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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规划的通知 (晋政发〔2021〕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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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11-12 17:01:39  来源: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3405
核心提示:现将《山西省“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发布单位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 晋政发〔2021〕30号
发布日期 2021-09-15 生效日期 2021-09-1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现将《山西省“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西省“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规划

目录 

  一、形势分析   4

    (一)取得的新进展   4

    (二)面临的新挑战   5

    (三)发展的新机遇   6

  二、总体要求   7

    (一)指导思想   7

    (二)基本原则   8

    (三)主要目标   9

  三、重点任务   11

    (一)深化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11

    (二)加强应急管理法治体系建设   14

    (三)加强本质安全能力建设   16

    (四)加强灾害事故预防体系建设   18

    (五)加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   21

    (六)加强应急综合保障体系建设   23

    (七)加强应急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27

    (八)加强共建共治共享体系建设   30

  四、重点工程   32

    (一)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32

    (二)提升本质安全能力   35

    (三)提升灾害事故救援能力   36

    (四)提升综合支撑能力   38

  五、规划实施及评价   40

    (一)加强组织领导   40

    (二)加强经费保障   41

    (三)强化规划宣传   41

    (四)强化监督评估   41

  “十四五”时期是我省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快在转型发展上率先蹚出一条新路的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依据《“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编制本规划。规划涵盖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阐明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的战略部署,引导资源配置,布局重大项目。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一、形势分析

  (一)取得的新进展

  应急管理体系不断健全。2018年机构改革以来,整合应急管理资源,建立山西省应急救援指挥体系,成立省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和17个专项指挥部,着力推动应急管理体系、应急管理机制和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建立灾害事故联合会商研判机制,探索形成扁平化组织指挥体系和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运作体系,基本实现对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应急救援、灾后救助和恢复重建的全面管理。

  应急救援能力显著提升。建立了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专业救援队伍为协同、军队和武警部队为突击、社会力量为辅助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基本建成省市县三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完善了全省统一的报灾系统,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救灾能力大幅提高,成功应对乡宁“3·15”山体滑坡、沁源“3·29”森林火灾、襄汾“8·29”饭店坍塌等灾害事故。

  安全生产水平稳步提高。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监管执法,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入开展“零事故”单位创建,以铁的担当尽责、铁的手腕治患、铁的心肠问责、铁的办法治本,基本形成了责任全覆盖、管理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的治理体系,各类事故总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保持“双下降”态势。2020年与2015年相比,反映安全生产总体水平的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分别下降71.3%、70.9%,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明显增强。各级防灾减灾救灾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监测预警机制不断完善,群测群防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更加完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早期识别能力全面提升。以“防灾减灾日”等为契机,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宣教活动,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不断增强;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山西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2020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为0.69%,较2015年下降13.75%。

  (二)面临的新挑战

  “十四五”时期,我省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的基本省情没有改变,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易发多发的客观形势依然存在,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仍面临严峻挑战。

  一是我省极端天气呈明显增加趋势,高温、低温冷冻、雨雪、洪涝和干旱风险进一步加剧;地处黄土高原东翼,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复杂,发生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风险仍然很大;位于山西地震带,存在破坏性地震的地质构造,防震减灾任务繁重;森林覆盖面积逐年增加,易燃纯针叶林相对集中,森林防火难度大。二是我省高危行业企业数量多,整体安全生产条件差、管理水平低,安全风险隐患集中,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薄弱,仍处于爬坡过坎期和瓶颈制约期;经济高速增长、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也给安全生产带来新的风险。三是城镇化的快速持续推进导致各类承灾体暴露度增加,不可知、不可控的风险大量出现。四是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疫情冲击导致的各类衍生风险不容忽视,各种巨灾、大灾的突发性、不确定性和严重危害性易造成灾害事故连锁效应、非线性叠加效应,防范化解重大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压力进一步加大。五是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统与分”“防与救”的职责分工仍不完全清晰,风险隐患早期感知、早期预警、早期发布能力还不足,应急救援专业处置水平不高,应急综合保障体系不健全,公众风险防范意识薄弱等问题依然突出,距离有效应对重特大灾害事故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三)发展的新机遇

  “十四五”时期是我省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应急管理事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面临新的机遇。

  一是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提供了不竭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为我省新时期应急管理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二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摆在前所未有的高度,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治理能力不断提高,为全省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和制度保障。三是全省高质量发展的变革性、牵引性、标志性战略举措为推动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契机。四是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卫星遥感、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高科技手段深度集成应用,新基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大量涌现,将大幅提升监测预警、风险防控、应急处置和本质安全水平,为应急管理跨越发展提供了强大支撑。五是长期以来积累的宝贵经验及行之有效的做法,为做好“十四五”期间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为主线,完善体制机制,压实风险防控责任,狠抓制度措施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山西,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省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绝对领导,发挥好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为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凝聚力量、提供保障。

