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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青海省农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青海省农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 (青农法〔2021〕2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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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1-07 09:39:46  来源:青海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655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农牧民群众合法权益,制定了《青海省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青海省农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青海省农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经2021年第9次厅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农业农村厅法规处。
发布单位
青海省农业农村厅
青海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 青农法〔2021〕277号
发布日期 2022-01-06 生效日期 2022-01-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2026-12-31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西宁市、海东市农业农村局,各州农牧(农牧和科技)局,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农牧民群众合法权益,制定了《青海省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青海省农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青海省农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经2021年第9次厅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农业农村厅法规处。

   附件:

1.青海省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2.青海省农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3.青海省农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青海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2月16日

 地区: 青海 
 标签: 农业 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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