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平台自查。根据摸底,全市现共有网络交易类平台9个,信息发布类平台23个。市局通过线上检查、线下核查方式,判定此32个平台是否为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并要求在11月15日前,按照《安徽省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照检查表》完成自查,形成整改报告上报。
二是现场检查。自11月17日起,市局派出工作组,全程指导肥东县、蜀山区、巢湖市市场监管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围绕11个方面50项责任事项,对辖区内6家交易类平台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其中包含对2021年度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电子商务平台情况抽查中抽中的一家平台企业进行双随机检查。重点检查平台企业是否做到全面依法落实主体责任和义务,自查问题有无遗漏、整改措施有无缺项以及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检查中发现部分平台企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制订不完善,缺少知识产权保护、信用评价规则等;未按规定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数据报送有误差;平台内入驻的商家许可信息公示不完善;部分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未办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等。工作组对发现的问题现场给予指导,督促平台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落实平台主体责任,依法履行法定义务。
下一步,对于平台企业未及时纠正的违法行为,市局将依法立案查处,对问题突出拒不整改的将从重处罚,并适时曝光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