  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摆在首位,不断提高应急管理能力,促进人与自然、人与生产和谐发展。

  坚持预防为主。树立底线思维和系统观念,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注重关口前移,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灾害事故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监测预警,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手段,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坚持依法管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完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领域法规标准体系,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应急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步伐。

  坚持精准治理。科学认识和系统把握灾害事故致灾规律,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做到预警发布精准、抢险救援精准、恢复重建精准、监管执法精准。

  坚持社会共治。把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贯穿工作始终,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强化群测群防群治,大力弘扬应急和安全文化,加大宣传培训和科普力度,不断提高社会安全意识,积极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三)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5年,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能力现代化、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建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本质安全能力全面提高,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形势趋稳向好,各类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全社会防范应对灾害事故的能力显著增强。到2035年,建立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应急体系,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水平大幅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依法应急、科学应急、智慧应急水平达到新高度,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应急管理新格局全面形成,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分项目标:

  ——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领导体制、指挥体制、协同机制、职能配置、机构设置更趋合理,立改废释并举的立法建标机制全面建立,应急管理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应急管理机构基础设施、装备条件大幅改善,工作效率、履职能力全面提升。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装备达标率达到80%。

  ——灾害事故防控能力全面提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感知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显著增强,城乡基础设施防灾能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大幅提升,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交通、消防等重特大安全事故。灾害事故信息上报及时准确,灾害事故信息发布公众覆盖率达到90%。

  ——灾害应对准备能力显著增强。综合救援、专业救援、航空救援力量布局更加合理,应急救援效能显著提升,应急预案、应急通信、应急装备、应急物资、紧急运输等方面保障能力全面加强。专职消防人员占全省总人口的比例达到0.4‰。灾害事故发生后受灾人员10小时内得到有效救助。

  ——应急要素资源配置更加优化。科技资源、人才资源、信息资源、产业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应急管理基础理论研究、关键技术研究取得重大突破,规模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型人才队伍初步形成,应急管理科技和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专业人才占比超过60%。 

  三、重点任务 

  (一)深化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1.完善领导指挥体制

  建立县级以上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统筹灾害事故救援全过程管理。健全省市县分级响应机制,明确各级各类灾害事故响应程序,进一步理顺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地质灾害、抗震救灾等指挥机制。建立省市县分级指挥和队伍专业指挥相结合的指挥体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应急救援力量同步增长机制。

  2.完善监管监察体制

  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监管执法职责,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制定防震减灾、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等领域的执法权责配置清单。制定山西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意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落实执法保障,构建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执法体制,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执法能力。加强矿山安全监管机构建设,优化各级机构设置,充实专业力量。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制,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强化对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

  3.优化应急协同机制

  强化部门协同。充分发挥相关议事协调机构的统筹推动作用,明确各部门在事故预防、灾害防治、抢险救援、物资保障、恢复重建、维护稳定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健全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协同机制、灾害事故处置应对协助机制。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加强会商研判,衔接好“防”“救”责任链条,形成整体合力。

  强化区域协同。健全自然灾害地区协调联动机制,统一应急管理工作流程和业务标准,联合开展区域风险隐患普查,建立健全联合指挥、应急调度、灾情速报、资源共享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区域综合应急演练,强化互助调配衔接,实现区域重大风险联防联控。建立与周边省份跨区域、跨流域应急救援联动机制。

  强化军地协同。健全应急救援军地协同机制,建立军队和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的工作制度,明确需求对接、队伍使用的程序方法。积极推进军地应急力量训练条件开放共享,将应急救援纳入日常培训演训范围。强化军地联动指挥、灾情动态通报和救援力量需求对接,开展常态化联演联训。建立军地联合应急保障机制,推动军地应急资源共享共用。加快军工技术成果向应急领域转移转化,发展高端应急产品和装备。

  4.压实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

  强化地方属地责任。建立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失职追责的应急管理责任制,将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纳入市、县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山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煤矿安全生产特别规定,制定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工作清单”。健全市、县政府预防与应急准备、灾害事故风险隐患调查及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救灾等工作责任制,推动市、县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健全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巡查考核制度,完善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机制,巡查、考核结果作为政府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治理机制。以建立现代化企业法人治理体系为基础,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推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推动重点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组建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团队,提高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专业能力。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重点用于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升降级制度和联合激励制度,加强动态管理,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示、举报奖励等制度。

  严格责任追究。健全灾害事故直报制度,严厉追究瞒报、谎报、漏报、迟报责任。完善重大灾害评估和事故调查机制,强化灾害事故发生演变的原因分析和经验教训总结,推动调查重点延伸到政策制定、制度管理、标准技术等方面。加大对灾害事故调查评估报告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力度,严格落实“四不放过”原则。加强对涉险事故和有人员受伤事故的调查分析,严防小风险酿成大事故。将导致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行为列入刑事追诉范围,加大对安全生产犯罪的预防惩治力度。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制度。综合运用巡查、督查等手段,强化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二)加强应急管理法治体系建设

