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法规动态 » 中市市场监管局对中山中专开展食品安全突击回头查

中市市场监管局对中山中专开展食品安全突击回头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9-27 11:02:18  来源: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77
核心提示:学校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强化学校领导和食品管理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风险防患意识和营养健康意识,严守食品安全底线,严防校园食品安全风险,严把食品营养质量,切实保障学生在校吃得安全、健康、营养。
        9月23日下午,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调研员王乐军率队对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学生食堂、餐厅水吧及校内食品小卖部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突击“回头查”。

此前,在市委第六巡察组发现问题和督导下,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于9月15日突击检查了中山中专学生食堂、餐厅水吧及校内食品小卖部,检查发现该校食堂存在粗加工间对外窗户未安装防蝇纱窗;绞肉机表面积满污垢,出肉口残留肉碎未及时清理,有异味;轧面机轮轴生锈,出面口污垢多;违反《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使用复配型乳化剂蛋糕油等食品添加剂,且未按要求记录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校内食品小卖部销售大量“三高”食品等问题,检查组责令学校7日内整改完毕。此次“回头查”主要针对9月15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逐一进行核查。

经检查,学校两个食堂和校内食品小卖部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两个餐厅水吧已全部关停,拟改为加工制售粥粉类食物。

检查组对中山中专积极落实整改表示肯定,并要求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一是加强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严把食堂卫生管理关,有效确保食品各功能区及设施设备清洁干净;严把食品加工操作关,有效落实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把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关,有效提升食品安全意识。  二是加强校内食品小卖部食品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45号令)和2021年6月11日中山市市场监管局、市教体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学校食品小卖部设置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把校内食品小卖部进货关,不得采购和售卖高盐、高糖、高脂食品及其他“垃圾食品”。

检查组强调,学校食品安全事关重大,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食品质量好坏、健康与否直接关系到每一位在校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也是学生家长的高度关切。学校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强化学校领导和食品管理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风险防患意识和营养健康意识,严守食品安全底线,严防校园食品安全风险,严把食品营养质量,切实保障学生在校吃得安全、健康、营养。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法规动态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83 second(s), 12 queries, Memory 4.6 M