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辽环发〔2020〕9号)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辽环发〔2020〕9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5-28 14:00:12  来源: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浏览次数:539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中国银保监会辽宁监管局重新修订了《辽宁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本办法要求,积极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推动企业持续改善环境行为。
发布单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文号 辽环发〔2020〕9号
发布日期 2020-05-28 生效日期 2020-05-2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省各中心支行、营业管理部,各银保监分局:

为进一步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中国银保监会辽宁监管局重新修订了《辽宁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本办法要求,积极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推动企业持续改善环境行为。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

2020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辽宁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地区: 辽宁 
 标签: 评价 环境保护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3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0) 法规动态 (211)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83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