  5.加快配套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修订工作

  修订《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制定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修订《山西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山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等政府规章,构建完善符合我省实际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法规规章框架体系。健全应急管理领域各类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管理和监督机制,定期开展集中清理和专项审查,积极邀请专家学者、法律顾问等参与制定修订工作,畅通公众参与渠道。

  6.健全普法宣传机制

  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要内容,落实全省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扎实开展应急管理领域普法宣传,引导全社会尊法守法、依法办事。

  建立部门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常态化普法机制,开展丰富多样的普法活动,加大典型案例的普法宣传。

  7.严格监管执法

  编制统一执法目录,实行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制度,建立完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责清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综合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监管执法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依法依规严格执行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惩戒制度,提高执法震慑力。健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化行政处罚等级,合理确定自由裁量幅度。落实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严格执行移送标准和程序。健全安全生产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8.完善执法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执法行为审议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定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民主评议、执法案卷评查,建立健全执法容错纠错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完善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依法应急决策制度,规范启动条件、实施方式、尽职免责等内容。健全并严格实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机制。深化应急管理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9.推进应急标准建设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标准体系。系统梳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现有地方标准,有效解决标准缺失、老旧及交叉矛盾等问题。加强地方标准制定,推动建立法律法规与标准联动机制,制定、修订支撑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的地方标准。鼓励社会团体制定应急产品及服务类团体标准。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安全生产企业标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在新基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等领域率先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推动企业标准化与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深度融合,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加强本质安全能力建设

  10.严格安全准入

  严格安全生产市场准入,把安全生产贯穿于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生产、经营等各环节。建立更加严格规范的安全准入体系,推动建立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安全联合审批制度,健全重大项目决策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进一步提升危险作业自动化控制水平。各设区市结合实际制定修订并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矿山等“禁限控”目录,严禁在人口密集区周边新建危险物品生产和储存等高风险项目,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全部实现自动化控制。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开发区(产业园区)安全准入管理,严格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并完善和落实管控措施,禁止自动化程度低、工艺装备落后等本质安全水平低的项目进区入园。加强矿用、消防等特种设备安全准入和在用设备安全性能检测检验。优化客运、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安全技术和安全装备配置水平。

  11.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完善和推动落实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严格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能,有效防控风险。严禁省外、省内已淘汰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办厂进园,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

  12.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建立完善重点行业领域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建立健全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联动机制,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场所、区域等进行重点管控,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化解措施。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开展整改效果评价,及时整改销号。构建省市县企多级联动的风险隐患数据库,推动企业生产信息与监管部门互联互通,强化各类事故隐患综合分析。

  13.持续推进专项整治

  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晋政办发〔2020〕45号),巩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督促企业严格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用地,统筹考虑企业搬迁和项目建设审批。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四)加强灾害事故预防体系建设

  14.加强风险源头预防管控

  加强风险评估。以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为基准,制定自然灾害风险区划。健全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完善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全面开展城市风险评估。定期开展易燃易爆场所、林区、地质灾害严重区段等重点危险区域安全风险评估,适时向社会发布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定期开展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制定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开展全省开发区(产业园区)应急资源和能力调查,建立各园区应急资源数据库。

  科学规划布局。健全城乡规划、建设、运行等全生命周期灾害事故风险防控管理制度。探索建立自然灾害红线约束机制。强化自然灾害风险区划与各级各类规划融合,综合灾害事故风险因素、风险防控能力、现有人口经济规模和发展潜力,合理把握开发强度和建设规模,严格控制区域风险等级和风险容量,落实安全标准、防护设施和管控措施。完善规划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将城市防灾减灾基础设施用地需求纳入当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予以优先保障,完善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布局,健全避难场所建设标准和评价体系,建立多部门协调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模式,严禁随意更改应急避难场所和应急基础设施的使用性质。

  15.强化风险监测预警预报

  提升风险监测能力。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卫星遥感、视频识别、人工智能、模拟仿真、5G等技术,完善重点地区自然灾害监测站网布局、加密监测站点。构建空天地一体化,全域覆盖、立体多维、智能协同的灾害事故监测感知网络。以感知设备智能化、网络化、微型化、集成化为特征,实现重点行业领域安全联网监测,提高灾害事故监测感知能力。

  提升预警预报能力。推动各地区、各部门信息互联互通,统一灾害事故预警数据标准,建设综合预警预报平台,大幅提高灾害事故准确感知、快速评估和精准预警能力。研究建立安全风险综合智能研判和分级预警模型,发展精细化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体系,优化地震长中短临预报和震后趋势预测业务,提高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公共服务水平和应急处置的智能分析研判能力。建设基于云架构的灾害事故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立灾害事故预警信息发布标准体系,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加快建立省市县一体化,快速、精准、高效、共享的预警信息发布体系,拓展新媒体传播渠道,提升发布覆盖率、精准度和时效性,解决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建立重大活动风险提示告知制度和重大灾害性天气停工停课停业制度,明确风险等级和安全措施要求。

