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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等3项制度的通知 (皖粮粮规〔20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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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1-17 08:49:34  来源: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612
核心提示:1.安徽省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 2.安徽省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实施细则 3.关于防范和惩治粮食流通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
发布单位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文号 皖粮粮规〔2022〕1号
发布日期 2022-01-13 生效日期 2022-01-1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省粮食集团、中粮贸易安徽有限公司、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

为适应粮食流通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切实提高我省粮食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地发挥统计工作在服务宏观调控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我局对《安徽省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安徽省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实施细则》《关于防范和惩治粮食流通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等3项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安徽省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

2.安徽省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实施细则

3.关于防范和惩治粮食流通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1月12日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等3项制度的通知.pdf.pdf

 地区: 安徽 
 标签: 细则 粮食流通 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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