责,通过“分类标准、批量导入”等方式,在升级后的省级平台建立和完善与部门职责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库,并根据变动情况,对“两库”进行动态维护管理。
(三)科学实施抽查检查。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和抽查清单,组织发起部门联合抽查,配合部门要积极参与联合抽查,确保抽查任务完成,推动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部门联合监管常态化。各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统筹制定本地区年度抽查计划,抓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要将企业信用风险状况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结合,合理确定监管重点、监管措施、抽查比例和频次,推动从无差别、粗放式监管向差异化、精准化监管转变。要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式运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进行公示。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将适时更新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各成员单位要在实践中着力解决因各类原因暂时无法开展抽查事项清单中涉及的部门联合抽查任务的问题。
福建省“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2年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