  16.加强自然灾害综合治理

  改善城乡防灾基础条件。开展城市重要建筑、基础设施及社区抗震韧性评价及加固改造,提升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居民住宅容灾备灾水平。加大城市水、电、气、热、路等生命线和重要管网改造力度,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加强城市防洪排涝与调蓄设施建设,优化和拓展城市调蓄空间。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推进自然灾害高风险地区居民搬迁避让,有序引导灾害风险等级高、基础设施条件较差、防灾减灾能力较弱的乡村人口适度向设防水平较高的地区搬迁。

  提高重大设施设防水平。提升自然灾害防御工程标准和重点基础设施设防标准。完善网络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增强可替代性和冗余性。加快推进自然灾害多发地区多通道、多方式、多路径建设,提升交通网络系统韧性。积极推进智能化防控技术应用,提升极端条件下抗损毁和快速恢复能力。继续推进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工程治理,开展已建治理工程维护加固。推进防洪控制性枢纽工程建设,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快防汛抗旱工程达标建设。

  (五)加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

  17.建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践行“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训词精神,坚持“五个不动摇”,全面提升消防救援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立足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的定位,优化力量布局和队伍编成,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全灾种”救援队伍。推进省市县三级消防战勤保障力量建设,配齐专业人员及物资装备。建立我省森林消防队伍,发展政府专职消防员和志愿消防员,建立代训代管机制,实行联勤联管联训联战。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专职消防队及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实现应急救援力量全覆盖。

  18.强化行业专业救援队伍

  加强省直部门、市县政府和企业所属各类救援力量专业化建设。依托国有大型企业组建一定规模的区域救援队伍,强化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森林草原防灭火、生产安全事故、紧急医学救援、公用事业保障(电力、通信、供水、排水、燃气、供热、交通等)各类专业救援力量,不断提升专业救援能力。充分利用已有设施设备,加强队伍间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和共训共练。探索将重点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纳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体系。完善政府和企业购买应急服务机制,鼓励开发应急保险和理赔产品,加快建立专业救援队伍多渠道保障模式。

  19.建设航空应急救援力量

  引导和鼓励通用航空企业、民营航空企业建设专业航空应急队伍,购置专业救援航空飞行器,提高快速运输、综合救援、人员撤离等能力。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完善航空应急场站布局,加快构建覆盖灾害事故易发多发地区的1小时航空应急救援网。健全固定翼飞机、直升机与无人机高低搭配、远近结合、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航空器体系,实现森林草原防灭火重点区域全覆盖。完善航空应急救援空域保障机制和航空器跨区域救援协调机制。

  20.发展社会应急力量

  开展社会应急力量调查摸底,掌握各地区社会应急力量人员、装备、资金、保障等基本情况,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引导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健全属地为主的社会应急力量调用机制,明确参与应急救援的方式、范围和限度,完善救援补偿政策及标准。推动社会应急力量能力分类分级测评,建立社会应急力量激励机制,按国家有关规定表彰或奖励作出重要贡献的社会应急力量。加大应急实训设施向社会应急力量开放共享力度,提供集中救援训练和能力测评基础设施保障。将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21.提升队伍协同应对能力

  将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纳入统一指挥体系,强化队伍统筹管理,加强队伍间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健全应急通信互联互通机制,完善共训共练、指挥协同、救援合作机制。充分利用现有应急培训实训资源,开展常态化协同训练和实战演练。完善各级综合应急指挥平台,构建科学高效的统一指挥体系。规范应对重特大灾害事故指挥协调流程,实现各类救援力量就近调配、快速行动、科学指挥、有序救援,提升急难险重任务协同处置能力。

  (六)加强应急综合保障体系建设

  22.强化应急预案准备

  完善预案管理机制。修订《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加强应急预案的统一规划和分级分类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定期评估修订机制。依照事件分类与分级,明确相关各方职责和任务,强化上下级预案、同级预案和政府与企业、相邻地区等相关预案之间的有效衔接。建设应急预案数字化管理平台,加强预案配套工作手册、行动方案等支撑性文件的编制和管理。

  加快预案制定修订。对全省各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全面梳理,编制和修订完善,健全相互衔接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预案编制修订过程中的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完善灾害事故分类与分级标准,规范应急响应分级。推动各级政府组织编制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重大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应急预案。

  加强预案演练评估。制订并落实年度应急演练计划,鼓励开展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开展常态化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演练,推动开展“双盲”演练。加强跨部门跨区域重大灾害事故应急预案衔接,定期开展协同应急演练。注重开展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的定期评估和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后的总结评估。

