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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济南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和《济南市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济双随机办〔202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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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11-12 05:13:25  来源: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547
核心提示:除上级部门已部署、市本级无监管权限、辖区内暂无对应检查对象的,将济南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中的剩余事项增补至《济南市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各部门于2021年11月至12月开展联合抽查,实现抽查计划涵盖抽查事项清单的要求。
发布单位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济双随机办〔2021〕7号
发布日期 2021-11-09 生效日期 2021-11-0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市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根据各部门监管职责和工作实际,现对《济南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和《济南市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进行动态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一、将《济南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第144项调整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检查”(抽查事项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检查对象为:建设工程项目,发起部门为:地震工作主管部门,配合部门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二、除上级部门已部署、市本级无监管权限、辖区内暂无对应检查对象的,将济南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中的剩余事项增补至《济南市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各部门于2021年11月至12月开展联合抽查,实现抽查计划涵盖抽查事项清单的要求。

济南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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