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
《湖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和《湖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已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转发到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并遵照执行。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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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鄂环发〔2021〕4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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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1-07-01 | 生效日期 | 2021-07-01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备注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
《湖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和《湖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已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转发到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并遵照执行。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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