  23.强化应急物资装备准备

  健全管理机制。加快建立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应急物资装备保障体系。建立政府和社会、实物和产能相结合的应急物资装备储备模式。建立跨部门保障联动机制,健全跨区域应急物资装备协同保障、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完善特需物资装备储备制度及重大活动举办地应急储备制度。依法完善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期间政府紧急采购制度,优化紧急采购流程。推进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对救灾物资入库、存储、出库、运输和分发等全过程的智能化管理。

  加强实物储备。根据灾害事故风险分布特点,按照启动应急响应的应急物资装备保障需求,采取新改扩建储备库和代储等方式,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形成分级管理、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种类齐全、保障有力的省市县应急物资装备储备体系。加强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家庭应急物资储备。支持政企共建或委托企业代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库。发展物资装备协议储备,提高协议存储比例,建立应急物资装备更新轮换机制,针对重要民生商品等应急物资,建立健全重点企业最低库存制度。

  提升产能保障。制定应急物资装备产能储备目录清单,加强生产能力动态监控,分类掌握重要物资装备企业供应链分布。选择条件较好的企业纳入产能储备企业范围,建立动态更新调整机制。发挥市场投入主导作用,完善鼓励、引导重点应急物资装备产能储备企业扩能转产政策,持续完善应急物资装备产业链。加强对重大灾害事故物资装备需求的预研判,完善紧急物资装备提前采购和集中生产等储备方式。

  24.强化紧急运输保障

  加强区域物资统筹调配,建立多方参与、协同配合的综合交通紧急运输管理协调机制。制定运输资源调运、征用、灾后补偿等配套政策,完善调运经费结算方式。依托大型骨干物流企业,统筹建立涵盖铁路、公路、民航、邮政快递等各种运输方式的紧急运输储备力量。健全社会紧急运输力量动员机制。完善多种方式联运组织,发挥不同运输方式规模、速度、覆盖优势,构建快速通达、衔接有力、功能适配、安全可靠的综合交通紧急运输网络,推广运用智能机器人、无人机等高技术配送装备,推动应急物资储运设备集装单元化发展,提升应急运输调度效率。加强交通应急抢通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紧急运输能力。加强紧急运输绿色通道建设,完善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优先通行机制。建设政企联通的紧急运输调度指挥平台,提高供需匹配效率和救灾物资运输、配送、分发、使用调度管控水平。

  25.强化救助恢复准备

  健全灾害救助机制。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自然灾害救助标准调整机制,完善受灾人员救助标准。坚持灾后救助与其他专项救助相结合,完善救灾资源动员机制,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社会组织、企业合作模式,支持红十字会、慈善组织等依法参与灾害救援救助工作。健全受灾群众过渡安置和救助机制,加强临时住所、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对儿童、孕产妇和受灾害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加大受灾群众心理援助。

  规范灾后恢复重建。健全省级统筹指导、市县为主体、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灾后恢复重建机制。科学开展灾害损失评估、次生衍生灾害隐患排查及危险性评估、住房及建筑物受损鉴定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完善评估标准和评估流程,科学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优先重建供水、排水、道路、桥梁、水库等基础设施,以及学校和医院等公益性服务设施。完善灾后恢复重建财税、金融、土地、社会保障、产业扶持等配套政策。引导各类贷款、对口支援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加强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强化恢复重建政策实施监督评估,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位。

  (七)加强应急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26.强化理论技术创新

  统筹支持应急管理领域科研攻关,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关键技术研发,结合我省灾害事故特点,面向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学前沿,加强以灾害事故致灾成灾机理为核心的基础研究。加大重大自然灾害与事故防治科技攻关,重点突破全灾种、全要素、全过程与全链条重大灾害事故风险防治关键技术,构建以多维立体风险感知模拟、协同智能监测预警、系统精准防控和智慧高效救援为核心的应急管理技术体系,实现重大灾害事故“超前感知、智能预警、精准防控、高效救援”。开展科技强安专项行动,稳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实施装备现代化工程,重点推广应用智能化、模块化灾害事故应急救援专用装备,全面提升灾害事故救援支撑能力。

  27.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

  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应急管理专业人才目录清单,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招录政策,拓展急需紧缺人才培育供给渠道,完善人才评价体系。实施应急管理科技领军人才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工程。加强应急管理智库建设,建立应急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和重特大灾害事故首席专家制度。将应急管理纳入各类职业培训内容,强化现场实操实训。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等职业资格管理,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作用。加强应急管理学科建设,鼓励高等院校开设应急管理相关专业,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实施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专项行动,提高企业高风险岗位操作人员安全技能。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选优配强讲政治、懂应急、敢担当、有作为的应急管理领导干部。开发面向各级领导干部的应急管理能力培训课,将应急管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必修内容,完善定期培训和继续教育机制。采取定向招录、委托培养等方式,提高应急管理干部队伍专业人才比例,加大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力度,增强全社会对应急管理的职业尊崇。

  28.壮大应急和安全产业

  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引导发展灾害事故防治、监测预警、检测监控、个体防护、应急处置、应急和安全文化等技术、装备和服务产业,鼓励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加大对应急和安全产业的投入及支持。推动应急和安全产业向中高端发展,大力发展智能装备,加快形成系列化、成套化产品。推广应用适用于家庭单元和个人的成套应急用品。落实应急和安全产业税收、投融资优惠政策,应急和安全产品及服务专项购置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应急和安全产业,建设产业示范园区,形成产业链,引领技术装备研发、产品生产制造、应急和安全服务发展,形成特色创新中心和成果转化中心。

  29.强化信息支撑保障

  集约建设信息化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设低时延、大带宽空天地一体化通信网、指挥网,为应急管理提供信息化、智能化支撑。建设完善应急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和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应急管理业务应用深度融合。以大数据促进应急管理现代化,健全应急管理数据资源目录,接入应急管理基础数据,形成应急管理数据资源池。大力推进“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系统推进“智慧应急”建设,完善监督管理、监测预警、指挥救援、灾情管理、政务管理和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等功能。升级支撑气象核心业务的高性能计算机资源池,搭建气象数据平台和气象大数据智能应用处理系统、气象灾害影响评估系统,开展新一代多尺度先进数值预报业务。

  (八)加强共建共治共享体系建设

  30.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机构。推动基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第一响应人”制度。培养发展基层灾害信息员,建立覆盖全省乡镇(街道)、农村(社区)的灾情统计报送和核查评估队伍,为精准预警、救灾、救助奠定坚实基础。完善农村(社区)安全隐患和各灾种信息直报、定期发布机制,定期开展应急和疏散演练。加强和规范微型消防站建设,推动设立农村(社区)应急服务站。进一步明确各部门以及乡镇(街道)的应急管理权责,指导基层组织和单位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建设全方位智慧化社会动员体系。引导基层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有序发展,增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应急功能。

  31.加强应急和安全文化建设

  将应急和安全文化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拓展社会资源参与应急和安全文化建设的渠道,繁荣发展应急和安全文化事业、产业,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推动应急和安全素质教育系统性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升基于互联网的科普宣传培训能力,建立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普教育基地、主题公园和面向公众的自救互救体验馆,增强应急和安全科普宣教的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创新开展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森林草原防火月、“三晋安全行”和“安康杯”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应急避险、自救互教技能和安全常识。推动建立农村(社区)和居民家庭自救互救、邻里相助机制。大力选树、宣传先进模范,充分发挥好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做好应急状态下的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32.发挥市场主体作用

  依法建立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实行企业安全生产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制度,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修复机制。支持行业协会制定行约行规、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建立健全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鼓励行业协会、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保险机构参与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咨询、检测检验、应急演练、教育培训等活动。推进检测认证机构市场化改革,支持第三方检测认证服务发展,培育新型服务市场。强化保险等市场机制在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灾害风险分担机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普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丰富应急救援人员人身安全保险品种。

  四、重点工程

  (一)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1.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

  开展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风险要素全面调查,突出地震、洪水、地质灾害和重点隐患排查,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省级自然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开展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省市县三级自然灾害风险图,修订主要灾种区划,编制综合风险区划和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开展全省地震活动断层探测,编制新一代地震区划图。开展全省县级1∶5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区域1∶1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编制完成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和防治区划图。开展山洪灾害、城市内涝风险普查,编制精细化全省水旱灾害风险区划图。开展暴雨、暴雪等气象灾害风险调查,编制不同尺度的危险性分布和风险评估分布图。

  2.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

  对抗震设防烈度七度及以上地区的城镇住宅、大中小学校、医院、农村民居、重要交通生命线、电力和电信网络、水库大坝、重要军事设施及危险物品仓储设施等进行抗震鉴定、评估和加固,科学规划并高标准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基本完成临汾市尧都区、洪洞县、襄汾县,晋中市榆次区、太谷区,太原市清徐县等试点区域加固任务,全面提升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抗震能力,大幅消减地震灾害风险隐患。

  3.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

  推动实施黄河古贤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完成汾河中下游新绛段、河津段和桑干河、浊漳河、清漳河、文峪河、丹河等478公里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治理。完成1910公里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任务。完成浍河二库、常门铺、庄头水库等3座中型水库和小镢沟、猪头山、西沟、中解、杨家坡、石匣、寨沟、正沟、南湖、泗交等10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充分发挥水利设施在防汛抗旱中的重要作用。完成33条重点山洪沟道治理任务,提升山洪灾害综合防御能力。开展抗旱水源建设,提升重点旱区抗旱水源保障能力。开展堤防、排水管网等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增强城市防涝能力。提升增雨防雹作业精准化、科学化和安全化水平,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

  4.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

  对险情等级较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对险情等级较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排危除险。对工程治理难度大、群众疏散条件困难的区域,结合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改造等,推进受隐患威胁区域移民搬迁,逐步消除隐患威胁。

  5.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工程

  建设完善省应急指挥中心,打造全省应急调度指挥中枢,建设统一指挥、专长兼备、反应灵敏、下上联动、平战结合的省应急指挥平台,统筹指挥协调各类信息资源、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应急物资,形成应急救援“一盘棋”格局,提升应急指挥效率。建设完善省级应急管理“智慧大脑”,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灾害综合监测预警、调度会商、应急决策、远程视频指挥、应急保障等功能,为应急指挥提供科技支撑。建设完善省直重点部门和市县级应急管理系统指挥中心,构建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全省应急指挥体系。布局建设省级应急医疗中心和区域应急医疗中心。

  6.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

  建设省应急管理综合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实现跨部门、跨地域网络互联和信息共享,对各类基础地理、社会经济、防灾工程等基础数据及自然灾害风险等专题数据进行快速处理分析,开展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推进自然灾害分类监测和分级预警信息化建设,实施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地质灾害隐患点专业监测、敏感区气象监测、林火视频监控、林火应急指挥及通信系统等建设,提升各灾种专业监测能力。整合信息发布资源,完善全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建设基于云架构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提升预警信息发布的覆盖面、精准度和时效性。

  7.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

  针对我省自然灾害的灾种、等级,特别是重特大灾害防治需求,按照防救治技术装备同步发展、通用装备与专用装备协同推进的原则,重点发展新型应急指挥通信、特种交通应急保障、专用紧急医学救援、智能无人应急救援、专用抢险救援、监测预警和灾害信息获取等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重点突破监测预报预警、灾害信息获取、生命搜索救援、风险评估、决策指挥、恢复重建等关键技术。深入推进人工智能、5G、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融合发展,不断提高技术装备智能化、轻型化、标准化水平。以企业、科技机构为技术创新主体,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园区,确定及推进实施一批技术装备攻关、技改、产业化重大项目,积极推动我省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加大关键技术的攻关力度,提升装备生产保障能力,不断提升我省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及各类专业救援队伍先进适用装备配备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8.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程

  以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为抓手,扎实推进社区减灾工作,引领带动基层主动落实自然灾害防治责任,推动基层一线成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主战场。制定完善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办法,完善社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储备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不断提升社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创建500个“山西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8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3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建立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创建质量。

  (二)提升本质安全能力

  9.安全生产预防能力提升工程

  在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和监测预警等全过程本质安全能力提升行动。以危险工艺本质安全提升与自动化改造、安全防护距离达标改造、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为重点,建设化工园区风险评估与分级管控云平台,推进化工园区示范建设。继续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企业搬迁工程。开展煤矿瓦斯、水害、火灾等重大灾害综合治理。全面完成尾矿库“头顶库”、无生产经营主体尾矿库、长期停用尾矿库治理。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融合应用工程,建设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安全生产监管平台。

  10.科技装备推广应用示范工程

  在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机器人换岗”示范建设,建成一批智能化示范煤矿和智能化采掘工作面,全省大型煤矿和灾害严重矿井基本实现智能化。以先进装备和信息化融合应用为重点,开展智慧矿山、智慧化工园区等风险防范试点。

  (三)提升灾害事故救援能力

  11.强化综合性消防救援能力建设

  实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装备现代化工程,配齐配强灭火和应急救援通用装备,补齐泥石流、洪涝、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救援装备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装备,加强指挥通信车、移动指挥终端及单兵可穿戴设备配置,升级个人防护装备,构建“适应灾种、品类齐全、功能完备、高效集成”的现代化装备体系。强化消防救援战勤物资装备建设。加强省级和区域消防应急救援装备技术保障中心建设,建设灾害事故综合救援训练基地。建设消防救援队伍职业健康中心,提高职业病防治和康复保障能力。

  12.加强专业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实施专业救援队伍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完善训练设施,推动救援技术装备现代化,按标准配齐装备器材,形成“一用一训一备”装备配备体系,实现救援队伍与各级应急指挥平台信息互联互通。建设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技术支撑保障队伍,提高抢险救灾专业技术支撑能力。依托国家矿山救援队和省属大型矿山企业救援队,布局组建省级区域矿山应急救援队。依托大型化工企业、开发区(产业园区)和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在北部、中部、南部、东南部布局建设省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和区域骨干队伍。加强省级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及天然气、隧道施工、公用事业保障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提高灾害事故专业、快速应急处置能力。

  13.提高航空应急救援能力

  建设省航空护林站,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依托有资质的省内外通用航空企业组建航空应急救援队伍,按照全省“黄金一小时”航空应急救援网络布局,基于我省重点林区的地理位置,建设覆盖全省的航空护林站点,开展以森林草原灭火为主,同时兼顾灾害事故空中搜救、高层建筑消防救援、紧急物资输送等航空应急救援服务。在重点区域建设直升机临时起降点和野外加油站。鼓励开展航空应急产业先行先试。

  (四)提升综合支撑能力

  14.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工程

  加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完善应急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低时延、大带宽空天地一体化的应急指挥专网、无线通信网、卫星通信网。健全应急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和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提升重要业务信息化支撑保障能力。系统推进“智慧应急”建设,完善监督管理、监测预警、指挥救援、灾情管理、政务管理和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等功能。深度应用应急管理部统一建设的应急管理监管执法信息系统。省市县按需购置通信保障车辆,确保指挥救援通信传输高效稳定。加强森林草原火场通信和机动通信系统建设,建设集超短波、短波、卫星等多种通信手段为一体的机动通信系统,提升火场区域组网能力,满足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需要。搭建与各级指挥中心语音、数据和图像等信息传输通道,保障信息畅通。建设基于大数据的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和大数据平台,运用物联网和大数据分析技术,实时监测企业动态数据,实现快速响应。建设完善消防实战指挥平台,建立健全实战指挥体系,全面建成应用一体化、跨部门跨区域实战指挥系统。

  15.应急管理专业人才建设工程

  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设立应急管理学院,开设应急管理相关专业,完善教学、培训、科研等设施。建设应急管理培训基地,重点开展应急管理领域专业人才培训。完善省市安全生产考试机构条件建设。建设省市事故灾难和多灾种自然灾害综合应急实训演练基地,强化实训功能,配备可模拟多种灾害事故场景的实战化训练设施和专业化训练场地,为专业救援队伍、社会救援队伍等提供实训服务。

  16.气象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

  开展干旱、暴雨、高温、低温冷冻、风雹、雪灾和雷电等气象灾害综合风险调查、重点隐患排查及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省市县三级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建立气象灾情评估业务平台,实现气象灾害对全省各行各业及经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影响的评估;推进全省气象灾害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建立省市县三级气象灾害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分北部、中部、南部打造三支集气象监测预报、应急救援和保障服务等综合能力为一体的专业队伍,配备事故短临天气预报、实时监测和救援现场服务等专业装备。

  17.城乡防灾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实施城市重大建设工程、交通基础设施等隐患治理,建立基于城市信息模型的防洪排涝智能化管理平台,建设城市物联感知网络和安全风险综合管理系统,构建城市安全“智慧大脑”。加强农村公路、隧道隐患整治,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深入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按照国家标准统筹规划建设消防救援站点,配备人员、车辆、器材、装备。开展企业专职消防队、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标准化创建。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实施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老旧小区、地下工程、油库、加油加气站等重点场所消防系统改造,打通消防车通道、楼内疏散通道等“生命通道”,新建市政道路同步建设市政消防供水设施。县级政府合理规划建设与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难场所,利用符合条件的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设立符合相关标准的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必需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排污、环保、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

  18.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工程

  建设基层社区应急救援示范队伍,开展基层应急管理站(所)、社区微型消防站达标创建。为基层应急管理机构配备常用应急救援装备和个体防护装备,推广应用应急管理智慧终端。推进基层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开展农村应急广播使用人员培训和信息发布演练。建设完善市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在交通不便或灾害风险等级高的乡镇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点(库),形成多级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实施家庭应急物资储备示范工程,引导家庭合理储备必要的应急安全防护物资,提升家庭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规划实施及评价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树立“全省一盘棋”思想,加强规划统筹衔接协调。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工,落实责任主体,加强规划实施与年度工作计划的衔接,明确规划各项任务的推进计划、时间节点和阶段目标。市县级规划要做好与本规划的衔接,形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的整体合力,确保规划实施有序推进,工作举措有效落地,目标指标如期实现。

  (二)加强经费保障

  充分发挥重点工程项目的规划载体作用,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完善财政和金融政策。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导多元化资金投入,统筹资金使用,整合优化资源,形成政策合力。简化重点工程项目审批核准程序,优先保障规划选址、土地供应和融资安排,切实推动规划重点任务和工程项目落实落地。

  (三)强化规划宣传

  综合运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各类载体,组织开展规划系列宣传,全方位加强规划解读,宣传规划实施的重大意义和做法成效,大力传播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理念。做好各级各部门规划实施辅导培训和宣传工作,明确规划实施具体步骤和要求,充分凝聚各方共识,形成多部门协同推进规划落实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监督评估

  建立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将规划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对各地、各部门工作督查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由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分析实施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各民主党派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15日印发

 地区: 山西 
 标签: 规划 应急管理 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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